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HZFCG-Z2013050-1
二、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高楼缓降器392台(具体详见招标需求)
五、本项目预算金额:64.979万元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专业生产高楼缓降器的厂家,所投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能够提供出厂标准、合格证和国家消防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合格质量鉴定证书(开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2)注册地在宁波市外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宁波大市区内有子公司或分公司承担维修服务(分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子公司提供经工商部门出具的该公司注册登记基本情况含股东信息);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2013年9月16日11:00前将“投标报名函”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传真给本中心(传真号码:0574-65131831、65131832),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八、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九、投标保证金
1、人民币:6400元
2、投标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账)截止时间:2013年9月16日11:00,各投标单位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
3、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名: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农业银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帐号:39752001040010207。
4、开标时须提供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前到五楼大厅投标保证金窗口开具收据。联系电话:0574-65131827,传真号码:0574-65131828)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9月18日9:00。
十一、投标、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详见五楼大厅公告)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并随带投标样机(玻璃箱、塑料箱包装的各一个)。
十三、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在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
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
联系人:马燕 联系电话:0574-65131831、65131832
十四、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http://www.nbzfcg.cn)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十五、其他要求:执行宁资交管办〔2013〕2号文件(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 经查询本项目开标日前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
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