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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消防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05    来源:黄冈市人政府网站

(九)推进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在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上下功夫。

9、全面推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探索建立单位标准化管理的政策引导激励机制,鼓励重点单位自觉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标准化、规范化道路。综合运用市场、行政和法律手段,积极推动社会单位标准化管理工作。引进第三方评估认证中介机构,客观、公正地指导企业贯彻执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标准,完成消防安全评估工作。研究建立单位消防安全指标评价体系,将单位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纳入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积极探索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状况评价结果与银行、证券、保险信用等级评定以及企业市场准入挂钩制度,利用市场手段督促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加强监管,推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社会单位全面开展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建设。对人员密集、易燃易爆、高层地下建筑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单位,采取铁的消防安全监管措施,推广使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火灾探测报警远程监控等消防先进技术,以及消防门禁系统、安全推栓、新型报警逃生门锁系统、电磁门锁、活动栅栏等逃生的新技术、新产品,实现人防、物防、技防的有机结合。到2012年,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到2015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

10、夯实农村、社区消防工作基础。落实《湖北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发挥派出所“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优势,强化派出所消防工作职责,深化“平安社区、农村”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社区和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责任机制,落实社区、行政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夯实组织建设、设施建设、队伍建设、群防群治火灾防控“四个基础”;结合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重点对社区棚户区、农村木结构等易燃建筑集中、连片的区域进行治理。进一步完善门栋关照和定期走访制度,加大社区、农村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消防关照,提高弱势群体消防安全保障能力;鼓励和推进社区、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完善群防群治网络,全面提升农村、社区基层火灾防控能力。

11、深入推行“三管”消防监督模式。实行“以证管火”,落实发证机关的监管责任,对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许可项目,审批部门要将消防安全作为审批前置条件,严格依法审批。实行“以房管火”,落实业主和承租户的消防安全责任,加大消防安全投入,保障场所安全;规范多产权、多业主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探索产权分散的商品房屋建筑火灾隐患整改资金保障渠道,及时消除建构筑物火灾隐患。实行“以业管火”,强化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行业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机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不断改善本行业消防安全状况;各行业从业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消防安全素质,确保具备与所从事职业相适应的消防知识和消防技能。推行消防控制室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操作人员熟悉消防设备,并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

12、改进消防执法服务机制。推进“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创新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积极推行预约服务便捷工程、整改措施明白工程、教育培训全员工程、执法问效常态工程、行政执法阳光工程、群众监督畅通工程以及消防行政窗口延伸工程,努力实现由被动服务变为主动服务、由事后监督变为跟踪问效、由事项公开变为过程公开,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规范的消防“阳光服务”。2012年前,市政府和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消防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消防业务网上受理、执法信息网上公开、举报投诉网上查处、社会单位网上管理、消防知识网上培训、消防咨询网上答复,进一步提高消防执法质量、消防执法效率和社会公信力。

13、巩固完善整治火灾隐患的常态化机制。适时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以及住宅改建工业用房集中区域、开发区、工业园区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完善消防部门与工商、质检、文化、建设、教育等职能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联合整治火灾隐患,共同把好相关单位、场所消防安全关。完善重大火灾隐患举报认定、挂牌督办、升级降级和立案销案机制,加大舆论监督、媒体曝光、隐患公布通报力度,发动社会力量,督促重大火灾隐患整改。

14、规范消防技术服务市场。按照“市场运作、严格自律、加强监管、规范发展”的原则,依托行业协会,在消防工程监理、消防设施检测及维护、电气防火检测、火灾损失核定、火灾事故(物证)鉴定、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执业资格培训、消防公益宣传等领域建立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其专业化、职业化服务功能,辅助消防部门开展消防监管,提高消防专业化监管水平。进一步完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体系,严格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市场准入,落实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引导中介组织有序健康发展,提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水平。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相关检测、评估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对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的,取消相关资质;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加强对消防社会团体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提高消防社团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律规范的能力。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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