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安全监管,提高防范能力
道路交通:加强地方性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建设。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和倒查制度。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五整顿、三加强”综合治理协调机制。继续实施道路安全保障工程,优先整治事故多发路段和道路危险隐患点段,完善非机动车专用道、公交车专用道设施建设,优化道路交通安全硬环境。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监控能力,形成全天候防控网络,进一步降低交通事故伤亡率。加强管理和执法,坚决淘汰燃油助动车,严格实行燃气及电动自行车限速通行。
建筑施工:全面整顿和规范本市建筑市场,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对工程建设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企业和落后的施工工艺技术装备以及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建筑材料和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健全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完善从业人员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的培训。开展建筑施工隐患排查和整治,建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管理机制,实施重大和关键事件监理报告制度,形成建设工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消防(火灾):大力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组织领导、监督、设施建设、检查考评“四项责任”。提高本市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四个能力”。夯实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的组织建设、设施建设、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的“四个基础”。提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监督规范执法、消防宣传教育、社会消防管理创新的“四个水平”。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和“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工业园区火灾隐患。加大消防栓专用监督执法力度,保障消防用水。
危险化学品:制定本市禁止、限制、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严格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类管理和总量控制。加大危险化学品企业布局调整力度,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进工业园区。完善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信息化管理。督促企业加强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和作业场所等安全监控,对涉及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设施进行本质安全改造。提升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的实时监控、预警和事故处置能力,对危险品道路、水路运输全面实时监控。鼓励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进入专业交易市场。加强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专业处置管理。
特种设备:加强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响应体系建设,建立基于现场监管、巡查的动态监管信息平台和安全评价体系,加快上海特种设备安全技术中心建设及应用。推进特种设备危险性评价工作,实施特种设备分类分级监管。实施起重机械、压力管道、气瓶、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建立重大隐患治理、重点设备动态监管机制,减少事故发生,推动形成特种设备安全多元共治格局。
地下空间:进一步完善地下空间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的综合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强化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的源头管理,推进建立地下空间安全风险评估体系。进一步完善地下空间基础信息共享平台,推进地下空间视频监控联网建设,将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
轨道交通:以确保轨道交通运行安全为重点,加强轨道交通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等各环节、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健全轨道交通运营规范标准、安全评估体系。加强轨道交通运行安全的监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及设备设施日常巡检,提高安全物防、技防、人防能力,强化站点人员疏散导向标志、应急通信照明、安全门系统等设施建设和管理。利用站点显示屏,宣传安全知识和应急避险的措施。
铁路交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高速铁路和客运列车安全重点,加快构建“设备稳定可靠、管理严密规范、队伍素质一流、过程全面受控”的安全保障体系。加强铁路运行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大力提升固定及移动设备的机修质量。整改列车设备和基础设施安全隐患,强化施工、检修作业现场安全控制。加强列车安全监控和高铁防灾安全系统建设和运用,建成路局、站段两级安全指挥中心,定期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开展铁路安全教育入户活动,重点提升铁路沿线群众安全意识。
水上交通:建设并完善全方位覆盖、全天候运行、快速反应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体系,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集疏运安全保障建设,推动航运中心安全发展。打造海事动态监控和可视化巡航救助指挥辅助决策平台,建成较为完善的海事安全管理和信息服务体系。优化岸线、码头和陆域资源规划布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水上交通安全的保障水平。
民用航空:实施民用航空持续安全战略,强化航空安全信息管理,推进以数据驱动、风险控制为手段的航空安全绩效管理。加强航空领域从业人员的安全专业技能和规章标准的教育培训。加大安全投入力度,加强航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发挥科技对安全的推动作用,健全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农业机械: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开展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积极推进“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制定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实施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新措施改造,提高农业机械安全性能,保障安全运行。到2015年,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率达到98%以上、检验率达到90%以上,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全市“平安农机”示范乡镇、村、合作社创建率均达到30%以上,驾驶人持证率稳定在100%。
渔业船舶:加强渔船、渔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改建一批符合本市渔业生产实际的标准化渔港和渔船停泊点。建立健全渔业船舶、船用产品、专用设备报废制度,推进作业渔船的拆解、报废工作,逐年提高渔船标准化程度。推进重点水域渔船和渔港监控系统建设,实现对作业渔船的实时监控,加强渔船自动识别系统、通信终端、救生器材等装备配置。以防风、避浪、防雾、安全避让和海上自救互救为重点,强化船员的安全培训和演练。
城市管线:加强管线规划、建设和维护的统筹管理,加大供气、供水、供电、供油、通讯等各类管线设施的安全保护力度,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联防机制,开展各项管线设施安全保护的专项整治和日常巡查,加大对各类管线设施的占压、损坏、偷盗等行为的联合整治力度。落实石油、燃气管道、危险化学品长距离输送管线等重大生命线管线的责任主体,完善巡查制度,加大隐患治理力度。研究推进对穿越城市密集区、危险性较大的地下管线的调整搬迁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履职考核
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激励约束制度。严格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约见警示谈话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形成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完善覆盖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安全生产履职考核机制,加大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工作的比重。
(三)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隐患治理
继续推进本市重大事故隐患“四级责任、三级督办”工作机制,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逐级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加大对高层建筑、危险化学品、轨道交通、地下空间等重点领域以及高铁沿线安全保护区、输电线路、承压管线、水上危桥等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并将事故隐患排查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体系。严格实施事故隐患风险分析、整改治理和效果评价,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四)严格行政执法,形成监管合力
落实“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逐步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执法计划。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部门间执法信息沟通渠道,加强联合执法,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率,形成监管合力,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建立健全事故查处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加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力度。
(五)健全应急体系,提高处置能力
不断完善市、区县两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救援指挥)体系建设,推进大中型企业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救援指挥)机构建设。消防救援队伍作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要快速处置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本市 17支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作为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辅助力量,要根据需要,协同消防救援队伍处置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要保持企业应急预案与政府应急预案的衔接,合理配置应急物资和装备,适时开展演练,确保应急处置人员能够熟练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鼓励和支持化工区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一体化示范建设。
(六)倡导创新发展,实施科技兴安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把安全生产重大科技项目纳入国家和本市各类科技支撑计划。依托本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研力量,重点开展火灾机理分析、人员密集场所疏散模拟、化工区域风险评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研究;组织高危职业危害因素预防、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估和监测监控、纳米材料安全评价、事故灾害预警与防治、生产安全事故快速处置、个体防护装备等关键技术研发。建立本市安全生产科技成果评审制度和激励机制,加快安全生产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努力提升安全生产科技支撑能力。规范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从业行为,实施业绩考核和评估。
(七)运用信息技术,实现资源共享
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信息化水平,着力推进物联网、云计算、下一代网络、无线宽带、导航定位和地理信息等技术在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地下空间等领域安全监管和监控的应用。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共享,推进相关职能部门的企业安全生产基本状况、危险源监控、行政执法、隐患治理等基础数据的交互应用,完善覆盖各级安全监管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的信息网络和数据库;督促重点行业企业利用监测监控、调度指挥等现有信息系统,建立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并实现与相关职能部门应急平台互联互通。
(八)加强宣传教育,推进考培分离
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制作各类安全宣传资料和公益性宣传片,组织和鼓励中小学设立安全教育课程和应急演练。开展覆盖面广、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学校、社区、企业等基础网络以及新闻媒体、互联网等,推进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工地、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严格实行持证上岗。继续实施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实事项目,形成长效机制。着力推进安全生产科普教育基地和市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中心的建设。继续推进安全生产考培分离,严格实施安全生产培训质量考核与效果评价。
(九)开展安全达标,推进诚信建设
在危险化学品以及冶金、机械、轻工、建材、有色、纺织、烟草和商贸等行业,全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大建筑施工、船舶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推进力度,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推进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在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和评级活动,将评级结果向社会公开并通报征信主管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共享和“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联动机制。
(十)加强劳动保护,防范职业危害
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和检查机制。加强职业危害企业数量、分布状况、危害程度等信息管理,建立本市职业危害数据档案。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危害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加强对重点职业病的监测,开展职业危害风险评估和预警。完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治疗等职业病防治网络,提升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能力。实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70%以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