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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灭火救援能力的几点思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05    来源:中国消防在线
核心提示:应安网讯:如何全面提升部队灭火应急救援初战能力、攻坚能力、机动能力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下面就当前队伍管理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面临的新挑战、新考验、新机遇以及建议和对策,作以简要探讨。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高速发展和社会改革进一步深化,转型期中经济、社会、自然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凸显。伴随着各种自然灾害和事故频频发生,严重威胁了人民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扰乱了社会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近年来全国每年因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和社会安全事件造成的非正常死亡接近20万人,经济损失6500亿元左右,占GDP总量的6%。

为最大限度降低灾难和事故带来的损失,我国构建了以消防部队为骨干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经过持续的投入建设和实战的锤炼,我国消防部队的正迅速成为一只高效的综合抢险救援专业骨干力量。

有关资料显示,2000年以前,公安消防部队参加抢险救援的出动次数占全部执勤出动次数的比例在10%以下,2005年则上升到45.2%。消防部队的职能多样化,任务种类增加将是必然趋势。如何全面提升部队灭火应急救援初战能力、攻坚能力、机动能力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下面就当前队伍管理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面临的新挑战、新考验、新机遇以及建议和对策,作以简要探讨。

一、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的现实意义

(一)贯彻落实新《消防法》,依法履行新职能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种自然灾害事故、突发公共事件、人为灾害事故呈逐年上升趋势,应急救援活动也越来越多。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消防部队职能已经从单一的“防火灭火”向承担各类抢险救援的范围扩展,而《新消防法》的颁布和施行,更是进一步拓展了消防部队抢险救援职能。全国各地应急救援的实践也表明,消防部队的作用不可代替,已日益成为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和生力军。因此,在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迫切需要的大背景下,消防部队应适应时代需求与时俱进,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在新的法律框架下,履行自身职责。

1.要抓住《消防法》赋予应急救援职能这个契机,建议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相关配套法规,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纳入社会经济发展大局考虑,统筹为消防部队增加应急救援力量,破解只增任务、不增投入的困境。

2.建立一支涵盖有关领域的专家队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重要救援出警会商制度,为处置重大灾害事故提供技术支持。

3.要加快应急救援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消防部队是一支纳入武警序列的公安现役部队,这种体制使消防部队人员流动过快,难以保留专业技术人员。国家应当尽快调整消防部队人事政策,延长官兵服役期限,对优秀人员实行返聘,以此达到保留专业技术人才的根本目的。

(二)有效应对当前各类灾害事故

现代火场灾害机率高、损失大、影响大,火场呈多元化发展。从客观上看,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高层、地下建筑和化工企业、大型商场等不断崛起,火灾形势日益严峻,消防装备的更新建以满足现代化火灾的需要显得迫在眉睫;从主观上看,指战员素质尤其是指挥员素质随着火灾形势的变化,救援任务的加剧已显得“力不从心”。指战员素质是部队战斗力的人的因素,是主体基础,而装备水平是提升部队战斗力的物的因素,是物质基础:人与装备的有机结合必须通过科学的、针对性的训练来实现,这是联系人与物、主观与客观的纽带,三者之间是相互作用、相互协调的辨证统一的关系。由此可见,要提高部队战斗力, 必须从装备建设和指战员的素质入手,注重人与装备的有机结合,才能全面增强部队的灭火救援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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