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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消防工作“十二五”规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25    来源:广东省云浮市人民政府

  四、重点工程

  (一)城市消防站建设。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1)、《广东省消防工作“十二五”规划》,《云浮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和《云浮市滨江新城分区规划》等规定,合理布局规划,逐步完善消防队站建设,增强消防灭火救援能力,完善城市消防服务功能。

  时间项目依据

  2012-2013年完成滨江新城特勤消防站建设《云浮市滨江新城分区规划》“近期建设启动区”规划

  2014-2015年完成云浮市战勤保障大队建设《云浮市中心城区消防专项规划(2009-2020)》 “消防站具体布局”规划

  2015-2016年完成园区新建普通一级消防站的项目评估论证工作《云浮市滨江新城分区规划》“近期建设启动区”规划要求和园区发展需要

  2012-2016年云城区、罗定市、新兴县分别新建1个普通一级消防站《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1)

  (二)消防车辆装备建设。不断优化消防部队执勤车辆装备功能结构,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个人防护装备和灭火抢险救援器材配置全部达标,车辆装备逐年优化升级,车载台、基地台和对讲机等通讯设备全部配齐。

  时间项目责任单位

  2012年增配1辆城市多功能主战消防车罗定市

  2013-2014年配套购置灭火消防车3辆、举高消防车1辆、抢险救援消防车1辆、化学洗消车1辆和个人防护装备、抢险救援器材一批市特勤消防站

  2013-2014年增配2辆城市主战消防车郁南县、云安县各1辆

  2012-2015年配齐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消防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消防产品监管和消防移动执法所需技术装备市、县两级消防机构

  2015-2016年配套购置供气消防车、器材消防车、装备抢修车等战勤保障车辆和个人防护装备、抢险救援器材一批市战勤保障大队

  2012-2016年根据普通一级消防站装备配备标准,完成新建消防站装备配备云城区、罗定市、新兴县

  (三)城乡消防水源建设。加快老城区消防供水、消防通道的改造和建设步伐,新建城区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与城市建设同步到位。“十二五”期间,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逐步加大市政消火栓建设。城郊和乡镇在改造供水管网过程中,要积极铺设消防供水管网,保证每条主干道按防火规范设置市政消火栓。同时供水系统应实现多种水源互补的给水体系,充分利用江河、水塘等天然水系,做好消防水源建设。

  (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十二五”期间,全国重点镇、省级中心镇、历史文化名镇、省级以上(含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县级公安消防机构至少招收2名消防文员、每个公安派出所至少招收1名消防协管员协助开展消防工作;2013年,建成区面积超过5平方公里或者居住人口达5万人以上的镇和消防站数量未达到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城市要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建成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2015年,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单位和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的乡镇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其他建制镇和乡镇工业区、开发区建成政府专(兼)职消防队。

  (五)消防文化建设。将消防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重点文化建设项目,打造一批具有一定知名度、一定影响力的消防文化。加强消防警营文化建设,完善消防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一批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学校和消防文化街。2013年,全市80%以上的县级城市和40%以上建有政府专职消防队的镇要建立消防科普教育基地;2015年,全市县级以上城市和建有政府专职消防队的乡镇全部建立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五、实施保障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完善保障机制,确保工作落实。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在政策制定、资金保障、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支持规划落实。

  (二)落实责任,强化保障。各级政府要落实财政部《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将政府专职消防队业务经费纳入地方财政予以解决,并不断加大消防经费投入,确保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相适应。各级政府要落实广东省七部门《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方案》,解决合同制消防员和消防文员经费。消防装备建设、信息化建设、营房基础设施建设、训练基地建设等重大项目要纳入政府项目建设库,合理安排经费,重点保障解决。拓宽消防资金的社会供给渠道,接受社会资助和捐赠,鼓励社会公益支持消防事业。

  (三)监督考核,确保效果。各级政府要定期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消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督促落实各项工作和政策措施。市政府将于2013年、2015年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绩效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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