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完善政府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执法能力。
完善监管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的关系,落实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综合监管和各有关部门的专业监管责任,建立完善“覆盖全面、监管到位、监督有力”的政府监管体系,形成依法治安、齐抓共管的合力。完善现场执法,强化计划执法,推进委托执法,注重联合执法。建立部门间执法信息实时衔接与沟通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建立执法公告公示制度,推行安全许可和执法政务公开。建立执法效果跟踪反馈和评估机制,健全执法责任制度。建立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现场执法与网络监控、全面检查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监管监察机制。在坚持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基础上,加大企业包括中央在鄂、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属地监管力度。
建立专业化的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立健全适应当地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监管执法、应急救援、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和队伍。着力推进乡镇(街办)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有效推进开发区、工业园区、大型矿产资源基地的安全监管执法机构建设,并全部纳入地方政府安全监管体系,解决必要的工作经费和装备。建立完善安监人员选拔、培训、执法资格、考核等制度,分级分类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的能力评价体系。推进安监工作职业化发展,实施安监人员培训工程,鼓励安监人员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到2015年,各级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培训及持证上岗率达100%,专题业务培训覆盖率达100%。
改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条件。推进各级安监机构工作条件标准化建设,提升监管执法装备水平。改善一线交警执勤条件,将高速公路交警队伍营房建设纳入高速公路建设范畴。实施农机安全管理机构基础设施及装备建设工程,完善各级农机管理机构的专用执法及检测装备配置。
推进信息化建设。完善我省安全生产视频指挥调度和信息系统;建立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控预警系统;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信息平台;建立安全监管执法和信息服务系统;建立实际操作模拟仿真培训考核系统和覆盖全省的安全培训网络、远程安全教育平台;推进农机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实施金农工程,建立和完善农机事故采集系统和行政审批系统;推进高速公路全程监控系统等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建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综合信息系统、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动态数据库、民爆行业生产经营动态信息系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网络、民航安全信息综合分析系统;完善船舶自动识别、船舶远程跟踪与识别系统,加快内河船岸通信、监控系统建设;加大物联网技术在安全监管领域的应用研究,推进现场检查与网络监控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实现从传统的粗放型、经验型监管方式,向主要依靠先进技术装备的科学监管方式转变。
创新监管方式。完善高危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及其产业政策,坚持安全发展下的产业发展。把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作为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的前置条件。将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标志制度拓展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建立生产技术、设备和工艺安全准入制度。建立和完善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安全准入制度。严格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审查,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予许可。定期将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支持有效消除重大隐患的技术改造和搬迁项目,遏制安全水平低、职业危害严重、保障能力差的项目建设及延续。建立产业结构调整中异地转移的监督防范机制。建立企业负责、行业管理、综合监管相结合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和重大隐患治理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专家排查隐患、以安全评价机构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估,重大隐患治理分级挂牌督办、公告、整改摘牌销号,隐患举报奖励等制度。扩大工伤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完善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机制。开展全省范围内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档、评估分级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建立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预警系统。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考核评价和奖惩机制。研究制定我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与职业危害风险等级评估标准,建立基于企业风险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将基础性、事务性工作交由中介组织负责,实现社会化管理与政府监管相结合,优化政府监管资源配置,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加强对企业安全技术管理的指导与服务,实施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援助与对口服务示范工程。
(六)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推进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实现机构、编制、职责、人员、经费“五落实”。建立省、市、县级应急管理机构间、救援队伍间的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健全消防、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应急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预警信息,完善自然灾害预报预警联合处置机制,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推进应急平台建设,到2015年,省、市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规模以上高危行业企业应急平台建设完成率达100%,重点县达80%以上。
加快矿山、公路交通、铁路运输、水上搜救、船舶溢油、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国家、区域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化工企业聚集区、矿产企业聚集区开展应急救援一体化示范建设。全面推进中央在鄂企业及省属大型企业建立健全专职应急机构和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依托大型企业和专业救援力量,加强服务周边的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建立救援队伍社会性服务补偿机制。
建立布局合理、调配便捷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体系,加快资源整合,建立健全资源共享、统一调度的机制,完善应急救援物资调配制度。推进各级政府、大型骨干企业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专项资金的设立。完善对专项应急物资储备企业的贴息优惠政策。
完善企业与政府应急预案的衔接。建立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报备制度,到2015年,实现规模以上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率达100%。
(七)完善宣传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安全素质。
加强全民安全宣传教育。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各级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安全防范知识纳入国民教育范畴,推动全民安全教育体系的建立,形成较为健全的全民安全教育网络。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将安全生产宣传作为公益宣传的重要内容,加强舆论引导。面向基层、贴近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普及安全法律、安全防护、自救互救基本知识与技能,引导规范安全行为。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安全保障(发展)型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六五”普法活动和安全文化“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行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保护生命、安全出行”、“安康杯”、“青年安全示范岗”等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加强交通安全公益宣传,进一步提高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出行意识和安全驾驶能力,积极开展路外安全宣传教育入户活动,重点提升铁路沿线群众的安全意识,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关爱生命、安全发展”氛围。
加强安全培训。将安全常识培训纳入中小学课程、将安全防护技能纳入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将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纳入各级党校干部培训,重点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抓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企业安全管理能力、职工自我安全保护能力、监管部门安全监管执法能力、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职业安全后续教育机制,强化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加强农民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加强培训机构的规划、建设和监管,严把培训机构准入关、师资关、教材关、考核关和发证关。全面推进安全资格计算机考核,实施考核员制度,改革安全资格考核办法。严格教考分离制度,建立安全培训质量考核与效果评价制度,确保培训质量。实施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化工程,严格实行企业职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鼓励企业先招生后招工。深入开展企业职工安全知识电视培训活动,推进公益性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建设。
创建安全发展社会环境。建设安全文化主题公园和主题街道。加强城市安全社区建设,大力推进企业主导型、工业园区和开发区的安全社区建设。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平安农机示范县”、“平安乡镇”、“平安校园”等建设。大力培育发展安全文化产业,打造安全文艺精品工程,促进安全市场繁荣。
四、重点工程
(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程。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岗位、专业、企业达标。危化品企业必须在2012年底前,煤矿等其他高危行业企业必须在2011年底前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重点企业要达到一级标准。到2015年,烟花爆竹60%以上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二级、80%以上批发经营企业达到二级,规模以上重点冶金机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三级以上。实施运输、建筑等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程。在达标的基础上,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程。
整合现有资源,实施省级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中心建设,搭建安全科技研发、技术推广、应急救援指挥、危险化学品登记、职业危害监测、检测监控、安全评价、咨询评估、宣传教育、安全培训、考试考核等技术支撑平台。建设和完善煤矿安全、非煤矿山安全、危险化学品检测、烟花爆竹安全检测、职业危害检测监控、劳动防护用品检测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省级事故预防与分析鉴定中心、省级技术研发推广中心。实施市、县安全生产技术支撑综合基地示范工程。推进省、市级技术支撑机构标准化建设,到2015年,省、市级技术支撑机构基础设施和装备配备达标率分别为100%和80%。
(三)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工程。
建设和完善省、市、县、乡四级安全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到2015年,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达标率分别为100%、80%和70%以上。县级以上安监部门执法交通专用工具、现场监督检测、职业危害快速检测、听证取证等装备全部配备到位。分批解决乡镇(街办)安全监管基本设备设施。优化整合现有资源,建立省、市、县、企业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控预警系统,形成以省、市、县安监局和重点企业为纵向的,以相关部门为横向的,标准统一、分级管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实时监控预警系统。建设覆盖全省的安全监管执法和信息服务系统,实现现场移动执法信息查询、采集和执法文书生成,同时为安监系统和社会公众提供各类安全生产信息服务。建立模拟仿真安全培训考核系统和远程教育平台;建设省、市安全培训考核点,实现省市考点的互联互通和视频监控;建设集培训机构监管、考核办证、安全资格证网上查询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安全培训信息网络,实现安全培训、考核及培训机构监管的网络化。实施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