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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消防总队采购143辆消防车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6-18    来源:应安网
核心提示:应安网讯: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委托,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拟对广西消防部队2013年消防车辆装备集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你大家前来参加。

应安网讯: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委托,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拟对广西消防部队2013年消防车辆装备集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信息公告如下: 

分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单位:辆)

1

城市主战消防车

45

2

水罐消防车

10

3

中重型泡沫消防车

23

4

举高消防车

27

5

抢险救援消防车

29

6

排烟消防车

1

7

防化洗消车

3

8

通信指挥车

1

9

供气消防车

1

10

消防器材车

1

11

供液消防车

1

12

远程供水系统车

1

合 计

143


  一、 项目编号:GJZX-2013-168

二、 项目名称:广西消防部队2013年消防车辆装备集中采购

三、 招标内容:采购消防车辆共143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购的详单如下表:

备注:本项目共12个分包,投标人可选择一个分包或多个分包进行投标,但不得对分包内产品进行分解响应。可多投多中。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

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的消防车生产经营权。国产装备必须有“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提供的“强制检验报告”或“型式检验报告”,进口产品必须有相应产品的国内授权委托书。国产装备必须从生产企业直接采购,进口装备必须从生产企业或一级代理商采购且必须有与产品相配套的中文说明和操作手册;

3、投标人所投产品须通过国家3C认证和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且取得合格检测报告或获取市场准入资质的产品(附检测报告);

4、投标人必须有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

5、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6、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2000年至今在广西消防总队招标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06月20日至2013年06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南宁市民族大道89号金禄大厦20楼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3、购买招标文件所需提供的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所投产品通过国家3C认证复印件等。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分包每本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7月10日上午9时00分。

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南宁市东葛路111号

联系人:刘平元

电话:0771-5702036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89号金禄大厦20楼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莫工

电话:0771-5848986

八、网上查询: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词: 消防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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