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苏州灾害应急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灾害应急能力实质上是有关主体表现出的灾害平息与处理的合力,灾害应急能力的高低则决定于灾害处理的效率。灾害应急主体主要包括政府、职能部门和城市居民,灾害应急能力则受到灾害预报监测水平、政府处突水平、居民响应意识、灾害防御救援队伍、应急资源保障能力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是否完善等因素的制约;因此,我们以政府部门快速反应能力、居民应急能力、灾害预报监测能力、应急救援能力、灾害防御能力和应急资源保障能力作为评价准则,再围绕各准则选择评价指标构建了苏州城市灾害应急能力评指标体系,共包含六个一级指标,24个二级指标。如表2-1所示。

三、苏州灾害应急能力评价指标权重确定
在灾害应急能力评价之前我们对评价指标体系中的准则层和指标层的各个指标进行了量化并确定各指标的权重。
(一)权重确定方法比选
鉴于目前选取指标权重的确定方法比较丰富,在选取权重确定方法时考虑到专家调查法比较能够集中苏州地区相关领域研究者的经验和研究成果,确权过程简便,所确定的权重又比较客观真实,因此,我们将专家调查法确定为苏州市灾害应急能力评价指标的权重。
(二)指标权重确定方法
1、专家调查意见表设计
专家调查意见采用专家排序表,为避免指标过多干扰专家排序意见,将专家调查表设计成分层排序形式,即先对各准则层指标进行重要性排序,然后再对各准则层指标的二级指标在准则层内进行排序。对反馈回来的调查表进行意见集中,形成新的排序结果,进而确定各影响因素的权重。
2、意见融合
意见融合又称意见集中,也就是将多种排序意见按一定原则集中起来,形成新的排序结果。我们采用常用的Borda数法进行排序,以此作为集中后的排序意见。
(三)评价指标权重确定
来自苏州市多个涉灾管理部门和地震、灾害监测、区域规划、灾害应急等领域的近30位专家独立参与了评价指标重要性排序调查,我们将反馈的排序意见按Borda数计算法进行意见融合,得到重要性排序结果,同时,利用该排序结果,采用1-9整数标度法确定各指标权重,如表3-1所示。
表3-1 Borda数计算和意见融合后的评价指标重要性排序和权重
准则层
指标Borda数/排序
准则层指标权重目标层指标Borda数/排序分层权重总权重
灾害监测预报能力A147/2
0.258已有灾害监测预报能力B1120/10.5400.139
预报精度的高低B1218/20.2970.077
潜在灾害预报能力B1316/30.1630.042
政府部门的快速反应能力A240/4
0.101灾情机构设置与工作状态B2137/10.4670.047
资源配置与调拨效率B2233/20.2780.028
指挥部门到达现场的速度B2331/30.1600.015
灾害损失评估能力B247/40.0950.009
灾害防御能力A562/1
0.381有无编制灾害应急预案B5122/10.5400.206
城市建筑抗灾能力B5221/20.2970.113
防御措施情况B5311/30.1630.062
应急救援能力A346/3
0.160医疗救助能力B3157/20.2580.041
灾民安置能力B3234/60.0420.006
灾害信息的发布能力B3336/40.1010.016
救援队伍的人力投入B3444/30.1600.026
通信能力B3536/50.0640.009
现场指挥救灾能力B3678/10.3810.061
城市居民应急能力A426/5
0.064公共防灾意识的普及程度B4147/10.4670.030
公共参与防灾演习情况B4216/30.1600.009
防灾计划的公众了解情况B4312/40.0950.006
居民的自救能力B4439/20.2780.018
应急资源保障能力A619/6
0.042救灾物资供应能力B6143/10.4670.020
预警设施完善度B6238/20.2780.011
救灾资金储备情况B6349/30.1600.006
应急救援人力资源接替能力B6414/40.0950.003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