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CDL(2024)-2010-1-3
二、项目名称:国家消防救援局南京训练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消防装备建设项目(救援类装备)(包3)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苏菲斯汀特种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将军路6号J6软件创意园9号楼
被投诉人1: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南京训练总队(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古泉社区排山41号
被投诉人2: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所街116号
相关供应商:南京超缘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南京超缘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空港枢纽经济区吴歌路9号(江宁开发区)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为:代理机构未告知其评审得分及排序。投诉事项2-3为:南京超缘公司投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涉嫌提供虚假材料。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成立,投诉事项2、3缺乏事实依据。
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编制不严谨、未依法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的问题限期改正。
财 政 部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