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公安消防部队地震救援分队建设标准》要求,结合上级工作安排部署,为更好的做好全县当前严峻的地震灾害事故救援准备工作,推动装备配备实战化建设。景谷大队领导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县财政局领导等请示汇报,呈报《关于解决地震应急救援装备经费的请示》,详细介绍了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现状,救援队现有的救援器材装备和队员个人防护装备建设情况以及欠缺器材装备情况,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在第30次常务会上研究解决景谷大队实际困难,拨款60.3万元购置地震应急救援装备。
此笔经费的投入,将全面提升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为部队建设和消防工作全面发展提供了强有力保障,配套资金将纳入2016年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