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公安应急保障装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 KLFCGJ20131067
三、项目内容: 发电机配套设备 2 套,发电机 3 台,发电机(汽油) 2 台,毛毯 10 条,雨衣 101 件,应急帐篷 21 顶,救生圈 60 个,军用望远镜 6 台,阻车路障 4 个,安全鞋 30 双,行军床 10 张,救生衣 100 件, A 级防化服 2 套,皮伐艇 2 艘,视衣仪 6 具,切割锯 2 台,金属探测器 6 台,伸缩攀登梯 4 个,睡袋 20 个,警戒带 20 卷。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竞标截止时间: 2013 年10月28日15时30分
六、评审小组成员: 许第安、梁永忠、林文凤
七、成交结果:
成 交 人成交金额(元)
成都恒安警用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人民币 肆拾陆万 元整(¥460000.00)
八、 成交公告时间:2013年10月29日至2013年11月6日
九、本次采购的联系事项 :
采购单位联系人: 蒋淑 君 ;联系电话: 0770-6126053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1. 联系人:刘海燕;联系电话: 0770-2821504 ; 传真: 0770-2831072-8003
2. 联系地址: 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珍珠路 6 号桂海东盟新城 9 #( H 栋) 605 号房
十 、公告说明:
1. 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防城港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 质疑电话: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0770-2821504 传真: 0770-2831072-8003
3. 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 [2006]11 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 20 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