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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十二五”消防工作专项规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6-09    来源:福州人民政府网站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全市消防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消防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通知》(国发〔2006〕15号)、《福建省消防工作条例》和《福建省“十二五”消防工作专项规划》,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积极推进消防社会管理创新,着力整治各种火灾隐患,全面加强城乡消防工作,推动建立以落实责任制为核心的社会消防工作机制,加快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立健全灭火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建“平安福州”和繁荣海峡西岸经济区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协调发展,有效统筹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城乡统筹,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坚持依法治火,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不断改善城乡防火安全条件;坚持科技先行,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升防火、灭火和救援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目标

到2015年底,“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不断增强,福州特色的消防力量体系基本形成,消防部队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不断加强,社会消防安全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全面提高,消防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群死群伤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具体指标是:

——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小于0.19;

——完成总体规划的乡镇全部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和审批,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建设标准。

——投入使用建筑的消防设施完好率达90%以上;

——新建消防站23个,福清市、长乐市作为经济百强县建设特勤消防中队;

——全市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车辆装备建设达到国家标准,个人防护装备和特勤装备器材配备率达100%,全市攻坚组装备器材配备率达100%;适时配置消防直升飞机。

——征招政府专职消防队员590人,征招消防文员42人,100%的乡镇配备专(兼)职防火员,100%的乡镇、村庄、社区建成专职、志愿消防队伍;

——建设一个面向社会的消防教育培训基地,城市居民消防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

——特殊岗位人员持消防培训合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完善消防基础设施

(一)加快城镇消防规划的编制、调整和实施。依据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年完成福州市消防专项规划。各级政府要紧紧结合城乡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城乡消防规划的编制,逐步落实农村消防规划的编制。对已完成的消防规划,要结合城乡总体规划的修订一并调整;城乡总体规划、乡村和集镇建设规划必须包含完整的消防规划内容。要严格按照城乡总体规划和消防规划的要求,确保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2011年,所有建制镇要全部完成编制和审批。乡消防规划在2011年编制要完成30%,审批要完成20%;2012年编制要完成60%,审批要完成40%;2013年编制要完成90%,审批要完成70%;2014年,所有的乡要完成消防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二)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加快旧城区消防供水、消防通道改造和建设步伐,新区的公共消防设施应按照总体规划与城市建设统一设计、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对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要按照消防规划改造供水管网、修建消火栓、消防水池和天然水源取水设施,确保消防用水。2011年,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的市政消火栓除道路新建增设外,在旧城区新增175个消火栓,达到配备标准。2011年,50%的县(市)城关市政消火栓要达到配备标准;2012年,要全部达到配备标准。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2011年,30%的镇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建设标准;2012年,60%的镇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建设标准,20%的乡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建设标准;2013年,90%的镇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建设标准,40%的乡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建设标准;2014年,所有的镇公共消防设施全部达到建设标准,70%的乡公共消防设施要达到建设标准;2015年,所有的乡公共消防设施要达到建设标准。

(三)加快消防站建设。“十二五”期间,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消防专项规划,逐步新建23个消防站(含1个水上消防站、1个地铁消防站)。其中,四城区新建海峡会展中心消防站、三江口消防站、梅亭消防站、战坂消防站、吴山消防站、鳌峰消防站、鹤林消防站、西庄消防站、地铁消防站,适时组建救援直升机中队;马尾区新建琅岐消防站,福清市新建镜洋、龙江、元洪和江阴水上等4个消防站,长乐市新建金峰消防站,闽侯县新建甘蔗、南通2个消防站,连江县新建晓澳、贵安2个消防站,罗源县新建罗源湾开发区消防站,闽清县新建坂东消防站,永泰县新建嵩口消防站(福州市高速公路抢险救援特勤消防站)。2013年,建成市消防综合训练基地(特勤消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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