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安网讯:近年来,陕西省各级政府坚持把应急救援保障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范畴,坚持军地互补、分级保障,落实责任,理顺关系,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保障体系,推动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搞好装备保障。省应急办和省应急救援总队按照遂行任务需要,科学合理确定应急救援装备器材的种类、数量和标准,采取部队配发、地方购置和预征预储相结合的方法,整合调配军地资源。通用装备由应急救援总队负责保障;省级专业应急救援队装备由省政府负责保障;市、县级专业应急救援分队由市、县级政府负责保障。各应急救援队按照部队装备管理规定,负责装备器材日常管理、保养和维修;配装单位及时补充训练和执行任务损耗的装备器材由,保证装备完好率保持90%以上。
二是落实经费保障。建立“部队体制内保障、编建单位自筹、行业系统补贴、政府财政支持”的经费保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保障的办法,全省各级政府将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维持性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并随当地经济发展逐年递增。5类5支省级专业应急救援队和5类5支预备役应急救援分队由省人民政府和省军区共同保障;其他应急救援分队由同级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经费支持;依托企事业单位和系统组建的专业救援队伍,由组建单位和相关行业系统解决。各级各类应急救援力量执行重大任务所需伙食、误工、医疗、装备征用补偿等经费,按照“谁使用、谁保障”的原则,由各级人民政府解决。同时,各级应急救援队严格经费管理,坚持勤俭节约,专款专用,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是完善政策保障。全省各级政府根据应急救援力量履行职责任务需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了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标准与使用规范,制定了装备器材配备标准和保障办法,完善了指挥协调和奖惩激励机制,落实了优抚和征用补偿政策,健全了相关法规制定,形成了上下衔接、完善配套、符合全省实际的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政策法规体系,为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遂行应急救援任务提供了法规依据和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