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统筹推进吐鲁番地区灭火救援装备(以下简称消防装备)建设发展,进一步提升吐鲁番地区灭火救援能力,保障吐鲁番地区经济社会建设持续稳步发展,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邀请,公安部消防局组织消防装备专家组于2013年10月8日至11日,对吐鲁番地区消防装备建设和发展情况进行了评估论证。专家组认真听取了吐鲁番地区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自然环境和灾害事故特征、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城市重大危险源及消防装备建设等情况的介绍,实地调研了吐鲁番地区公安消防支队吐鲁番市高昌路消防中队、鄯善县消防中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棉麻公司大河沿二级站专职消防队等消防队(站)的消防装备配备、使用情况,实地查看了吐鲁番地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城市道路与水源状况,调阅了《吐鲁番地区近期建设规划》、《吐鲁番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吐鲁番地区“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吐鲁番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以及吐鲁番地区消防装备配备与经费投入、火灾预防与灭火救援基础数据等资料,与吐鲁番地区公安消防支队基层官兵及有关部门人员就消防装备的配备使用、作战效能等内容进行了座谈交流。
专家组认为,近年来,吐鲁番地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火灾扑救与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逐年增加消防站和消防装备建设经费投入,积极推动消防站建设和消防装备配备。2006年至2012年,吐鲁番地区(含市、县)共投入消防装备专项建设经费约2261万元、消防站建设经费约3000万元,新购消防车11辆、器材装备2566件(套),新增执勤消防站1个,有效促进了灭火救援战斗力的提升,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消防站数量不足、站点分布不均衡、消防站功能不齐全等问题。吐鲁番地区公安消防支队(以下简称支队)主动适应消防安全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消防装备建设的支持,部队综合作战能力显著提高,基本实现了全地区火灾形势的平稳,有效保障了吐鲁番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但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及人民群众对消防安全保卫的需求相比,吐鲁番地区在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及消防装备配备数量、质量性能、结构比例和战勤保障能力及经费保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消防安全现状分析
吐鲁番地区地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东部,天山东部山间盆地,东临哈密,西、南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毗连,北隔天山与乌鲁木齐市及昌吉回族自治州相接。吐鲁番地区下辖1市、2县,总面积约7万平方公里,总人口约61.6万,城市建成区面积约38.51平方公里,其中主城区建成区面积约21.38平方公里。2012年,吐鲁番地区生产总值约246.4亿元,财政总收入约25.3亿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约25.2亿元。
(一)消防力量和装备基本情况
1、公安现役消防站。截止2013年10月,吐鲁番地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3个一级普通公安现役消防站;现有消防官兵141人,其中干部49人、士兵92人;共配备各类执勤消防车辆23辆,其中灭火消防车13辆(水罐消防车9辆、泡沫消防车1辆、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1辆),举高消防车5辆(登高平台消防车3辆、举高喷射消防车2辆),专勤消防车5辆(抢险救援消防车3辆、通信指挥消防车1辆、排烟消防车1辆),战勤保障消防车2辆(饮食保障车1辆、运兵车1辆),执勤消防车灭火剂总装载量158吨,其中载水145.6吨、泡沫液12.4吨;共配备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2904余件(套),消防员特种防护装备1029余件(套),灭火及其他器材1532件。另外,还配有细水雾消防车2辆。
2、企业专职消防站。全地区共有企业专职消防站8个,分别是吐哈油田公司消防支队油库消防大队、吐鲁番消防大队、鄯善生产基地消防大队、特勤大队,以及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吐鲁番机场专职消防队、新疆华电企业专职消防队、新疆圣雄能源有限公司企业专职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棉麻公司大河沿二级站企业专职消防队,共有消防员272人(正式职工140人、合同制用工132人);共配备各类执勤消防车35辆,其中灭火消防车25辆(水罐消防车3辆、泡沫消防车19辆、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2辆、干粉消防车1辆),举高消防车4辆(登高平台消防车1辆、举高喷射消防车3辆),专勤消防车6辆(抢险救援消防车1辆、照明消防车4辆、通信指挥车1辆);执勤消防车载灭火剂总量231吨,其中载水153吨、泡沫液68吨、干粉灭火剂10吨。
(二)重大危险源与消防安全形势分析
随着吐鲁番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建设日新月异,各类危险源逐年增加,致灾因素不断增多,灭火救援任务日益繁重,难度不断加大,消防安全形势日趋严峻。
1、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运场所多。吐鲁番地区共有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86家,其中生产类12家、经营类68家含加油(气)站46家、储存类6家。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最集中的是鄯善县火车站镇,共有12家,约占总数的14%。目前最大的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单位是位于鄯善县火车站镇的吐哈油田公司,以原油、轻烃、天然气为主要原料,从事炼油及乙烯、塑料、橡胶等生产,占地面积6.7平方公里,总资产100亿元,职工17000人。最大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单位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部管道新疆输油气分公司的原油储备油库,主要贮存有汽油、柴油、煤油等油品,占地面积1平方公里,共有储油罐28个、总储量240万立方米,其中10万立方米储油罐20个、5万立方米储油罐8个。这些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生产、储运规模大,因明火、静电、自燃、雷电等因素诱发爆炸、大面积燃烧等事故多,易发生连锁爆炸、有毒物质泄漏和环境污染,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巨大财产损失。2007年5月30日8点52分,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314国道工业园区鑫源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火灾。支队接警后调集1个消防中队、5辆消防车、20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经过1个小时的奋战将火灾扑灭,共疏散人员10人。
2、境内油气输送管网密集且点多、线长。吐鲁番地区境内有“西气东输二线”、“西气东输三线”等3条天然气输送管道主干线,全长680公里,承担向疆内、疆外等地输送天然气的重要任务;有天然气净化厂、输送站等重点要害部位3处,企业内部输气管道长150公里,裸露及跨越、穿越管道等重点地段18处;吐哈油田现有吐鲁番、温米等6个采油厂,其内部输油管道总长600公里。这些油气输送管网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分布在全地区各县市,输送距离长、压力高、地形复杂,一旦发生泄漏,极易发生爆炸和火灾事故,处置难度极大。2004年5月16日,吐鲁番市神泉区第35号油井发生井喷事故。支队接警后调集1个公安消防中队、6辆消防车、35名消防官兵和吐哈油田企业专职消防队的8辆消防车、60名消防员赶赴现场,经过17小时艰苦奋战成功处置了该起事故。
3、以能源为主的矿产资源丰富、年开采量大。吐鲁番地区的石油总资源量为15.75亿吨,天然气总资源量为3650亿立方米,预测煤炭资源储量为5651亿吨、占全疆预测资源总储量的25.8%,现有油田1个、天然气田1个、煤矿22个,年开采能力分别达到150万吨、11.5亿立方米、1170万吨。除能源矿产外,吐鲁番地区现已探明的还有其他62种矿产,其中铁矿探明储量3.5亿吨,占全疆铁矿总储量的近30%,保有储量2.25亿吨;钠硝石是中国仅有的硝酸钾、硝酸钠资源,为世界第二大钾硝石、钠硝石矿产地;蒙皂石矿是中国唯一具有一定规模的大型矿床;膨润土居全疆第二位,是中国为数不多的钠基膨润土;花岗岩保有储量818万立方米,其中“鄯善红”已成为全国名牌产品。目前,吐鲁番地区加快了对特大煤田的勘查开发和煤炭矿区资源的开发、整合和优化升级改造,将成为新疆重要的“疆煤东运”、“疆电东送”的大型能源生产基地。这些矿井、油(气)田在采掘过程中,易发生井喷、自燃、瓦斯爆燃等事故,并且造成爆炸、坍塌等次生灾害,人员伤亡多,社会影响面广,灭火救援难度大。2009年6月30日9时10分,鄯善县地湖煤矿发生井下爆炸事故,井下有14名矿工被困。支队接到地湖煤矿抢险救援指挥部出动命令后,立即出动3辆消防车、17名官兵赶赴现场救援,协助矿山救护队成功救出11名矿工。此起事故造成3名矿工死亡、3名矿工下落不明。
4、高层和地下建筑不断增加、火灾扑救难度大。吐鲁番地区共有各类高层建筑61栋,其中30米以下高层建筑35栋,30米至50米高层建筑18栋,50米至70米高层建筑8栋;地下建筑19处,其中独立地下建筑1处,附属地下建筑18处,总建筑面积26000平方米。目前,全地区最大的附属地下建筑是位于鄯善县的鄯善滨沙国际花园住宅小区商住楼的地下部分,地下一层,建筑面积约7900平方米;最大的独立式地下建筑是位于鄯善县的木卡姆路人防工程,建筑面积约1.38万平方米。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高层和地下建筑数量和体量正呈增加趋势。高层和地下建筑空间大、分隔多、结构复杂、出口隐蔽、排烟条件差,且人员密集、易燃可燃储物多,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速度快,浓烟等有毒气体难以排放,人员疏散困难,灭火救援难度大,易造成群死群伤。另外,在建工地人员流动性大,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多,电气线路多为临时安装,固定消防设施缺乏,工人违章用火操作时有发生,消防水源匮乏,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速度快,扑救难度大。2013年5月11日13点45分,吐鲁番市东环路水景花园一幢15层、高39.2米的在建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支队接警后立即调集1个消防中队、6辆消防车、27名官兵和环卫局的3辆洒水车赶赴现场进行扑救,克服四到五级大风天气,经过4个小时奋战才将火灾扑灭,共疏散17名施工人员。
5、交通发达、事故救援任务日趋繁重。吐鲁番地区地处全疆交通要冲,具备较为完善的地上和空中交通网络和设施。2010年5月,中国海拔最低的机场--吐鲁番机场建成投入使用,航站楼面积5300平方米。兰新线、南疆线铁路贯穿全境,在在吐鲁番地区总里程达610千米。乌鲁木齐至北京高速铁路穿越吐鲁番,总里程350公里,共设吐鲁番北站、鄯善北站、吐哈站3个营运站。吐鲁番地区公路交通相当发达,G30连霍高速公路(江苏连云港至新疆边境口岸霍尔果斯)、312国道兰新公路和314国道南疆公路都在此交汇,通车总里程4247公里,其中高速公路299公里、国道457公里、省道139公里、县道513公里,另外还有乡道1219公里、村道1547公里。随着交通路网的快速发展和通行车次数量的急剧增加,吐鲁番地区道路抢险救援任务日趋繁重。“十一五”期间,消防部队参加交通事故救援达118起,占抢险救援总数的69.4%。2007年2月28日,由乌鲁木齐市开往阿克苏市的5807次客运列车在行至吐鲁番境内珍珠泉至红山渠站时,遭遇特大风暴,13级大风刮起飞沙走石砸碎列车玻璃,并致使第9至19节车厢脱轨、瞬间倾覆,南疆铁路被迫中断9个小时。支队接警后迅速调集2个消防中队、6辆消防车、42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救援。经过10个小时的艰苦奋战,共救出重伤人员2名,疏散被困人员120余人。此次事故共造成4名旅客死亡、2名旅客重伤、30多名旅客轻伤。2007年4月4日,一辆满载28吨液化气的槽车,途经314国道甘沟公路桥时翻车,车载液化气发生泄漏。吐鲁番支队、乌鲁木齐特勤大队共出动5辆消防车、50余名消防员,经过2天艰苦奋战将事故成功处置。此次事故造成2人当场死亡。
6、棉麻仓储、加工单位数量多、规模大。吐鲁番地区棉麻仓储基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棉麻公司大河沿二级站,占地面积2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有货场3个、占地面积24万平方米,棉花储备库9个、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储存的棉花等可燃物总储量最高可达20万吨;棉麻加工单位11家,总建筑面积10.8万平方米,储存棉麻等可燃物约1.2万吨、加工棉麻约3.9万吨。棉花纤维细小蓬松,有很大的孔隙度,与空气接触面积大,遇到微弱火源就能被引燃,具有易燃性、阴燃性、自燃性等特点,一旦发生火灾,燃烧猛烈,蔓延速度快,伴随阴燃和大量烟雾,扑救难度大。2002年3月19日凌晨2时05分,大河沿棉麻站西货场发生火灾。支队接警后调集了公安消防队、企业专职队的5个消防中队、22辆消防车、130名消防员赶赴现场扑救,同时调集民兵、驻军900余名和地方大型工程机械20台。在九到十级大风不利的天气下,扑救人员经过20个小时艰苦奋战才将火灾扑灭,保护皮棉12000吨、价值9600万元。此次火灾烧毁皮棉2000余吨。
7、名胜古迹、旅游景点及清真寺多。吐鲁番曾是西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东西方文化和宗教错综交织与相互融合的交汇地,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是我国丝绸之路遗址最为丰富的地区,遗存的古城、石窟寺、烽燧、墓葬、岩画等达200余处,其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个,占新疆的近一半,居全国第九位;出土了从史前到近代的4万多件文物,是整个丝绸之路沿线发现文字古迹、古籍最多的地方,出土古文字达24种之多;现有国家5A级景区1处、4A级景区1处、3A级景区6处,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处,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32处,闻名中外的葡萄沟、坎儿井、火焰山等景点日均客流量3万余人、最高峰可达5万人以上。此外,还有清真寺957处,其中艾提尕尔清真寺、苏公塔清真寺是吐鲁番较大的清真寺,每逢主麻日每批人流量约400余人。这些旅游景点和文物保护单位存在人流、车流量大、建筑耐火等级低、不安全因素多、难以管理等特点;清真寺大都为土木结构且建筑年代久远,消防设施不全、电线老化、冬季取暖采用室内生火。因此,这些名胜古迹、旅游景点及清真寺易发生火灾、交通、踩踏等事故,容易造成人员伤亡。2012年12月31日13时,北京2名驴友徒步进入库木塔格沙漠,返回途中迷路被困。支队接到报警后,带领全勤指挥部2辆消防车、8名官兵赶到救援现场。经过15个小时的搜救,成功将2名失踪驴友救出。
8、农村地域广,火灾居高不下。吐鲁番地区农村地域面积大,房屋耐火等级低,消防基础设施缺乏,村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加之风干物燥、连片居住,火灾事故居高不下,极易发生火烧连营。2009年至2012年,全地区农村发生火灾482起,约占全地区火灾总起数的56%。2011年4月23日至24日,吐鲁番地区遭到30年不遇的强风暴袭击,12级以上的飓风持续12个小时,造成城区和3个乡多处大面积起火,数千人被困,吐鲁番市亚尔乡占地面积300亩的135个蔬菜大棚及其相应的农业设施全部过火,飓风同时造成吐鲁番城区大面积停电、停气,农业设施和居民财产受到严重破坏。支队调集10辆消防车、60名消防员赶赴各事故发生地,经过17个小时的艰苦奋战,成功扑救火灾9起,扑救火灾面积达16万平方米,疏散群众2715人、搜救被困群众394人,有效地遏制住了火势的扩散蔓延,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4.23”风灾、火灾使吐鲁番地区市政基础设施和农业设施受到重创,3万余座大棚被风刮倒,157座大棚、157户居民的567间房屋被烧毁。2012年4月22日,吐鲁番市红柳河园艺场居民住宅发生火灾,过火区域呈“长条形”,东西宽110m,南北长689m。支队先后调集5个消防中队、12辆消防车、72名消防员及5辆市政供水车、3辆挖掘机赶赴现场扑救,同时调集大河沿监狱消防队1辆消防车、6名消防员,吐哈油田、吐鲁番机场专职消防队4辆消防车、20名消防员到场增援。经过14个小时才将火灾扑灭。此次火灾造成102户群众受灾、1人死亡。
9、地理气候条件特殊,自然灾害频发。吐鲁番地区属独特的暖温带大陆性干旱荒漠气候,素有“火州”、“风库”之称。因地处盆地之中,四周高山环抱,增热迅速、散热缓慢,形成了日照长、气温高、昼夜温差大、降水少、风力强五大特点,春、秋两季易发生大风灾害,夏季易发生洪涝灾害。如葡萄沟处于火焰山中间一处峡谷中,南北长8公里,东西宽2公里,沟内有布依鲁克河流过,容易发生洪水、泥石流等灾害。另外,山区的暴雨和融雪,也易造成洪涝灾害。近年来,全地区先后发生多起泥石流、地震、风灾及洪水交通事故等各类事故,占全疆灾害事故的15%左右。2011年6月20日17时10分,葡萄沟遭遇洪水袭击,几百名游客和上千名群众洪水被困,且大部分为老人、小孩,场面极度混乱。由于该地段水流湍急,不宜靠近,救援难度极大,情况十分危急。支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调集1个消防中队、6辆消防车、37名官兵赶赴现场救援,经过4个小时的艰苦奋战,共营救被困游客500余人,转移当地被困群众2000余人。2006年7月4日14时10分左右,兰新线吐鲁番市胜金台至火焰山段因局部地区骤降暴雨而导致山洪暴发,引发特大泥石流,造成中铁21局在此施工的11名工人被埋、47名工人被围困。支队接警后迅速出动3辆消防车、25名官兵赶赴现场处置,经过5个小时的奋力抢救,成功抢救出1名幸存者,挖出10名受难者遗体。
(三)消防现实斗争对消防装备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以及特殊的环境条件,吐鲁番地区消防安全工作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消防现实斗争对消防装备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1、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影响日益扩大。随着城乡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高层和地下建筑、大型生产和仓储物流企业及石油化工企业等日益增多,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广泛应用,泄漏、爆炸、火灾等各种致灾因素大量增加,加之重特大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时有发生,不仅灭火救援难度不断增大,处置时消防员面临的危险日益增加,而且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和重大财产损失。
2、“维稳处突”任务非常艰巨。长期以来,“三股势力”打着民族、宗教的幌子,煽动民族仇视,大搞暴力恐怖活动,残杀无辜,四处纵火,挑起暴乱骚乱,而且使用的武器越来越先进、手段越来越残忍。公安消防部队作为一支“维稳处突”不可缺少的力量,在执行参与维稳处突任务时,面临的危险日益增加。2009年至2013年支队参与维稳处突任务215次,共出动车辆316辆次、人员1256人次。
3、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任务日益繁重。随着新修订的《消防法》颁布实施,消防部队所担负的职能任务从原来以火灾扑救为主,逐步向承担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职能拓展,各类抢险救援任务日益繁重。2012年全地区抢险救援及社会救助达115次,占当年接警出动总数的17%。此外,支队还承担省内外跨区域灭火救援任务。
4、勤务保卫任务日趋频繁。吐鲁番市是全自治区重要的经济、物流、文化、艺术、教育和交通中心。近年来,支队除完成年度两会保卫、重大节日消防安全保卫任务外,还参与亚欧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并常年承担各类文体活动、节日庆典、会展演出等日常消防勤务保卫任务。
二、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吐鲁番地区在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上持续投入,成效显著,为灭火救援提供了有力保障,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还不完全相适应,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消防站建设与城市建设发展不同步。目前全地区城市建成区面积38.51平方公里,其中吐鲁番市建成区面积21.38平方公里、鄯善县建成区面积11.09平方公里、托克逊县建成区面积6.04平方公里。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中关于“普通消防站保护面积不宜大于7平方公里,设在近郊区的普通消防站保护面积不应大于15平方公里”的规定,吐鲁番地区应建执勤消防站7个,现有3个,缺建4个,缺建率为57.1%,缺建站主要集中在吐鲁番市和鄯善县。吐鲁番地区经济社会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吐鲁番市及其他县建成区面积将不断扩大,消防站数量与灭火救援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将愈发突出。消防站数量不足、辖区面积大,消防车到场时间长,极易错失抢救生命和扑救初起火灾的最佳时机,使小火酿成大灾、事故变成灾难。
(二)消防水源建设亟待加强。目前全地区城市道路总里程约127公里,按照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关于“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120米,当道路宽度大于60米时,宜在道路两边设置消火栓”的规定,应建市政消火栓约800个,现仅有275个,缺建525个,缺建率约65%。另外,现有市政消火栓中有39个损坏、损坏率14.2%,且部分市政消火栓还存在管径偏小、水压偏低或无水、标识不清、附件丢失、维护不到位等问题。市政消火栓不符合要求及数量严重不足,加之吐鲁番地区天然水源缺乏,极大地制约了抵御火灾的能力。
(三)消防车辆总体性能偏低。一是底盘性能整体偏低。执勤车辆采用红岩、解放、东风、斯太尔系列等中、低端底盘的有18辆,占总数的78.2%。这些采用中、低端底盘的消防车,大多存在人机工效差、灭火强度低、可靠性不高等问题,影响了灭火作战能力的提高。二是灭火消防车比功率普遍偏低。灭火消防车比功率(发动机功率与消防车总质量之比)不足10的有14辆,占总数的60%。比功率不足,导致车辆行驶性能较差,持续作战能力不强。三是车载消防泵流量小。13辆罐类灭火消防车中,常压工况消防泵流量小于60升/秒的有7辆、占总数的53.8%。消防泵性能偏低,制约了持续灭火和扑救较大火灾的能力。四是普遍存在随车器材种类、数量偏少、未能有效固定等问题。如主战消防车,大多仅配备了基本的水带、水枪等灭火器材,各类破拆、救生等抢险救援器材缺配严重,难以满足多样化灭火救援任务的需要。五是大多车辆服役时间较长,性能下降。目前服役10-12年的消防车有11辆、占总数的48%,服役超过12年的消防车有2辆、占总数的8.7%。
(四)消防车辆配备数量不足、装备结构不合理。一是多功能城市主战消防车配备数量较少。体积小、动力性好、灭火救援能力强的中型城市主战消防车配备数量不足,制约了第一出动力量灭火救援能力。二是专勤消防车种类偏少。全地区共有5辆专勤消防车,但尚未配备照明消防车、防化洗消消防车或化学事故抢险救援消防车等专勤车辆。配备的抢险救援消防车仅2辆,尚未配备具备起吊、牵引、照明的多功能抢险救援消防车。三是战勤保障消防车辆配备种类偏少。尚未配备移动供气消防车、供液消防车、抢修车等必配战勤保障消防车。配备的饮食保障消防车属自行改装,仅能保障20人的简单热饭菜和供热水任务,不能满足大型灾害事故现场的饮食保障需求。四是整体结构不尽合理。功能单一的水罐消防车数量太多,综合性能较高的灭火消防车数量明显偏少,专勤消防车、战勤保障消防车缺配种类较多,执勤车辆整体结构不合理。
(五)特种攻坚车辆装备配备不足。一是尚未配备用于扑救大型棉麻储备库、大跨度大空间厂房仓库、易燃易爆场所等火灾的举高破拆消防车、化学事故抢险救援消防车、大流量拖车消防炮和大流量(不小于160升/秒)、远射程(不小于120米)重型水罐(泡沫)消防车等车辆装备。二是在大风灾害情况下执行灭火救援出动及执行维稳处突任务时,缺乏抗风、抗暴及通过和防护能力强的灭火、救援、处突车辆。
(六)抢险救援器材品种数量不足、性能偏低。一是缺配数量较多。依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应配备抢险救援器材351件(套),实配196件(套),缺配132件(套)、缺配率37.6%(详见附件1)。另外,部分执勤中队虽然抢险救援器材配备数量较多,但主要集中在几个易损耗的品种,而其他抢险救援器材尤其是攻坚器材装备,如雷达生命探测仪、遥控水炮等配备数量严重不足。二是配备品种较少、性能偏低。如应对特殊火灾和救援的军事毒剂探测仪、强磁式堵漏工具、防爆输转泵等特种抢险救援装备配备不足;所配液压破拆工具组性能偏低,无法与日益繁重的抢险救援任务相适应。三是损耗严重、更新不及时。随着道路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等灾害事故不断增多,液压破拆工具组、无齿锯、机动链锯、侦检、堵漏、输转等器材损耗明显,需要及时更新。四是缺乏适应特殊地理气象的特种抢险救援装备,如救生抛投器、水难救援消防车等应对洪涝、泥石流、深井、风暴等特殊灾害的抢险救援装备。
(七)消防员防护装备损耗较大,防护等级不高。一是配备数量不足,缺配较多。依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应配备基本防护装备4626件(套),实配3027件(套),缺配1599件(套)、缺配率34%,大部分执勤中队未达到双份配备要求;特种防护装备应配1563件(套),实有1109件(套),缺配454件(套)、缺配率29%(详见附件2)。二是高性能的消防员防护装备配备数量少。如目前配备的隔热防护服、化学防护服等防护等级偏低,已不能满足基本防护的要求,严重影响灭火救援行动中消防员的生命安全。三是部分消防员防护装备使用频繁,损耗严重。约50%的灭火防护服和抢险救援服由于使用频率过高、清洗频繁等原因严重降低了防护功能。四是部分防护装备完好率不高。现有防护装备有部分损坏严重,如消防员呼救器报警失灵,消防隔热服表面隔热层破损、隔热能力降低,化学防护服橡胶层已老化、不能用于化学灾害现场作业时的躯体防护,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部分易损件损坏、导致正常使用时间过短,佩戴式防爆照明灯损坏较多、给灾害现场作业照明带来问题等。五是尚未根据气候特点配备灭火防护服。吐鲁番地区夏季极端气温为49.8℃,地表温度多在70℃以上、最高达82.3℃;冬季极端最低气温-28.7℃。但是,尚未根据冬夏季气候特点分别配备冬季和夏季灭火防护服。
(八)维稳处突装备亟待加强。一是缺乏专用的维稳处突车辆。执勤消防车在设计时仅考虑灭火救援功能,未作维稳处突设计,缺乏防暴等相应的处突功能。虽然部分消防车加装了防护网,但影响官兵视线,存在行驶安全隐患。二是维稳处突防护装备配备数量不足。目前仅配备防暴头盔50个、硬质防弹衣50件、手持式防弹盾牌12个,防暴盾牌100个,防暴服50套,尚未配备专业防暴水枪、水炮等维稳处突防护装备。
(九)战勤保障能力亟待加强。目前,战勤保障消防站尚未建设,没有专业的技术人员,消防装备的日常技术保障和遂行保障能力亟待加强。一是尚未配备移动供气消防车、供液消防车、发电车、宿营车、卫勤保障车等战勤保障车辆。二是物资储备运输方式单一,战勤保障模块数量不足,如抢险救援模块、灭火药剂模块、公众洗消模块、水域救援模块等尚未配备。三是储备的物资未达标,应储备的消防员防护装备、抢险救援器材等数量不足,特别是灭火药剂储备数量明显偏少。四是必要的装备维修检测设备没有配齐,缺乏消防车等装备器材的常用零部件储备。
(十)专业的训练场所和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消防培训基地训练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根据公安部《支队级消防培训基地训练设施建设标准》,吐鲁番地区消防培训基地训练设施尚未建成,没有按照本地灾害事故特点设置石油化工装置、高空救援、地下建筑救援、建筑物倒塌救援、化学品泄漏、地震救援、道路交通事故救援、水域救援、模拟烟热训练等训练设施,无法开展特殊灾害事故处置专项装备训练和战术合成训练,不能满足现阶段技战术训练需求。二是部分执勤中队训练场地不足、训练设施陈旧。全地区多数执勤中队无标准的训练场、训练塔,难以满足常规装备科目训练要求。
(十一)专职消防队建设亟待加强。一是尚未设立政府专职消防站。按照《消防法》和《乡镇消防队标准》的规定,应当建立适当数量的县级和乡镇级政府专职消防站,执勤中队数量尽量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消防执勤力量空白点较多。二是部分企业专职消防站难以依法胜任本单位灭火救援任务。除吐哈油田、吐鲁番机场企业专职消防队外,其余3个企业专职消防站平均只有2辆消防车且技术性能偏低,其他器材装备配备的品种、数量也较少。
(十二)消防装备建设经费保障水平仍然不高。一是消防装备建设经费投入虽整体呈逐年上升趋势,但由于历史欠帐较多,仅能维持现有消防站常规装备器材的更新换代和日常维护,不能满足灭火救援实战需要的消防装备更新、新建站消防装备配置所需经费要求。如正在建设的特勤消防站的装备建设经费尚未落实到位。二是尚未建立消防装备维持性经费长效保障机制,在用消防装备维修、耗材更新以及日常维护保养所需经费不能得到保障。三是未按照《消防法》及《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财防[2011]330号)等的规定将装备建设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
三、消防装备建设遵循的基本原则
在消防装备建设发展过程中,吐鲁番地区应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按照《消防法》、《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乡镇消防队标准》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注重把握和遵循以下原则:
(一)标准化原则。消防装备的配备在品种、数量上要符合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配备标准》、《消防特勤队(站)装备配备标准》、《乡镇消防队标准》等的规定,同时在产品技术标准和质量监督上应满足消防装备的市场准入要求。
(二)实战化原则。消防装备的配备应立足实际、面向实战,从提升作战效能角度出发,根据作战编成、力量等级调派进行车辆编组、调配、整合,达到相互配套、优势互补、形成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对现有装备的种类和功能进行补充和完善,提高一线综合作战能力。
(三)模块化原则。应根据处置对象的类型和特点,采取模块化方式配备装备,优化装备集成,使其更具针对性和专业性,方便作战力量编成和调派。在战勤物资装备保障上应采用模块化储备和运输,突出保障的机动性和系统性,提高遂行保障能力。
(四)一致性原则。从降低消防装备使用、维护、管理成本出发,加强消防装备的一致性和统型建设,减少包括消防车底盘在内的同种用途、同一性能装备的品种、型号,降低使用成本,提高使用效益。
(五)持续性原则。建立消防装备的维护、维修机制,根据消防装备全寿命期内经费保障要求,确定消防装备年度维持性经费预算。建立消防装备的更新机制,根据消防装备退役报废情况安排装备更新经费预算,确保消防装备的可持续发展。
(六)前瞻性原则。根据吐鲁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消防装备建设必须立足实战、适度超前,应拥有一定数量科技含量较高、满足吐鲁番地区灭火救援现实需求的高端技术装备,达到或超过国内同类型地区消防装备的技术水平。
四、改进和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及消防装备建设的意见
通过对吐鲁番地区消防安全形势和公共消防设施及消防装备建设现状的分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改进和加强吐鲁番地区公共消防设施及消防装备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着力加强消防站建设。要按照《消防法》、《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乡镇消防队标准》的要求,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制定政府消防站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标准配齐车辆器材装备,使消防站数量、规模及装备配备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一是加快公安现役消防站建设步伐。目前,除了正在建设的特勤消防站外,应尽快解决已立项消防站建设用地,力争到2015年底前在吐鲁番市新建1个消防站,在鄯善县改建1个消防站。二是大力加强县级政府专职消防站建设。在消防执勤力量与灭火救援任务不相适应、公安现役编制难以增加的情况下,应按照《消防法》和《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要求和现有城市建成区情况,大力加强县级政府专职消防站建设,及时填补消防执勤力量空白点,使消防站及其装备配备在数量规模和质量效能上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要求,与城市建成区面积拓展及灭火救援任务相适应。县级政府专职消防站至少应按照二级普通消防站标准要求进行建设。三是大力加强乡镇消防队建设。距消防站较远、本地火灾形势比较严峻且未建专职消防站的乡镇,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乡镇政府专职消防站,以胜任本地灭火救援任务。四是配备数量足够的专职消防员。为充分发挥消防装备在灭火救援战斗中的作用,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应当配备数量足够的专职消防员。五是依法对政府专职消防站进行验收。为确保政府专职消防队(站)能够履行法定职责,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严格依法对政府专职消防队(站)进行验收。
(二)不断完善消防水源建设。一是明确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维护的责任单位,并按照城市道路建设规划,尽快核实需建市政消火栓数量,加快推进市政消火栓建设步伐,解决市政消火栓欠账问题。新建、改建的城市道路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市政消火栓,没有的要增建补建,损坏的应尽快修复。二是消防水鹤是解决市政消火栓缺乏的有效供水设施,应针对吐鲁番地区冬季天气寒冷的情况,在消火栓缺配严重的一类街道和重大危险源附近按标准增设消防水鹤,以满足就近取水和大流量供水需求。
(三)着力提升消防车辆整体性能。一是按照《执勤消防车辆退役报废标准》分年度淘汰超期服役消防车辆,加快车辆更新步伐,并优先采用性能较高的商用底盘或消防车专用底盘,提高车辆性能,为实现车辆装备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的根本转变打下基础。二是加强城市主战消防车配备。主城区各消防站应逐步配备满载总质量14-20吨、载液量3吨以上、比功率12以上、水泵流量50升/秒以上、乘员6人以上的城市主战消防车;道路条件较差的城区和其他县级消防站应逐步配备满载总质量8-14吨、载液量3吨左右、比功率12以上、水泵流量40升/秒以上、乘员6人以上的城市轻型主战消防车。三是加强消防车辆的针对性配备。在强化火场后援供水能力的同时,增强其他主战消防车的机动性和载人数量,提高初战控火和综合救援能力。四是消防车应具备防冻功能,如泵室应配备加热系统,确保严寒气候下水力系统能够正常工作。五是为适应强风条件下灭火救援,新购车辆应注重抗风能力。六是尽快制定主要消防车器材配备标准,按照标准配齐随车器材,实现主要消防车辆和随车器材的标准化配备,确保消防车辆器材科学配备、合理布置。
(四)进一步优化消防车辆装备配备结构。应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灭火救援实际需求,按照“标准配备与实战需求、常规配备与攻坚配备、基本配备与针对性配备相结合”的原则,逐步调整和优化消防车辆装备配备结构。一是落实灭火救援基本作战单元装备配备。每个特勤消防站和一级普通消防站应按照《公安消防部队2012-2015年灭火救援装备建设规划》的规定,开展“1辆大功率多功能城市主战消防车、1辆重型水罐或泡沫消防车、1辆举高救援消防车和1辆专业综合抢险救援消防车”的灭火救援基本作战单元装备配备,提高消防站独立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二是大力加强举高灭火救援能力建设。大力加强举高消防车配备,使其数量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要求,并按照30米以下、30至50米系列化梯次配置具有救援功能的举高消防车,以形成规模化高空立体作战优势。三是根据辖区保卫对象特点和区域灭火救援及战斗编成情况,确定执勤中队消防车辆构成,以满足灭火救援实战需求。如鄯善县鄯善火车站镇等辖区化工企业较多、规模较大的地区,应逐步配备大功率、大流量、远射程泡沫消防车,化学事故抢险救援消防车或化学洗消消防车,以及大吨位水罐拖车等特种装备;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应重点配备轻型主战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四是增强车辆装备的一致性。在现有主要装备配备基础上,结合灭火救援实际,对新购车辆进行统筹规划,逐步统一消防车底盘、上装主要部件的厂牌和型号,便于管理和维护。
(五)加强抢险救援器材配备。一是按照标准配齐抢险救援器材,更新损耗严重的器材。如每个执勤中队应至少配备1台可燃气体探测仪、1台热像仪,按照每班2套的标准配置防坠落装备等。二是提高破拆、起重、支撑装备的配套性,并加强控制器、垫块等附件的配备,满足复杂条件下的救援要求。三是针对吐鲁番地区特点加强针对性器材装备配备。如针对地震及建筑倒塌事故救援,配备生命探测仪、机动链锯、无齿锯、电源逆变器、混凝土破拆工具组、重型支撑顶杆等装备;针对化工事故救援,加强化学救援、侦检等装备的配备与更新。
(六)加强消防员防护装备配备。一是尽快按标准配齐消防员防护装备,并根据冬夏不同灭火救援作战防护需求,完成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双份配备任务,提高消防员防护装备的舒适性和适体率。二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加快防护装备更新频率,并按照消防员服役年限和消防员防护装备使用寿命,定期更新装备,确保防护性能。三是在全面达标的基础上,加大高性能防护装备的配备力度,减轻装备重量,提升防护等级,提高综合性能,如配备二类以上消防手套及购置带有高压应急充气装置、可视余气指示的新型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等高性能装备。
(七)加强维稳处突装备配备。消防部队既要进行灭火救援,还要承担维稳巡逻和维稳处突等任务。鉴于维稳处突任务的特殊性和当前维稳巡逻任务的繁重性,应尽快配齐伸缩警棍、强光手电、催泪瓦斯、催泪弹、警用多功能腰带、防割手套、防刺服、防弹衣、防弹头盔等单警装备,增加官兵的自身安全防护能力,并配备防暴水炮车、防暴运兵车等装备,提高消防部队应对突发事件和执行维稳处突任务的控制能力。
(八)加快战勤保障消防站建设。为满足重大灾害处置的需要,应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公安部消防局的有关要求,尽快建成吐鲁番地区战勤保障消防站。一是配齐移动充气消防车、器材消防车、供液消防车、宿营车、发电车、饮食保障车、装备抢修车等战勤保障车辆和各类装备模块化储运方舱。二是加强维修设施建设,适时配备车辆装备专业检测、维修设施,完善空气呼吸器的“两室一站”(充气室、维修室、气瓶检测站)建设,进一步提高技术维修保障能力,并根据特种车辆装备配备、使用情况,储备相应的零部件,缩短装备维修周期、缩减装备维修成本。三是加强器材物资储备能力和物资补给运输能力,实现应急救援装备平时集中存放、定期保养,战时统一调运、遂行保障。四是在政府主导下,积极整合辖区内应急物资、重型工程机械等应急救援资源,建立完善社会联勤机制,为灭火救援行动提供有力支撑。五是针对洪涝、干旱等灾害事故和目前消防水源建设滞后的现实,应着重强化供水、排水能力建设,为扑救火灾、排除洪涝和抗御干旱提供装备保障。如组建供水分队,配备一定数量的载水量25吨以上的大流量水罐消防车和饮用水供应消防车,并配备足够的供水水囊。
(九)加大消防培训基地建设力度。应建立、完善专门的消防装备配套训练设施,加强消防装备的模拟化、适应性训练。一是按照公安部《消防培训基地训练设施建设标准》要求,加大消防培训基地建设力度,按要求配备石油化工装置、高空救援、地下建筑救援、建筑物倒塌救援、化学品泄漏、地震救援、道路交通事故救援、水域救援及模拟烟热训练、真火训练等模拟训练设施。二是针对特种装备器材不断增多、使用操作日趋复杂的现实,配备专门的训练装备,减少实战装备损耗。三是聘请消防装备的技术专家,采取轮训、驻训等方式,提高消防指战员操作使用特种防护装备和抢险救援器材的熟练程度。
(十)督促相关企业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吐鲁番地区以石油和煤化工为代表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大型企业多、发展速度快,应当大力加强企业专职消防站及其消防装备建设。一是应当对全地区的大型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对火灾风险大的企业开展专项火灾风险评估论证,分析该企业的企业专职消防队是否满足本单位火灾扑救的需求,并依法督促有关企业按照《消防法》的规定要求加强专职消防站建设,加强消防装备配备,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对于人员密集度高、生产工艺危险性大、易燃易爆危险源多且集中的企业,还应督促其加强专职消防站高精尖消防装备的配备,尤其是要加强处置易燃易爆危险品爆炸火灾事故的特种攻坚装备,如多剂联用举高喷射消防车,大功率、大流量举高喷射消防车,大流量(160升/秒)、远射程(120米)、大功率泡沫和水罐消防车等的配备。三是应当督促有关企业配备数量足够的专职消防员,以便充分发挥消防装备在灭火救援战斗中的作用。四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严格依法对企业专职消防站进行验收,确保能够承担本单位火灾扑救任务。
(十一)加强农村公共消防设施与装备建设。要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规划、逐步实施”的原则,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实际,在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的同时,依法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建筑物耐火等级、防火间距等内容纳入城乡建设和消防总体规划,逐步加强乡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在集中居住区内修建消防水池,从根本上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并因地制宜地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小型水罐消防车、消防摩托车等车辆,以及手抬消防泵等灭火器材。
(十二)建立和完善消防装备建设经费长效保障机制。一是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消防法》和《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财防[2011]330号)的规定,将消防装备建设经费单列、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大消防装备建设经费投入,确保消防装备建设经费与地方财政收入同步增长。二是应当参照经济发展程度相近地区的消防装备建设经费保障水平,使全地区消防装备建设经费占财政收入的比例保持在适当的范围,为消防装备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三是应当建立新建消防站配套消防装备建设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新建消防站建成后营房、装备同步投入使用。四是应当建立淘汰报废装备更新经费保障机制,按照消防装备服役年限分年度安排装备更新经费,确保淘汰报废装备能够及时补充。五是应当建立消防装备维持性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加大维持性经费投入比例,防止装备“买得起、用不起、养不起”的情况发生,确保执勤装备全寿命期内能够进行有效维修,并及时补充消防员防护装备以及抢险救援器材、灭火器材、灭火剂等耗材。六是为解决历史欠账较多的问题,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增列消防装备建设专项,加大消防装备建设专项经费投入,使消防车辆、消防员防护装备、抢险救援器材及灭火器材尽快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要求,确保消防站装备建设与经济社会地位相符合。
(十三)努力提升消防装备管理水平。应积极破解制约装备建设与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矛盾,创新举措,构筑顺畅、高效的装备发展良性机制,加强装备信息化建设,丰富装备管理手段,建立装备质量监督机制,大力提升包括装备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采购配备、日常检查、使用维护、储备维修、退役报废、实力统计等装备全寿命管理水平,使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提高装备完好率,实现消防装备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在装备验收时,应当严格按照技术合同文本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对新购装备进行一致性检查和全功能测试,并对消防车底盘、上装、车载设备的使用说明书、修理手册和零配件目录等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检查。
(十四)加强消防装备人才队伍建设。一是要加强执勤中队干部装备管理业务培训,提升装备管理干部队伍业务素质。二是要按照士官编配标准,配齐配强装备技师,落实装备技师岗位津贴等待遇保障,并按照国家和公安消防部队职业技能等级评定的有关要求,全面开展装备技师技能等级评定工作。三是要进一步加大装备人才培养力度,使装备助理员、装备质量检验员、装备技师和操作维修人员等在数量规模和专业技能上与装备管理工作相适应。四是建立完善的装备人才使用管理机制,营造栓心留人的良好环境和氛围,逐步培养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队伍,充分发挥装备人才骨干作用和技术优势,满足装备管理的实战化、专业化的需求。
总之,消防工作是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要性和必要性愈发凸显。强化消防装备建设,既是提高社会服务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公共安全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吐鲁番地区实现科学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保证。因此,吐鲁番地区消防装备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消防法》、《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乡镇消防队标准》和《公安消防部队2012-2015年灭火救援装备建设规划》,立足可持续性发展,切实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装备建设,以提升消防装备作战效能和正规化管理水平为目标,以消防装备人才队伍建设为根本,按照适度超前原则,重点加强装备配备实战化、装备储备模块化、装备管理规范化、装备保障体系化建设,逐步实现消防装备建设发展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建议吐鲁番地区行署根据消防装备建设发展的评估论证意见,尽快制订吐鲁番地区消防装备建设规划和年度配备计划,适时配齐消防装备,加强高精尖装备配备,全面提高消防装备可持续保障能力,进一步促进消防部队战斗力提升,保障灭火救援和消防安全保卫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2: 吐鲁番地区消防员防护装备配备情况表 |
|||||||
序号 |
器材名称 |
应配 |
实配 |
缺配 |
缺配率% |
主要用途及技术要求 |
备 注 |
1 |
消防头盔 |
306 |
163 |
143 |
46 |
符合GA 44《消防头盔》的要求 |
|
2 |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 |
405 |
342 |
63 |
15 |
符合GA 10《消防员灭火防护服》的要求 |
|
3 |
消防手套 |
675 |
500 |
175 |
25 |
性能不低于GA7《消防手套》中1类消防手套的要求 |
选配2类或3类消防手套 |
4 |
消防安全腰带 |
171 |
107 |
64 |
37 |
登高作业和逃生自救。符合GA 49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的要求 |
|
5 |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 |
405 |
314 |
91 |
22 |
符合GA 6《消防员灭火防护靴》的要求 |
|
6 |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
162 |
119 |
43 |
26 |
符合GA 124《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的要求 |
按总量1:1备份 |
7 |
佩戴式防爆照明灯 |
162 |
117 |
45 |
27 |
消防员单人作业照明 |
|
8 |
消防员呼救器 |
171 |
145 |
26 |
15 |
呼救报警。符合GA 401《消防员呼救器》要求 |
配备具有方位灯功能的消防员呼救器,可不配方位灯 |
9 |
方位灯 |
100 |
消防员在黑暗或浓烟等环境中的位置标识 |
||||
10 |
消防轻型安全绳 |
171 |
143 |
28 |
16 |
符合GA 49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的要求 |
|
11 |
消防腰斧 |
162 |
162 |
0 |
符合GA 630《消防腰斧》的要求。 |
优先配备多功能消防腰 |
|
12 |
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 |
306 |
187 |
119 |
38 |
符合GA 869 《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的要求 |
|
13 |
防静电内衣 |
270 |
165 |
105 |
38 |
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躯体内层防护 |
|
14 |
消防护目镜 |
171 |
98 |
73 |
42 |
抢险救援时眼部防护 |
|
15 |
抢险救援头盔 |
171 |
82 |
89 |
52 |
符合GA 633《消防员抢险救援防护服装》的要求 |
|
16 |
抢险救援手套 |
306 |
40 |
266 |
86 |
符合GA 633《消防员抢险救援防护服装》的要求 |
|
17 |
抢险救援服 |
306 |
169 |
137 |
44 |
符合GA 633《消防员抢险救援防护服装》的要求 |
|
18 |
抢险救援靴 |
306 |
172 |
134 |
43 |
符合GA 633《消防员抢险救援防护服装》的要求 |
|
19 |
消防员隔热防护服 |
51 |
26 |
25 |
49 |
符合GA 634《消防员隔热防护服》的要求 |
优先配备带有背囊的 |
20 |
消防员避火防护服 |
6 |
6 |
0 |
0 |
进入火焰区域短时间作业时的全身防护 |
|
21 |
防蜂服 |
0 |
0 |
0 |
0 |
防蜂类等昆虫侵袭的专用防护 |
有任务需要的不宜低于2套/站 |
22 |
正压式消防氧气呼吸器 |
0 |
18 |
0 |
0 |
高原、地下、隧道以及高层建筑等场所长时间作业时的呼吸保护。符合GA 632《正压式消防氧气呼吸器》的要求 |
承担高层、地铁、隧道或在高原地区承担灭火救援任务的不宜低于2具/站 |
23 |
消防员呼救器后场接收装置 |
0 |
3 |
0 |
0 |
接收火场消防员呼救器的无线报警信号,可声光报警。至少能同时接收8个无线报警信号 |
若配备无线报警功能的消防员呼救器,则每站至少应配1套 |
24 |
防高温手套 |
12 |
10 |
2 |
16 |
高温作业时的手部和腕部防护 |
|
25 |
防化手套 |
12 |
9 |
3 |
25 |
化学灾害事故现场作业时的手部和腕部防护 |
|
26 |
内置纯棉手套 |
18 |
16 |
2 |
11 |
应急救援时的手部内层防护 |
|
27 |
消防阻燃毛衣 |
0 |
80 |
0 |
0 |
冬季或低温场所作业时的内层防护 |
|
28 |
一级化学防护服 |
6 |
8 |
0 |
0 |
处置高浓度、强渗透性气体时的全身防护。具有气密性,对强酸强碱的防护时间不低于1h。应符合GA 770《消防员化学防护服装》的要求 |
原名重型或全密封消防员化学防护服。应配备相应的训练用服装 |
29 |
二级化学防护服 |
18 |
25 |
0 |
0 |
符合GA 770《消防员化学防护服装》的要求。应配备相应的训练用服装 |
原名消防防化服或普通消防员化学防护服。 |
30 |
特级化学防护服 |
0 |
0 |
0 |
0 |
化学灾害现场或生化恐怖袭击现场处置生化毒剂时的全身防护。具有气密性,对军用芥子气、沙林、强酸强碱和工业苯的防护时间不低于1h |
可替代一级消防员化学防护服使用。应配备相应的训练用服装 |
31 |
核沾染防护服 |
0 |
0 |
0 |
0 |
处置核事故时,防止放射性沾染伤害 |
原名防核防化服。 |
32 |
防爆服 |
0 |
0 |
0 |
0 |
爆炸场所排爆作业的专用防护 |
承担防爆任务的不宜低于2套/站 |
33 |
消防专用救生衣 |
0 |
22 |
0 |
0 |
常态时浮力能保证单人作业,救人时最大浮力可同时承载两个成年人,浮力≥140kg |
承担水域应急救援任务的不宜低于1件/2人 |
34 |
电绝缘装具 |
0 |
0 |
0 |
0 |
符GB 6568.1《带电作业用屏蔽服装》的要求 |
|
35 |
防静电服 |
18 |
23 |
0 |
0 |
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的全身外层防护。符合GB 12014《防静电工作服》的要求 |
|
36 |
消防员降温背心 |
12 |
58 |
0 |
0 |
降低体温防止中暑。使用时间不应低于2h |
|
37 |
消防通用安全绳 |
30 |
20 |
10 |
33 |
符合GA 49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的要求 |
|
38 |
消防Ⅰ类安全吊带 |
0 |
0 |
0 |
0 |
符合GA 49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的要求 |
|
39 |
消防Ⅱ类安全吊带 |
30 |
18 |
12 |
40 |
符合GA 49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的要求 |
宜根据需要选择配备其中的一种或两种 |
40 |
消防Ⅲ类安全吊带 |
30 |
14 |
16 |
53 |
符合GA 49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的要求 |
|
41 |
强制送风呼吸器 |
0 |
0 |
0 |
0 |
开放空间有毒环境中作业时呼吸保护 |
滤毒罐按照总量1:2备份 |
42 |
消防过滤式综合防毒面具 |
0 |
50 |
0 |
0 |
开放空间有毒环境中作业时呼吸保护 |
滤毒罐按照消防过滤式综合防毒面具总量1:2备份 |
43 |
消防防坠落辅助部件 |
27 |
21 |
6 |
22 |
与安全绳和安全吊带、安全腰带配套使用。包括:8字环、D形钩、安全钩、上升器、下降器、抓绳器、便携式固定装置和滑轮装置等部件。符合GA 49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的要求 |
宜根据需要选择配备轻型或通用型消防防坠落辅助部件 |
44 |
手提式强光照明灯 |
42 |
27 |
15 |
36 |
灭火救援现场作业时的照明。具有防爆性能 |
|
45 |
潜水装具 |
0 |
3 |
0 |
0 |
水下救援作业时的专用防护 |
有相应任务的不宜低于4套/站 |
46 |
移动供气源 |
3 |
4 |
0 |
0 |
狭小空间和长时间作业时呼吸保护 |
|
47 |
消防用荧光棒 |
540 |
140 |
400 |
74 |
黑暗或烟雾环境中一次性照明和标识使用 |
|
48 |
头骨振动式通信装置 |
12 |
15 |
0 |
0 |
消防员间以及与指挥员间的无线通信,距离不应低于1000m,可配信号中继器 |
|
49 |
消防员单兵定位装置 |
0 |
实时标定和传输消防员在灾害现场的位置和运动轨迹 |
每套装置至少包含一个主机和多个终端 |
|||
50 |
防爆手持电台 |
16 |
0 |
16 |
100 |
消防员间以及与指挥员间的无线通信,距离不应低于1000m |
附件3: 吐鲁番地区抢险救援器材配备情况表 |
|||||||
序号 |
器材名称 |
应配 |
实配 |
缺配 |
缺配率% |
主要用途及技术要求 |
备注 |
1 |
有毒气体探测仪 |
3 |
3 |
0 |
0 |
具备自动识别、防水、防爆性能 |
|
2 |
可燃气体检测仪 |
3 |
3 |
0 |
0 |
可检测事故现场多种易燃易爆气体的浓度 |
|
3 |
消防用红外热像仪 |
6 |
5 |
1 |
16 |
黑暗、浓烟环境中人员搜救或火源寻找。性能符合《消防用红外热像仪》GA/T 635的要求 |
有手持式和头盔式两种 |
4 |
测温仪 |
6 |
6 |
0 |
0 |
非接触测量物体温度(-20℃~450℃)、寻找隐藏火源 |
|
5 |
各类警示牌 |
6 |
5 |
1 |
16 |
事故现场警戒警示。具有发光或反光功能 |
|
6 |
闪光警示灯 |
9 |
6 |
3 |
33 |
灾害事故现场警戒警示。频闪型,光线暗时自动闪亮 |
|
7 |
隔离警示带(盘) |
42 |
41 |
1 |
2 |
具有发光或反光功能,每盘长度约250m |
|
8 |
液压破拆工具组 |
6 |
6 |
0 |
0 |
包括机动液压泵、手动液压泵、液压剪切器、液压扩张器、液压剪扩器、液压撑顶器等,性能符合《液压破拆工具通用技术条件》GB/T17906的要求 |
|
9 |
机动链锯 |
6 |
8 |
0 |
0 |
切割各类木质障碍物。增加锯条备份 |
|
10 |
无齿锯 |
6 |
6 |
0 |
0 |
切割金属和混凝土材料。增加锯条备份 |
|
11 |
手动破拆工具组 |
3 |
2 |
1 |
33 |
由冲杆、拆锁器、金属切断器、凿子、钎子等部件组成,事故现场手动破拆作业 |
|
12 |
多功能挠钩 |
6 |
4 |
2 |
33 |
事故现场小型障碍清除,火源寻找或灾后清理 |
|
13 |
绝缘剪断钳 |
6 |
5 |
1 |
17 |
事故现场电线电缆或其他带电体的剪切 |
|
14 |
便携式防盗门破拆工具组 |
6 |
1 |
5 |
83 |
包括液压泵、开门器、小型扩张器、撬棍等工具。其中开门器最大升限不小于150mm,最大挺举力不小于60kN |
|
15 |
毁锁器 |
3 |
0 |
3 |
100 |
主要由特种钻头螺丝、锁芯拔除器、锁芯切断器、换向扳手、专用电钻、锁舌转动器等组成 |
|
16 |
救生缓降器 |
12 |
13 |
0 |
0 |
性能符合《救生缓降器》GA 413的要求 |
|
17 |
气动起重气垫 |
3 |
3 |
0 |
0 |
依据起重重量,可划分为多种规格。方形、柱形气垫每套不少于4种规格,球形气垫每套不少于2种规格 |
|
18 |
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 |
90 |
0 |
0 |
100 |
性能符合《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GA 209的要求 |
含滤毒罐 |
19 |
多功能担架 |
3 |
3 |
0 |
0 |
可水平或垂直吊运,承重不小于120kg |
|
20 |
救援支架 |
3 |
0 |
0 |
100 |
金属框架,配有手摇式绞盘,牵引滑轮最大承载不小于2.5kN,绳索长度不小于30m |
|
21 |
救生抛投器 |
0 |
3 |
0 |
0 |
气动喷射,投射距离不小于60m |
选配 |
22 |
救生照明线(盘) |
6 |
4 |
2 |
33 |
能见度较低情况下的照明及疏散导向。具备防水、质轻、抗折、耐拉、耐压、耐高温等性能。每盘长度不小于100m |
|
23 |
医药急救箱 |
6 |
2 |
4 |
66 |
现场医疗急救。包含常规外伤和化学伤害急救所需的敷料、药品和器械等 |
|
24 |
木制堵漏楔 |
3 |
4 |
0 |
0 |
压力容器的点状、线状泄漏或裂纹泄漏的临时封堵。 |
每套不少于28种规格 |
25 |
金属堵漏套管 |
3 |
0 |
0 |
100 |
管道孔、洞、裂缝的密封堵漏。最大封堵压力不小于1.6Mpa。 |
每套不少于9种规格 |
26 |
粘贴式堵漏工具 |
3 |
1 |
2 |
66 |
罐体和管道表面点状、线状泄漏的堵漏作业。无火花材料。包括组合工具、快速堵漏胶等 |
|
27 |
注入式堵漏工具 |
3 |
3 |
0 |
0 |
阀门或法兰盘堵漏作业。无火花材料。配有手动液压泵,泵缸压力≥74MPa 。含注入式堵漏胶1箱 |
|
28 |
电磁式堵漏工具 |
0 |
0 |
0 |
0 |
各种罐体和管道表面点状、线状泄漏的堵漏作业 |
选配 |
29 |
无火花工具 |
3 |
3 |
0 |
0 |
易燃易爆事故现场的手动作业。一般为铜质合金材料 。配备不低于11种规格 |
|
30 |
移动式排烟机 |
3 |
2 |
1 |
33 |
灾害现场排烟和送风。有电动、机动、水力驱动等几种 |
|
31 |
移动照明灯组 |
3 |
3 |
0 |
0 |
由多个灯头组成,具有升降功能,发电机可选配 |
|
32 |
移动发电机 |
3 |
2 |
0 |
0 |
功率≥5kW。若移动照明灯组已自带发电机则可视情不配 |
|
33 |
水幕水带(盘) |
15 |
0 |
15 |
100 |
阻挡稀释易燃易爆和有毒气体或液体蒸汽 |
|
34 |
空气充填泵 |
0 |
0 |
0 |
0 |
可同时充填两个气瓶,充气量应不小于300L/min |
选配 |
35 |
多功能消防水枪 |
27 |
13 |
14 |
51 |
具有直流喷雾无级转换、流量可调、防扭结等功能 |
又名导流式直流喷雾水枪, |
36 |
直流水枪 |
45 |
33 |
12 |
26 |
具有直流射水功能 |
|
37 |
灭火救援指挥箱 |
3 |
3 |
0 |
0 |
内含笔记本电脑、GPS模块、测温仪等 |
附件4: 吐鲁番地区灭火器材配备情况表 |
|||||||
序号 |
器材名称 |
应配 |
实配 |
缺配 |
缺配率% |
质量性能状况 |
备注 |
1 |
机动消防泵(含手抬泵、浮艇泵) |
6 |
6 |
0 |
0 |
良好 |
|
2 |
移动式水带卷盘或水带槽 |
6 |
0 |
6 |
100 |
良好 |
|
3 |
移动式消防炮(手动炮、遥控炮、自摆炮等) |
9 |
4 |
5 |
55 |
良好 |
|
4 |
泡沫比例混合器 |
6 |
2 |
4 |
66 |
良好 |
|
5 |
泡沫液桶 |
6 |
0 |
6 |
100 |
良好 |
|
6 |
泡沫枪 |
6 |
6 |
0 |
0 |
良好 |
|
7 |
二节拉梯 |
9 |
9 |
0 |
0 |
良好 |
|
8 |
三节拉梯 |
6 |
0 |
6 |
100 |
良好 |
|
9 |
挂钩梯 |
9 |
9 |
0 |
0 |
良好 |
|
10 |
常压水带(盘) |
300 |
200 |
100 |
33 |
良好 |
|
11 |
中压水带(盘) |
75 |
50 |
25 |
33 |
良好 |
|
12 |
消火栓扳手 |
4 |
4 |
0 |
0 |
良好 |
按所配车辆技术标准要求配备,并按不小于2:1的备份比备份 |
13 |
水枪 |
36 |
30 |
6 |
16 |
良好 |
|
14 |
分水器 |
18 |
15 |
3 |
16 |
良好 |
|
15 |
水带包布 |
27 |
20 |
7 |
25 |
良好 |
|
16 |
水带护桥 |
27 |
10 |
17 |
62 |
良好 |
|
17 |
水带挂钩 |
30 |
20 |
10 |
33 |
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