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 18 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 2013 年徐汇区公安消防支队应急救援和日常装备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 徐采中招 2013-057
二、项目名称: 2013 年徐汇区公安消防支队应急救援和日常装备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
第一包: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一级化学防护服、气体探测仪、消防员避火防护服、空气呼吸器备瓶、抢险救援头盔等;
第二包:消防员呼救器、消防员降温背心、机器人遥控炮、移动式无线遥控水炮等;
第三包:消防头盔、消防手套、消防员灭火防护靴、抢险救援手套、抢险救援靴、消防员隔热防护服、二级化学防化服、消防训练靴、水带等;
第四包:消防员灭火防护服、阻燃头套、防静电内衣、抢险救援服、训练服等;
具体采购相关消防装备产品品种、数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供应商可投报以上任一包件,也可投报所有包件。
注:根据上海市财政局沪财库[2009]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同时项目采购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本项目面向所有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要求标准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中相关规定。
项目工期:60 天内全部供货调试到位。
交货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老沪闵路707号(梅陇消防中队院内)。
招标范围包括:上述货物在内的设计、采购、供货、运输、卸货、保险、安装到位、调试、验收合格、培训、保修等。
三、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要求登记入库,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 、 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本市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
四、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交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税务登记证原件;
2 、以上资料原件经采购方核对后即刻发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时间 : 2013年7月19日 - 8 月8 日 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漕溪北路336号徐汇区人民政府综合楼308室(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符合上述资质条件并且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 2013 年7月25日上午10点整前 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向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由采购中心负责统一解答。采购中心将在 2013年7月25日下午17点 以传真形式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纪要。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8月9日 (周五)上午10时整(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地点: 漕溪北路336号徐汇区人民政府综合楼309室 。
九、 2013 年8月9日上午10时 (北京时间)整于 漕溪北路336号徐汇区人民政府综合楼309会议室 举 行开标仪式, 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本次招标采购由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不向投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请投标人在测算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十、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地址: 漕溪北路336号徐汇区人民政府综合楼308室
电 话: 64872222*8136 、 8130 传 真: 64283957
联 系 人:曾妮、杜鹃
徐汇区政府采购网址:http://zfcg.xh.sh.cn
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