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应安网

免费注册 | 会员登录 | 忘记密码 | | 会员服务 | 网站导航

您当前位置:首页 行业资讯 政策法规 正文

北京出台城市安全运行和应急管理领域物联网应用建设总体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2-25    来源:首都之窗 

(九)城市运行保障和应急抢险车辆卫星定位管理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

采用卫星定位手段,实时掌握应急指挥、通信保障、大型抢险救援和城市运行保障等车辆的位置信息和行驶轨迹,并建立全市统一管理系统,为应急管理部门科学调度应急车辆、保障车辆及时到达突发事件现场提供支撑。同时为相关单位开展日常城市运行保障提供服务。

此项工程由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市应急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市政市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民防局、市公安局消防局配合,主要包括三项工作:

1.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通过市物联网应用支撑平台,实时接入各单位提供的现有相关车辆卫星定位信息,整合接入800兆无线政务专网终端设备定位信息,搭建城市运行保障和应急抢险车辆卫星定位信息综合管理系统,为本市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分级管理和综合应用提供服务。

2.已建设车辆卫星定位信息监控的有关部门负责根据车辆定位信息接入有关要求,对本系统车辆定位信息进行适当整合加工,并提供给市物联网应用支撑平台。

3.未建设车辆卫星定位信息监控的有关部门负责在重要城市运行保障和应急抢险车辆上加装卫星定位装置和无线传输设备,并将车辆卫星定位信息上传到市物联网应用支撑平台。

(十)区县和社区综合监管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

重点在城市安全运行和应急管理物联网综合应用、电梯安全运行监管、餐馆液化石油气监控和城市出租屋一氧化碳监控等四个方面开展区域物联网综合应用试点示范,探索应用物联网技术开展市、区县、街道(乡镇)和社区(村)职责明晰的安全监管新模式。

此项工程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市政市容委、市质监局、朝阳区政府分别牵头,东城区政府、丰台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配合,主要包括四项工作:

1.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石景山区政府,以该区政务物联数据专网为基础,开展区级物联网综合示范应用。部署4000余个传感器,扩展已有的工业用辐射源、医疗机构水污染物、环境质量等物联网应用,在重点地区开展危险源、楼宇能耗、大型游乐设施、永定河水质、首钢主厂区停产期间安全、平安校园等6个领域的物联网应用;建设区级物联网综合应用平台,与市物联网应用支撑平台对接,实现市、区两级各类感知信息的接入、汇聚、共享和整合;配合市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关技术标准,研究并提出物联网基础设施的建设、应用、管理和运维机制,探索基于物联网基础设施支撑的多层级、多领域区域物联网综合服务模式,为全市区域性物联网综合应用奠定基础。

2.市质监局会同东城区政府,对该区重要场所和重点单位约2000余部电梯应用传感器或数据采集终端等设备,实时监测运行状态;结合电梯维修保养和日常安全管理信息,进行加工分析,搭建市、区两级管理平台,开发电梯安全运行实时监管系统;研究制订本市电梯管理物联网技术标准,为其他部门开展物联网技术标准制订提供示范。

3.市市政市容委会同丰台区政府,在该区约3000余家餐饮企业等公共服务用户安装数据采集终端,搭建市、区两级远程监控系统,通过无线传输网络,采集可燃气体浓度、安全辅助设施运行状态和报警信息,实现对公共服务用户的有效监管。

4.朝阳区政府负责在该区开展出租屋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监控物联网应用示范。应用一氧化碳等气体探测传感器和无线传输技术,对出租屋一氧化碳等气体进行实时监测和报警,在现有8万间出租屋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区、乡镇(街道)两级报警监测平台技术系统和传输网络,健全区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运营企业和市民共同参与的应用管理模式,为全市应用推广提供经验。

四、实施步骤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市城市安全运行和应急管理领域物联网应用建设,分两个阶段开展示范工程建设及应用推广。

(一)第一阶段(2011年底前)。

全面开展并完成10项示范工程建设,建成一批物联网应用系统。

(二)第二阶段(2012年至2015年)。

2012年上半年,组织验收各项示范工程,总结建设经验。在此基础上,继续推进物联网技术在其他领域的广泛应用,初步形成相关标准体系和技术规范,自主创新能力得到提升,关键技术取得突破,物联网产业实现规模化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项目推进。

1.各示范工程相关单位成立由主管领导同志牵头的示范工程建设工作小组,建立健全本单位示范工程建设工作机制,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各示范工程牵头单位负责统筹项目建设各项工作,明确各配合单位分工和建设要求,加强对项目建设资金的统筹管理;配合单位按照分工、进度和建设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牵头单位每月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项目进展情况,重大事项要及时上报。

3.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和相关单位的作用,为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策提供有效服务,为示范工程相关单位提供必要的支持。

4.示范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相关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同时做好个人隐私的保护。

(二)加快项目立项,做好资金保障。

1.市应急办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等部门成立联合审查组。示范工程牵头单位负责统筹制定项目建设方案,并报联合审查组审查,审查通过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项目建设方案后,由各示范工程牵头单位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照现行程序报市发展改革委立项。市发展改革委应加快立项和项目批复,确保示范工程于2011年上半年全面开始建设。示范工程建设完成后,为保障其后续运行和维护,按照本市现行财政体制,由示范工程相关部门将有关费用列入同级部门预算。

(三)落实基础设施,强化安全保障。

1.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务物联数据专网和无线宽带专网等物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各示范工程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利用上述基础设施,实现物联网信息的安全、高效传输。

2.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在数字北京大厦建设市物联网应用支撑平台,为城市安全运行和应急管理物联网示范应用提供支撑,并为日后在政务领域开展物联网应用建设奠定基础。

3.充分利用市信息安全容灾备份中心、安全认证系统等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各示范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无线电干扰等因素,采用数字签名、数据加解密、安全测评等技术手段,确保物联网应用信息安全。

(四)组织科研攻关,加强标准制订。

1.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小组负责按照示范工程技术和产品需求,对自主研发并符合认定标准的优秀产品,优先推荐为自主创新产品。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中关村管委会和各示范工程相关单位要按照市政府关于采购中关村自主创新产品的有关政策,采用首购、定购、示范应用等方式,加大本市物联网自主创新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有关规定执行。

2.市科委会同中关村管委会,组织物联网相关产业联盟、科研院所和企业等方面力量,对示范工程急需的传感设备、网络传输、智能分析和信息安全等技术和产品进行科研攻关,支持开展解决方案编制和标准研制工作,并做好成果转化。

3.市质监局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中关村管委会等单位,结合示范工程建设,组织研究制订本市物联网应用标准体系框架,并做好与国家标准的衔接;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组织编制编码赋码、信息接入和共享交换等各类基础标准;各示范工程相关单位积极配合,负责编制本行业、本领域物联网应用建设相关标准。通过示范工程的应用和推广,逐步建立完善本市物联网标准体系。

(五)及时总结经验,做好应用推广。

1.各示范工程相关单位在开展应用建设的同时,及时总结归纳建设和管理经验,探索建设、运行和管理模式,在“十二五”期间进行深化应用,推进延伸覆盖。

2.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国家及本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关于推进物联网研发应用的有关要求,将物联网的应用建设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的规划,并开展应用。

3.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示范工程建设的验收工作,在总结建设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制订本市相关政策措施,提出本市物联网应用建设和运行管理模式,推动物联网技术在城市安全运行和应急管理领域的广泛应用,带动物联网产业发展。


 

  • 下一篇: 超然科技赋予应急指挥调度新色彩
  • 上一篇: 综合防灾减灾的战略思维、价值理念与基本原则
 
[ 行业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Copyright Reserved 2009-2018 版权所属:北京启翰科技有限公司© 应安网 客服中心010-88795992 应安网提供技术支持

  • 商务专员
  • 客服1
  • 商务专员
  • 客服2
  • 业务合作
  • 业务合作
  • 消防救援QQ群
  • 消防救援QQ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