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安网讯:福建省“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要求各级政府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资源普查、登记、建档等工作,做好必要的应急装备和救援物资储备保障,加强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建设。2011年,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依托公安消防和大型企业等专业救援力量,建立矿山、危险化学品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在煤矿、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集中的县(市、区)建立满足需要的区域性应急救援队伍。加快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平台建设,2012年,完成省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各设区市及重点县(市、区)应急救援平台建设;到2013年,实现省、市、县应急信息平台互联互动。建立健全高危和大中型企业应急管理机构,健全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和预测预警工作机制。煤矿、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要依法建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生产规模较小的企业要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与专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鼓励和支持化工企业聚集区、矿产资源聚集区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一体化示范工程建设,推进闽西、闽中省级矿山救护队建设。规范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编制、评审、发布、备案、演练和评估工作,完善企业与政府应急预案衔接机制,建立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预案报备制度。同时要求建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普查与申报系统,加强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检测。严格落实职业健康特殊工种准入、职业危害严重领域职业健康许可、职业健康培训、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员等制度,健全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健康检测基础数据库。持续开展粉尘、高毒物质危害严重行业专项治理,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尘毒危害防治示范工程。推广应用防治职业危害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加强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监管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监管。严厉打击职业危害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职业危害案件。
福建2013年实现省、市、县三级应急救援互联互动


核心提示:福建省“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要求各级政府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资源普查、登记、建档等工作,做好必要的应急装备和救援物资储备保障,加强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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