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应安网

免费注册 | 会员登录 | 忘记密码 | | 会员服务 | 网站导航

您当前位置:首页 行业资讯 行业动态 正文

重庆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破拆类装备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1-06    来源: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均予以驳回。
   重庆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破拆类装备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4年第82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破拆类装备项目”(项目号:CQS24A01047)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S24A01047采购时间:2024年08月09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破拆类装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渝交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学府路7号重庆交通职业学院D7实训楼

  被投诉人1: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高科·双子座B座8楼

  被投诉人2:重庆三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大堰二村重钢电信大楼五楼518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关于不合理低价。依据招标文件中对价格分的评审标准,根据开标现场公示的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以及公示的价格得分情况,本项目相关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为不合理报价。2.关于技术参数虚假响应。若中标候选人响应相关要求,则为虚假响应。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均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5日

 
关键词:
 
[ 行业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Copyright Reserved 2009-2018 版权所属:北京启翰科技有限公司© 应安网 客服中心010-88795992 应安网提供技术支持

  • 商务专员
  • 客服1
  • 商务专员
  • 客服2
  • 业务合作
  • 业务合作
  • 消防救援QQ群
  • 消防救援QQ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