应急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政府对于有可能对国家和社会的安全、稳定和发展构成严重影响的突发事件进行处理的行政活动。而对于事件处置的结果,直接关乎社会大局的稳定,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在这一过程中,政府作为社会公共管理的领导者,肩负着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降低社会危害等一系列重要职责。因此,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本文就应急管理中政府的责任作以浅析。
一、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全力保卫国家安全的责任
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尽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危机发生的领域不同,但都不同程度地对国家利益造成了一定损失,对国家安全构成了一定威胁。而政府作为社会中最大的公共组织,在这种情况下,自然在维护国家利益、保卫国家安全、处置危机诸方面都承担着相应的责任。只有在确保国家安全的情况下,政府的一切工作、活动才能正常进行,否则一切都只能是“镜中花、水中月”,所以,保卫国家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应当成为政府在应急管理中的第一责任。
国家安全一词,在过去主要是指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以及人民生命、财产不被外来势力威胁和侵犯。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国家安全从传统的含义发展到维护国家和民族自身的政治经济权益,以及独特的价值观和特定的生活方式上来,包括政治安全、能源安全、生态安全、信息安全等。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由于社会发展水平比较低,所以对于国家安全的威胁因素还包括经济发展秩序、宗教冲突、环境生态破坏、毒品泛滥、饥荒和天灾等。也就是说,随着经济社会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影响国家安全的国内国际因素也会不断增多,国家安全所要考虑的范围也越来越广。因此,政府在进行应急管理时,要结合实际情况,审势而为,竭尽全力维护国家利益,全力以赴保卫国家安全,必要时,可以牺牲局部利益、个人利益和短期利益;紧急情况下,中央政府可以通过逐级宣布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取消或暂时废止某些法律、法规或条款,临时制定和颁布一些法律或条例;甚至可以对公民的部分合法权利进行暂时的限制或剥夺,等到紧急状态就绪后再重新予以恢复,从而达到保卫国家安全的目的。
二、切实加大稳控力度,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
“风起于青萍之末”。突发事件的发生,如果不能见微知著、从细微中入手,积极主动地做好防范,迅速果断地加以处置,事件很容易蔓延开来,造成经济秩序混乱、社会大局不稳、人心不安的情形。而政府应急管理的首要目标就是要求政府能够及时反应,并迅速控制局势,稳定社会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和政治系统的正常运转。因此,要维护社会稳定,各级政府必须措施得当,迅速有力,切实加大稳控力度,只有这样,才能防患于未然。例如,2008年1月10日至2月2日,南方地区连续4次暴降雨雪,历史罕见。厚达40厘米的冰冻将电线压垮,以电气化机车为主的京广大动脉瘫痪了。随着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国务院办公厅积极应对,迅速作出决策,连续发出加强鲜活农产品运输销售、煤炭生产供应、雨雪天气交通保障、电力需求管理等四个紧急通知,并启动了相关应急预案,各地各部门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及时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事态发展得到进一步控制。一周时间内,全国169个停电县基本恢复供电、全国铁路电煤发送量连续超过4.2万车,同比超过1.4万余车,历史纪录不断被刷新。
同时,要加强执政府透明度建设和对新闻媒体的引导力度。各级政府要进一步以打造“阳光政府”为目标,因为突发事件从发生到事中再到事件结束,在这一过程中容易诱发大众心理恐慌,如果不及时进行信息公布,很容易让流言得到传播,所以政府在应急管理过程中,要及时将所掌握的实际情况和采取的具体应急管理措施以最快的速度告诉民众,使新闻传播具有一定的“信息透明度”,真正起到安定民心的社会“稳压器”作用。只有这样,才能平息流言蜚语,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例如:2003年非典疫情发生之初,由于多种原因影响,使得人民大众对非典产生恐慌,在这关键时刻,中央政府积极研究防范措施,通过新闻媒体,主动公布疫情和政府措施,将正面报道强烈地根植于公众心中,使得群众对非典防治知晓率达到100%,才逐渐形成了“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科学防治、战胜非典”的共同认识,从而稳定了民心,制止了流言,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