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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规定老城区和城中村要建小型消防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2-14    来源:应安网
核心提示:应安网讯:据了解,《方案》要求对老城区、城中村的消防水源、消防车道进行改造,增建消火栓,拓宽消防车道,推进微型、小型消防站建设,配备可供狭小空间使用的消防车辆和装备,满足灭火救援需要。
   近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全市冬春火灾隐患整治“利剑”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在今年3月31日前开展全市冬春火灾隐患整治“利剑”行动,要求对违章既有建筑、高层和地下公共建筑等4类场所进行重点整治。

据了解,《方案》要求对老城区、城中村的消防水源、消防车道进行改造,增建消火栓,拓宽消防车道,推进微型、小型消防站建设,配备可供狭小空间使用的消防车辆和装备,满足灭火救援需要。
 

摸清不符合安全条件违建底数

为深刻吸取深圳“12·11”、广州“12·15”火灾事故教训,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广州市政府决定在今年3月31日前开展全市冬春火灾隐患整治“利剑”行动。希望通过治理,基本摸清违章既有建筑、高层和地下建筑、违规住人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老城区和城中村等4类整治对象的数量、分布情况,以及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制定落实针对性措施。
 

其中,对投入使用但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条件的违章既有建筑,各相关单位部门要摸清底数,逐一登记造册,并实行联合执法,进行集中治理。对违章搭建的临时建筑,依法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并组织相关部门拆除。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建筑,不得居住、经营和存放货物,并由属地政府负责清理、整治;拒不改正的,依法责令停止使用。
 

老城区城中村要改造消防车道
 

《方案》提出,要重点整治高层和地下公共建筑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建筑防火措施不符合消防技术要求等突出问题。对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无相关行政许可手续擅自投入使用的建筑,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并督促整改;拒不整改的,实施强制执行。
 

同时,《方案》还提出,要防止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违规住人问题“回潮”,对在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违规住人的,要责令限期搬离迁出并拆除相关居住设施。
 

此外,《方案》还要求重点整治老城区和城中村消防水源不足、消防车道不畅、防火间距不够、用火用电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要求对老城区、城中村的消防水源、消防车道进行改造,增建消火栓,拓宽消防车道,推进微型、小型消防站建设,配备可供狭小空间使用的消防车辆和装备,满足灭火救援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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