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安网讯:《洛阳市“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指出,2015年,城市区将配备消防直升机、核生化侦检车和水陆两用消防车等装备。
2015年前建成一个覆盖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卫生医疗、社会安全等多领域的全市防灾减灾综合应急训练保障中心,承担训练、培训、避难和保障等职能。
2015年城市区配备消防直升机
2011年,城市区配备多功能紧急救援支撑系统、3台A类泡沫车(主要用于高层建筑火灾扑救)、防化洗消车、56米高喷车、移动充气车、细水雾消防车、大型抢险救援车、模块抢险救援车;特勤装备、灭火救援攻坚组装备、综合应急救援队装备、个人防护装备及备份全部达标。
2012年城市区配备78米登高车、干粉消防车、强臂破拆车、卫星通信指挥车、泡沫输转车、大功率供水车,城区每个中队配备大吨位消防车。
2013年城市区配备两台40米以上举高车、AT多功能水泡沫消防车,瀍河回族区、老城区、高新区配备A类泡沫车。 2014年城市区配备两台50米以上高喷车、履带式消防车。2015年城市区配备消防直升机、核生化侦检车、水陆两用消防车。
2012年到2015年,偃师、孟津、新安、伊川、宜阳、汝阳、洛宁、栾川、嵩县、吉利全部配备A类泡沫车、大吨位消防车、举高类消防车、大型抢险救援车。
5万人以上的乡镇组建专职消防队
“十二五”期间,建成区面积超过5平方公里或者居住人口达5万以上的乡镇、易燃易爆单位和劳动密集型企业集聚的乡镇、全国和省级重点镇、历史文化名镇、国家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产业集聚区等,全部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
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储备可燃重要物资的仓库、基地等,全部建成企业专职消防队。经验收投入使用的企业专职消防队不得擅自撤销。
2013年年底前,除应建专职消防队的乡镇外,其他乡镇要建成符合“四有标准”(有固定队址和车库、有4名至6名队员、有1部四轮消防水罐车、有必要经费保障)的兼职消防队,所有村庄、社区要建成志愿消防队,配备基本的消防器材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