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采购人需求,技术参数调整后如下:
执法记录仪 1200台
(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1200台 + 数据管理终端1200套 + 数据管理系统平台11套)
产品 |
技术要求项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 |
外形尺寸 |
执法记录仪外形尺寸(背夹、外接设备除外)应≤ 94mm×58mm×36mm(长×宽×高)。(以检测报告为准) |
重量 |
执法记录仪重量(外接设备除外)应≤170g。(以检测报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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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壳防护等级 |
执法记录仪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 GB4208-2008 中IP67要求。(以检测报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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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口 |
执法记录仪应具有标准的USB MiniB物理接口,USB通讯协议为USB2.0或者以上。(以检测报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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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场角 |
执法记录仪采用视场角≥120°的镜头。(以检测报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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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储介质 |
执法记录仪应使用非卡式固态存储芯片。(以检测报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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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储容量 |
容量≥1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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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屏 |
执法记录仪应具有彩色显示屏,显示屏对角线尺寸应≥5.08cm。(以检测报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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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录功能 |
设备开机后应自动进入取景预览模式,按下相应键,设备自动开始记录视音频信息,按下停止键,设备应停止记录并且保存记录内容。录像分辨率可达到1920×1080,帧率30FPS,分辨率为1280×720时,帧率可达60FPS。(以检测报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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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相功能 |
设备开机后应自动进入取景预览模式,按下相应键进行拍照,照片分辨率≥4608×3456。(以检测报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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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功能 |
设备具备单独录音功能。设备开机后应自动进入取景预览模式,按下相应键,设备自动开始记录音频信息,按下停止键,设备应停止记录并且保存记录内容。(以检测报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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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机浏览、检索和回放功能 |
执法记录仪应具有以时间等方式浏览、检索和回放本机存储的视音频、音频、照片等信息的功能。(以检测报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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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符叠加功能 |
执法记录仪应能在录制的视频和所拍照片中自动叠加信息,信息包括:时间、日期和使用者信息等。(以检测报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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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校正功能 |
执法记录仪应能在连接上位机时通过管理软件由管理员手动校正时间或设备自动与时间服务器同步时间,本机应不能修改时间。(以检测报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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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位机系统管理软件 |
执法记录仪应有对应的上位机系统管理软件,系统管理软件应具有以下主要功能(以检测报告为准): 1、分级管理及授权认证; 2、对系统时间、密码设置和分机管理等基本参数进行设置; 3、对执法记录仪内记录的文件进行上传、删除和查询; 4、能根据执法记录仪编号、警员信息、时间进行分类存储和检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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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视功能 |
执法记录仪应具有夜视功能,在开启夜视功能后,可看清6m处的人物面部特征,18m处的人体轮廓。(以检测报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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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度 |
执法记录仪显示屏应能显示全场黑测试信号。显示全场白和全场黑测试信号亮度值的比应≥640:1 (以检测报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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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功能 |
可通过连接专用适配器提供的电源对机器内置可充电电池进行充电,也可支持USB接口充电和车载充电。(以检测报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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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器 |
设备配备专用充电底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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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接对讲机 |
可连接对讲机,为对讲机提供拾音器和扬声器。采用12芯航空防水接口,确保使用人员在使用中牢固、不易脱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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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工作时间 |
执法记录仪内置电池应能支持执法记录仪连续录像时间≥9h。(以检测报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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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跌落 |
设备可承受≥3米裸机跌落,在水泥地面≥3米任意4个面各跌落1次,跌落后均能正常使用。(以检测报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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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温度 |
-33℃至55℃设备正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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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管理终端 |
液晶屏 |
触摸屏设计,屏幕≥19寸(以检测报告为准)。 |
接口 |
数据传输接口为12芯航空接口插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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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接入 |
可满足≥15台执法记录仪同时接入要求(以检测报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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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定义 |
可通过管理软件自定义文件重要级别并标记(以检测报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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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下发 |
可将数据导入终端中的选定的图片文件下载到执法记录仪,并在执法记录仪中查看(以检测报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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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记录仪参数设置 |
可对接入的执法记录仪的分辨率、水印信息和密码等参数进行设置(以检测报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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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记录仪充电 |
可对接入的执法记录仪充电(以检测报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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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自动同步功能: |
对接入的执法记录仪的时间与数据导入终端自动同步(以检测报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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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访问功能 |
可通过浏览器访问数据导入终端,并进行管理(以检测报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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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数据查询与浏览 |
可通过浏览器根据资料类型、重要级别、警员编号,执法记录仪编号及导入时间远程查询并显示结果;浏览图片、音视频文件(以检测报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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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自动上传 |
可根据文件设置的重要级别定期自动上传指制定的服务器(以检测报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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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自动删除 |
可自动删除过期文件,文件期限可设置(以检测报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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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性 |
设备在正常工作条件下,连续工作168小时(一周)不应出现电、机械或操作系统的故障(以检测报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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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壳防护等级 |
应符合 GB4208-2008 中IP20要求(以检测报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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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管理系统平台 |
架构要求 |
系统软件采用B/S架构。 |
文件浏览 |
登陆系统后,可实现视音频播放、图片浏览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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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检索 |
登陆系统后,可通过模糊检索及精确检索(如编号、文件类型、重要级别类型、数据导入时间范围及其他信息等)查询文件并显示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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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功能 |
自动生成设备日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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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归档 |
文件自动归档,文件自动同步的过程会根据用户信息、设备信息、时间等参数进行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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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管理 |
对用户进行权限设置与管理,管理员有权限可对警员信息进行添加、修改、删除操作,普通用户无此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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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管理 |
登陆系统后,可访问对系统内所有数据采集站并对其进行管理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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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与数据管理终端必须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
现将原公告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调整至:2014年1月15日14:00时(北京时间);
答疑会时间:2014年1月7日09:00时(北京时间)。
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 数据管理终端+ 数据管理系统平台投标时需提供样品现场演示。
样品提交地点:牡丹江市公安局(联系电话:13945310077)
样品提交时间:2014年1月13日-2014年1月14日。
请各投标供应商按照补充公告的要求参加投标,否则后果自负。
电话:(0453)6260068
传真:(0453)6233166
联系人:刘女士
牡丹江市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