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应急队伍建设
增加应急队伍数量,整合应急队伍资源,提高队伍应急水平。加强以公安、消防、武警、驻锡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为骨干的突击力量,形成以各类专业队伍为基本力量,以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和应急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应急队伍体系。强化培训演练,增强各类应急队伍的处置能力。
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公安队伍要进一步整合现有警力,充实人员,提升战斗力。按照“一队多用、一专多能、多灾种综合救援”的要求,建立以消防为主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全面提高我市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各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在2010年 正式挂牌成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基础上,不断加强人员、器材、装备、资金的投入,搞好队伍的管理、教育和训练,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发挥军分区和地方人武 部门作用,探索民兵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使用的新模式,不断壮大应急救援力量。建立与市内驻军、武警、预备役部队的应急联动机制,发挥驻锡部队在我市应急救 援中的支援作用。
加 强专业队伍建设。充分依托现有各类专业应急队伍力量,采用共建、合作等方式,调整充实专业队伍力量,补充更新技术装备,形成数量充足、布局合理、反应迅 速、处置有力的专业应急队伍体系,环保、水利、建设、通信、卫生、交通、广电、消防、农林、城管、公用等部门均要有一支本部门掌握的专业应急队伍。强化自 然灾害专业应急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防汛抢险、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和森林消防等队伍。依托市内大型化工企业、矿山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专 业力量,建立相应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区域性应急救援基地、矿山救护队和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基地。加强水上搜救队伍建设,强化长江、太湖水上救助力量。建立健全 市和市(县)、区两级环境监测机动队伍,提高快速监测评估能力。扩充现有卫生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和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预备队,提高现场处置能力。加强 市和市(县)两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依托当地电信运营企业组建通信应急抢修专业队伍。
加 强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建设。加强企事业单位应急队伍资源整合,重点推进矿山、危险化学品、林业、电力、电信、交通、运输、供水、供气等企事业单位应急队 伍建设,按有关标准和规范配备应急装备,提高现场先期快速处置能力。指导企事业单位之间建立应急互助机制,应急能力较弱的中小企业按地域共建各类专兼职应 急队伍。抓好火害危险性大、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大型企业和重要单位消防队、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铁路行车事故救援队、港口码头救援队、城市水电气抢修队 等队伍建设,发挥这些队伍在区域联防和救援互助中的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企事业单位队伍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建立相应制度,确保企事业单位应 急队伍在当地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加 强专家队伍建设。建立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专家信息收集、分类、建档制度,形成各类应急专家资源信息网络,针对不同类型的突发公共事件设立专家组,建立相应 数据库,基本形成覆盖各门类、各专业的专家队伍体系。建立专家队伍管理制度,形成调用专家参与应急工作的机制,并有计划地组织专家对信息进行会商、研判, 分析预测公共安全形势,发挥咨询与辅助决策作用,提高科学处置水平。
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依托社区、乡村、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和共青团、红十字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组建形式多样的应急志愿者队伍。重点加强青年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到2015年实现每万人中有不少于l00名应急志愿者。逐步建立应急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发挥志愿者在科普宣教、应急协助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加强队伍培训和演练。加强专业培训和演练基地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培训和演练体系。依托相关机构开展应急管理人员培训,全市应急管理人员每两年轮训一遍。“十二五”末 建成市级综合性公共安全培训教育与体验中心,市有关部门要建立起专业培训和演练基地,各市(县)、区都要有培训演练基地,对专业处置人员每年至少集中轮训 两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定期开展专兼职人员培训演练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志愿者队伍教育、培训和演练,提高志愿者应急能力。
第五节 物资装备保障能力建设
科学规划各级各类应急物资装备布局,合理确定储备种类、方式和数量,形成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和储备体系,建立应急物资装备信息化管理制度,实现各类应急物资综合动态管理和资源共享,为应急处置提供有力保障。
应 急物资保障机制。建立市、市(县)区和基层单位应急物资分级储备制度,形成全市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各级经济动员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和标 准,确定应急物资生产企业目录,综合汇总各类应急物资信息,实现全市应急物资储备与生产的数字化管理。丰富储备方式,根据应急处置的要求,实行实物储备、 市场储备、生产和技术能力储备有机结合,鼓励企业利用现有资源代储应急物资。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综合调度系统,完善应急物资紧急生产、政府采购、征收征用、 市场调控与调用机制。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完善应急物资投放网络,建立区域间应急物资余缺调剂和联运工作机制。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更新、轮换及损耗的补偿政策 和救灾物资社会捐赠机制,提高社会应急救援物资紧急动员能力。
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充分利用现有物资储备设施和资源,优化和完善生活救助、抢险救灾、公共卫生防护等各类物资储备。推进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实现救灾物资4小 时内运抵灾区。按照水利部《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逐级逐部门完善防汛物资储备。加强森林灭火物资储备,建立和完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健全医药物资 储备体系,根据省《卫生应急基本物资储备目录》储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卫生储备物资,并及时补充和更新。加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物资储备库建设,分级储备 应急物资。强化公安应急物资储备,重点加强反恐处突、抢险救援物资储备。依托区域性灭火救援应急中心,加强消防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加强储备粮法制化管理, 保持全市地方粮食储备总规模不变,进一步调整完善库点布局,适当建立部分食用油储备。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电力和成品油等物资的应急组织协调机制。
应 急装备建设。改善和提升应急装备水平,为应急救援队伍配置技术先进、性能优良的应急处置专业器械设施和安全防护装备,实现配置现代化和配备合理化。重点加 强航空、水上、地铁特种消防设备和应急抢险救援特种器材设施配备,提高应对特殊情况的能力,做好相关应急处置职能部门应急装备的配备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 装备管理机制,做好日常管理维护工作,保证装备处于良好状态。企业在积极利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和应急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处置多发、易 发突发事件所需器材的装备。建立全市大型专用应急救援设备统筹调用征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