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安网讯:《黑龙江省消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实施消防装备建设工程,形成强大的作战装备体系。按照正规化、信息化、标准化的要求,使消防车辆、消防员防护装备、抢险救援装备数量、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各类装备适应灭火救援任务需要,基本建成种类齐全、结构合理、相互衔接、质量优良、适度超前的装备体系。全面提高灭火救援技术装备的科技含量,大力调整重、中、轻型消防车辆配备比例,使区域装备结构更为合理。实施消防车辆建设工程。主战车辆从功能单一型向功能复合型转变,提高单车器材携载能力和作战能力,提高车辆装备的一致性,消防站消防车辆平均比功率达到12千瓦/吨以上。头车向主战化方向发展,更新举高消防车,增加抢险救援、通信、照明、排烟、防化、洗消等专勤消防车数量,结合战勤保障大队建设补充购置后援消防车。“十二五”期间,全省应新增消防车500台以上。2012年年底前,每个消防站配备1台主战消防车,哈尔滨、齐齐哈尔市配备90米以上举高类消防车2台,大庆市配备90米以上举高类消防车1台,牡丹江、佳木斯市配备65米以上举高类消防车2台,其他市地配备50米举高车2台。实施消防装备建设工程。统一防护装备、灭火和抢险救援装备的样式、接口、电源等技术标准,保持产品一致性,保证同类产品的互通互联,降低使用维护成本。配备空中救援、水上救生、山岳救助、化学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放射性事故救援的针对性装备。提高消防员防护装备整体防护水平,配备能够进入高温浓烟剧毒等高危复杂现场实施救人、关闭阀门、堵截火势、打开救生通道等特殊作业的特种装备。
黑龙江“十二五”采购500台消防车


核心提示:应安网讯:《黑龙江省消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实施消防装备建设工程,形成强大的作战装备体系。按照正规化、信息化、标准化的要求,使消防车辆、消防员防护装备、抢险救援装备数量、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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