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防组织法》,各市町村还设立了消防团。消防团通常由有其他工作的普通市民组成,有的地方政府会提供装备和微薄的报酬,也有的不提供报酬。截至2007年4月,日本全国的消防团已达到2474个,消防团员人数为89万余人。消防团虽然是非常备的消防机关,但在山区和一些偏远岛屿,也会发挥重要作用。
《环球》杂志记者在日本各地采访的时候,经常会看到消防团在进行训练。2011年东日本大地震后前往岩手县陆前高田市采访时,也曾看到当地的消防团在收容遇难者遗体。
日本的自卫队也是灾后重要的救援力量,他们会根据都道府县知事的邀请参与救灾。根据《自卫队法》,自卫队参与救灾分为灾害派遣、地震防灾派遣和原子能灾害派遣三类。东日本大地震期间,有10万名自卫队员在灾区从事救灾。
志愿者是参与救灾的另一支重要力量。根据日本“全国志愿者活动和市民活动振兴中心”公布的数字,截至2013年3月24日,在福岛、宫城和岩手三县参与救援的志愿者人数约为118.88万人。
日本志愿者参与救灾已有比较长的历史,政府在这方面予以法律保障并建立了比较规范的管理体制。
1995年1月17日阪神大地震发生后,日本全国约有130万名志愿者参加了救灾活动,这一年也被称为日本的“志愿者元年”。当年12月,日本政府修改了《灾害对策基本法》,在法律上首次明确要求国家和地方政府要努力建设有利于志愿者开展救灾活动的环境。1998年12月,日本又制定了《特定非营利活动促进法》(NPO法),松散的志愿者团体实现了组织化。
各级地方政府建立的“灾害志愿者中心”是对志愿者进行管理的重要机构。志愿者向中心提出申请后,中心要让他们先了解灾区状况,准备必要物品,并加入志愿者保险,然后才派遣至灾区。此外,作为常设机构,“灾害志愿者中心”平时还对市民进行防灾教育等。
由于在救灾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日本国际救援队也常常活跃于全球各地。
1987年,日本制定了《国际紧急救援队派遣法》,根据受灾国的要求、援助的目的和作用,国际救援队分为救援队、医疗队、专家队和自卫队部队等4种类型。
救援队由消防厅内部的国际消防救援队、警察厅的国际警察紧急援助队、海上保安厅的潜水员等组成。医疗队由医生、护士、药剂师等组成,负责诊治和应急处理。专家队由地震、抗震、传染病、火山等方面的技术人员、研究人员以及消防等部门的专家组成,负责指导救灾和重建等。自卫队部队由自卫队人员组成,负责医疗、防疫等紧急援助活动及运送物资等。
《环球》杂志记者/刘恺(发自莫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