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消防局消防装备器材(第九批)、(第十批)质疑受理和处理情况信息公示
现将本中心对天津中天瑞泰安全设备有限公司提出的质疑受理和处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质疑当事人名称
质疑当事人:天津中天瑞泰安全设备有限公司
住 所:天津市河北区东河沿大街38号增2号
二、基本情况
本中心于2013年9月5日收到天津中天瑞泰安全设备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市公安局消防局消防装备器材(第九批)(项目编号:TGPC-2013-A-0732)和天津市公安局消防局消防装备器材(第十批)(项目编号:TGPC-2013-A-0728)的质疑函,具体质疑事项如下:
天津市公安局消防局消防装备器材(第九批)(项目编号:TGPC-2013-A-0732)第六包“便携式防盗门破拆工具组”的手动液压泵重量、开门器开启距离、开启力、扩张器开启力、撬棍重量等技术指标不合理,具有排他性。天津市公安局消防局消防装备器材(第十批)(项目编号:TGPC-2013-A-0728)的延期公告中关于提供国际标准认证和检测报告的内容不明确。
本中心依法于2013年9月9日将质疑函提交给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本中心针对质疑内容进行了调查取证,征求了相关当事人的意见,现本质疑已处理完毕,并依法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对上述质疑进行了回复。
三、处理结果
天津市公安局消防局消防装备器材(第九批)(项目编号:TGPC-2013-A-0732)第六包采购标的为“便携式防盗门破拆工具组”。为了提高其便携性,为部队救援任务提供更轻便高效的装备,同时,参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有关要求,招标文件对手动液压泵重量、开门器开启距离、开启力、扩张器开启力、撬棍重量等技术指标做出规定。因此,以上条款均不做修改。
天津市公安局消防局消防装备器材(第十批)(项目编号:TGPC-2013-A-0728)的延期公告中“投标人须提供消防II类安全吊带检测报告原件”应为“投标人须提供消防III类安全吊带检测报告原件”。“若为进口产品,应符合美国NFPA、欧洲EN等国际标准”是在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资格要求的前提下需符合的。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