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强调,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志愿消防队的组织领导,督促镇(街)和村(居)委员会组建并负责领导本村的志愿消防员。每个志愿消防队人数不少于14人,志愿消防队主要工作是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和初起火灾扑救。每个志愿消防队至少要配置手抬消防泵1台、水带10盘、水枪4支和其他必要设施,经费由县(市、区)政府解决,同时也可发动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工商业户和村民以自愿集资方式解决。
《规划》的出台,进一步加强了我市消防工作,有效改善了镇(街)和村(居)委消防安全环境,切实保护地方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