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青岛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3年青岛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实施《青岛市“十二五”时期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为主线,以提高应急能力为中心,突出抓好指挥调度和宣教培训两个重点,着力推进平台建设、半军事化管理、应急联动、演练评估、应急资源整合等五项工作,确保应急管理工作稳步提升。
一、以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为重点,健全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一)强化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信息快、情况准”的要求,规范信息报告模式、程序,完善突发事件舆情监控,及时掌握、报送信息。根据《青岛市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依托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户外电子显示装置、手机短信等,积极拓展针对紧急情况、恶劣天气等的预警信息发布渠道。
(二)完善预警预测综合和专项工作机制。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综合与专项相结合的预警预测工作制度,认真做好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和预警预测分析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市政府应急办将适时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区市和主要联动部门预警预测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三)健全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处置配合联动,加强与中央、省驻青单位、驻青部队的联系,完善应急会商和跨区域合作联动机制。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牵头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加强联动合作,资源共享,提高应急系统整体战斗合力。
二、以打造一流应急平台为抓手,加快推进应急指挥体系建设
(四)加强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市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的标准和规范,坚持值班和应急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快应急平台建设。推进市应急平台的升级改造,通过整合、升级、补充、完善,逐步实现区市和主要应急联动部门之间应急平台资源整合,发挥应急平台的辅助决策功能,打造国内一流的应急平台。
(五)加强应急机构建设和示范单位创建。各级各部门要结合领导班子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应急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检查督导,推进本地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及时修改完善应急管理示范单位建设标准,发挥示范单位标兵引领作用,推动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
三、以推进实施半军事化管理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应急队伍建设
(六)推进应急管理半军事化管理和规范化建设。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和服务监督的职能,规范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标准和处置程序,提升半军事化管理工作成效,巩固和深化创建成果,创新推进应急管理考核工作,创新考核评估机制,出台区(市)应急管理考核评估报告,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建设。
(七)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储备体系。认真落实《青岛市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不断规范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和管理水平,满足应急需要;按照《青岛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的通知》要求,加强应急救援、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提高应急队伍装备水平,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组作用,扩大专家参与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的范围,提升专家服务水平。
(八)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实现预案全覆盖、规范化、动态化管理。科学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重点组织好地铁、胶州湾大桥、胶州湾隧道、黄岛石化区、世园会等应急演练,切实做好高风险部位、高危行业等应急演练工作,细化完善应急演练评估指标体系,不断提高演练质量。
四、以提高应急能力为中心,进一步增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九)深入推进应急知识普及和培训。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创新宣传模式,认真做好青岛应急网运行维护工作,广泛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大力加强社会化宣教培训体系建设,进一步创新宣教培训模式,广泛开展应急知识宣教培训活动。利用青岛应急网开展应急知识网上有奖答题活动,组织举办市管领导干部培训班和处级干部应急管理专题培训班。
(十)推动落实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根据《青岛市“十二五”时期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要求,落实社会化宣教培训、科学化监测预警、现代化指挥调度、立体化应急救援、区域化物资储备、专业化应急队伍、法制化制度规范等7个体系建设任务责任分解,督导有关部门抓好重点建设项目的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