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CZB-2013-BJ1168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
采购人联系人:谢文斌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522322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N座607室
采购人联系人:宋明明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942300-815
采购用途:自用
采购数量、简要技术需求及分包情况:
包号设备名称简要技术需求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分包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第2包防护装备(一)防暴盾牌、防暴服、防弹盾牌等一批1247000
第3包防护装备(二)防弹防刺服一批1204200
第6包侦查取证装备(一)夜视仪一批908500
第8包单警装备警用强光手电等一批813000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项目总预算9,989,300元(批复编号:XM-0000006102130829001)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中第3包投标人须为公安部《防弹防刺服生产企业名录》中的生产企业;
3、其中第8包投标人须由公安部装备财务局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的具有本品种单警装备产品生产供应资格的入围企业。
投标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09月18日至2013年10月0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30至16:00时(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N座607室)。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邮寄费,但对邮寄途中的延误或遗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13年10月1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N座602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企事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包含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签署本项目保密协议的授权);
(3)法人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4)近期(最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5)第3包提供公安部《防弹防刺服生产企业名录》中的生产企业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6)第8包提供由公安部装备财务局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的具有本品种单警装备产品生产供应资格的入围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N座607室
邮编:100038
电话:010-63942300
传真:010-63978100
电子信箱:hczb03@163.com
联系人:宋明明
开户名: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羊坊店支行
账号:11030701040006766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