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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投入2亿采购消防救援装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4-02    来源:中国消防在线
核心提示:应安网讯:《清远市公安消防部队“十二五”期间装备建设方案》提出在“十二五”期间,全市消防部队购置消防车31辆,购置各类器材30524件(套);《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方案》提出以资金奖励的方式推进持续开展“三小”场所技防改造,确保此类场所消防安全。

近日,广东清远市委副书记、市长江凌主持召开市政府六届第30次常务会议,市政府主要领导、市直属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安排了4个消防工作议题,市公安消防支队赖觉平政委、防火处陈全处长分别就《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清远市实施意见》)、《清远市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方案(2013—2014)》、《清远市公安消防部队“十二五”期间装备建设方案》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方案》等4个文件作了起草说明汇报。会议对上述文件进行了全面审议并获一致通过。

此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清远市实施意见》等4个消防文件中涉及市本级财政和各县(市、区)财政共需投入乡镇专职队建设经费2850万元,消防装备建设经费7686.82万元,“三小场所”技防改造经费1483.32万元,共计约12020.14万元,加上已经批复的消防指挥中心建设经费8641万元,在两至三年内,市政府共需投入消防专项经费2.07亿元。如此大手笔的投入,充分体现了清远市政府对消防工作的空前重视,体现了本届政府对群众消防安全的负责,对全体清远消防人更是鞭策和鼓励。我们将以此为动力,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乘势而上、奋发有为,使清远消防工作紧跟清远市经济建设步伐,实现新跨越,开创新局面!

据悉,《清远市实施意见》全文分四大部分、十三点意见,既注重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又立足清远市实际,从落实消防业务费保障标准、强化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应急救援队伍和消防装备建设等方面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消防工作。《清远市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方案》的目标是用两年时间,新建15支、改善10支政府专职队,逐步完善全市灭火救援力量体系;《清远市公安消防部队“十二五”期间装备建设方案》提出在“十二五”期间,全市消防部队购置消防车31辆,购置各类器材30524件(套);《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方案》提出以资金奖励的方式推进持续开展“三小”场所技防改造,确保此类场所消防安全。

 
关键词: 救援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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