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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13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系建设。

1.完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加强与国家制定和修订法律法规的衔接,制订《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安全生产法规。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标准体系,到2015年建立起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互补,涵盖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满足我省安全生产需要,具有山东特色的地方标准体系。推动企业制定落实危险性作业专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效力。完善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机制。建立部门执法信息沟通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建立执法与指导、现场执法与网络监控、全面检查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监管机制。推进安全监管执法政务公开,及时发布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标准、项目审批、监管执法、安全检查、案件处理等政务信息。建立执法效果跟踪反馈评估制度,实施执法标准化建设,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水平。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落实“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建立完善“覆盖全面、监管到位、监督有力”的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体系。

(二)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

1.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全面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活动。到2011年,煤矿企业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到2013年,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和商贸8个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到2015年,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及冶金等8个工贸行业规模以下企业全部实现安全标准化达标。

2.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完善重大危险源辨识、登记、评估、报告备案、监控整改、应急救援、警示公告等监督管理机制和重大安全隐患逐级挂牌督办、公告、整改评估机制,建立以专业技术机构和专业人员为主导的安全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督导、专业力量排查、企业整改、社会监督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3.加强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督导企业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强化厂矿、车间、班组三级教育培训,突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以及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培训,所有职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加强企业安全培训规范化建设,推动企业安全培训全员建档和企业安全培训师资培养。鼓励企业自主办学和校企合作办学,通过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方式,大力培训安全专业技术人才。完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质量控制体系,开展安全培训机构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实施安全生产培训质量控制标准化规范,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机构实际操作设施设备的配备和特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技能培训。积极推进法定安全培训考核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实施“一人一档”联网管理,建设全省安全培训计算机联网考试信息平台,建立安全培训质量考核与效果评价机制。加快安全培训和考核大纲、培训教材和考核题库建设,健全完善安全培训考核体系。

4.促进安全生产产业加快发展。加强政府引导,将安全生产装备和劳动防护用品产业纳入我省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政策扶持范畴,完善落实各项财税优惠政策,重点支持安全生产检测监控、安全避险、安全防护、特种安全设施、应急救援以及安全生产模拟仿真设施设备的科研开发。鼓励安全生产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支持具有传统产业优势、产业集中度高、科研基础扎实、区域优势的地区发展成为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装备产业基地。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科研开发能力,市场竞争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安全生产装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制定和完善生产标准和企业装备标准,加强安全装备配备使用的教育培训,推进安全生产装备培训基地建设。

(三)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综合治理。

1.道路交通。积极推进公路营运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半挂牵引车卫星定位系统、行驶记录仪的安装应用,加快省市运输企业卫星定位系统监管平台建设。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统一规范道路隔离设施设置标准,已经建成的一级及其他双向四车道以上公路事故易发路段、双向六车道以上城市道路,要在3年内全面设置中间物理隔离设施。新建改建一级公路,中央隔离设施同步建设。提高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水平,2012年年底前,实现设区市城市道路交通智能化管理。加强对公路网主要节点、省际和市际交界处、事故多发路段以及主要公路全程监控网络建设。探索建立以科技装备、信息通讯为支撑的现代高速公路管理模式,推进高速公路超速抓拍、卡口拦截等系统的建设。严格落实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严格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加大淘汰老旧车辆力度。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联动机制。

2.煤矿。提高矿井装备水平,积极推广应用综采、高效综掘设备。推进数字矿山建设,加快形成生产过程自动化、管理信息流程化,建设完善煤矿安全监测监控、无线通讯、人员定位和考勤、安全语音广播、泵房远程监控集控、矿井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系统。加快紧急避险系统建设,2012年年底完成煤矿垂深超800米立井应急电源安设工作。2012年6月底前,全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中央企业和省属煤矿中高瓦斯、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矿井,完成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完善工作。2012年年底前,全省存在高瓦斯区和瓦斯涌出异常区低瓦斯矿井,煤尘具有强爆炸性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或受水害威胁严重矿井以及市县属煤矿中高瓦斯、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矿井,完成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完善工作。2013年6月底前,其他所有煤矿要完成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完善工作。严格实行从业人员准入资格制度,完善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各类煤矿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生产定员总数不少于5%。

3.非煤矿山。重点推进地下矿山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和应急通讯三大系统建设,扩大安全避险硐室、压风自救和供水施救三大系统建设的矿山数量。实施尾矿库、大型采空区、露天采场边坡及排土场、水害、通风、高含硫油气井等安全隐患治理,进行危害性分级、安全稳定性评价和监控治理。强制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及装备,大力推广安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及装备。严格从业人员准入资格,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准入条件。推进地下矿山通风、机电、地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

4.危险化学品。在中小型化工企业实施化工企业基本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在大型化工企业推广应用风险管理、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等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加大安全技术改造,督促企业采用先进实用、压力等级低、反应条件温和、安全性高、运行周期长的工艺、技术和装备,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实施化工园区区域性安全评价制度,严格安全准入、一体化管理、安全容量控制,实现化工园区安全合理布局。引导企业向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域搬迁,2012年,基本实现周边安全距离不足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入园;2015年,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剧毒化学品等企业全部进入化工园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和经营的监管,制定危险化学品经营集中交易市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技术规程,推进集仓储、配送、物流、交易和商品展示为一体的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建设。

5.烟花爆竹。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和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提升,推进机械化生产。到2015年,90%以上生产企业的混药、造粒、装药、插引、结编等工序实现机械化、半机械化生产,混药、造粒、装药等直接涉药工序实现人药、人机隔离。加强烟花爆竹产品和主要原材料流向登记管理。加强政府领导下的部门协调配合,落实县乡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责任,继续实行举报奖励制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6.消防。完善消防法规和政策体系,健全基层消防工作组织体系。加快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和城乡火灾防控基础建设,加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和地下工程消防安全监管,全面实施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创建。2011年,人员密集场所基本达标;2012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加快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加强消防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形成覆盖全省17市的消防特勤力量网络。加强灭火、侦检、搜寻、救生等专业器材配备。建立省级应急救援训练基地,构建全民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体系,积极开展消防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强化各系统、各行业的消防安全培训,推进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建立对投保方、借贷方火灾风险评估机制。

7.水上交通。建设完成VTS(船舶交通管理系统)、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CCTV(闭路监视系统)和卫星遥感监视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布局完善的沿海现代化水域监控系统,实现港口、航道和重要水道全面覆盖。基本建成大中小型巡逻船艇、飞机和执法车辆齐全,结构合理,功能全面的立体化巡航及快速反应力量,实现辖区水域巡航能力全覆盖。

8.铁路运输。加强安全基础建设,优化站段管理结构和车间、班组设置,全面提升主要行车工种队伍素质。深化长效机制建设,突出专业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现场控制,实现安全管理常态化、规范化。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与地方政府及安监、公安等部门的联运机制。全面提升主要行车设备质量,加强固定、移动设备养护维修,完善检修工艺质量标准。建立完善高速铁路安全标准体系和高速铁路安全监控手段,提升高速铁路防灾系统及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开展防洪、营业线施工、道口及路外、货运和火灾等安全专项整治,确保铁路运输安全。

9.民航运输。实施国家航空安全纲要和安全管理体系。加快导航、航行新技术应用。开展安全绩效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鉴定体系和健康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飞行、机务、空管、签派、机场、危险品运输等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能和规章标准的教育培训。细化航空器应急救援工作程序,开展应急演练,配合做好跨省民航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10.渔业船舶。建立政府领导定期登船检查制度。建设平安渔业示范县、渔业安全双基和应急救援示范点。健全省、市、县、乡、村五级渔业船舶安全管理体系,渔业船舶数量20艘以上的乡和5艘以上的村,可配备专兼职渔业安全管理员。强化渔船编队生产,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完善以CDMA(码分多址无线电通信系统)、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和卫星网络为主体的渔业船舶安全监控系统建设。二级以上渔港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一级以上渔港配备消防船。推进渔业船舶标准化建设。实施木制渔业船舶玻璃钢化、大型渔业船舶冷冻化改造。构建渔业船舶政策性保险体系,增强渔民互助保障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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