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中关于“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若为进口产品应符合美国NFPA、欧洲EN等国际标准。”的技术要求统一变更为“符合相关标准,若为进口产品应符合美国NFPA、欧洲EN等国际标准。”
二、本项目第六包“便携式防盗门破拆工具组60套。”中“工作压力≥700bar”变更为“工作压力≥630bar”
三、本项目延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网上应答时间:2013年7月31日9:00至2013年9月18日8:30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我要投标”中进行应答(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具体领取办法见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首页-机构证书办理流程,网址:http://www.tjca.org.cn)。
(二)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2013年7月31日至2013年9月13日,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146号窗口获取(需携带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本,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三)递交样品的时间及地点:2013年9月17日9:00-12:00在天津市东丽区跃进路18号战勤保障大队,逾期送到的样品不予接收。
(四)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地点:2013年9月18日8:45至9:15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146号窗口(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
(五)网上开标解密时间:2013年9月18日9:15至9:45,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
(六)中标供应商须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视同领取,中标供应商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本补充文件如与招标文件的内容有不同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本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将回执传真至我中心,至投标截止时间仍未收到“补充文件回执”的视为已熟知补充文件内容,接受补充文件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附件:回执
采购单位:天津市公安局消防局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 年9月4日
附件:
回 执
今收到“天津市公安局消防局消防装备器材(第九批)项目(项目编号: TGPC-2013-A-0732 )”补充文件第1号。我们将视此补充文件的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备 注:请尽快将此页签字后发传真至我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24538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