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GPCGD132143HG154F)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的委托,于2013年9月5日就东莞、肇庆、潮州支队消防车及佛山、东莞、清远、茂名支队消防器材项目(采购编号:GPCGD132143HG154F)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用途:灭火救援
2.数量:见用户需求书
3.简要技术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4.交货期:包1、包2、包3合同签订生效后9个月内交货;包4合同签订生效后4个月内交货;包5—包24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月内交货;包25—包51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月内交货。
5.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包1—包24为国产产品,包25—包51为进口产品。
二、采购公告日期:2013年9月5日
三、采购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pcgd.com)
四、评审信息
评标委员会名单:危加阳(民主推选为评委主任)、肖敬荣、杨素云、曹世达、欧植(采购人代表)。
评审日期:2013年9月25日
评审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天河软件园高普路86号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特勤大队会议室
五、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包4/30没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采购失败。
包23/25/26/27/28/31/32/34/35/36/38/41/42/45/49/50没有投标人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采购失败。详见附件一
各投标人如需查询自身未能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请参加本项目的授权代表拨打以下查询电话:020-62791661,张工。
六、定标日期:
东莞、肇庆、潮州支队消防车及佛山、东莞、清远、茂名支队消防器材项目[采购编号:GPCGD132143HG154F]于2013年10月8日定标。
七、中标供应商名称和中标金额。
详见附件二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
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址:www.gpcgd.com)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楼810
集中采购机构传真:020-83301107
九、退保证金查询。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保证金手续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或在发布结果公告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以先到的时间为准)办理。
投标人可在上述办理时间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后查询本单位账户投标保证金是否已到账,否则可致电我中心财务部查询。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0-62791661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