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消防工作“十二五”(2011-2015年)规划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江西省消防条例》、《江西省消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赣府厅发 [2012]30号)和《景德镇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的,是指导今后五年全市消防事业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各级政府审批核准消防事业发展过程中重大项目及安排政府投资、编制财政支出预算和制定相关政策的依据。
一、发展基础
(一)工作成效
“十一五”期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消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消防安全责任机制不断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公共消防安全环境更加优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高压态势持续保持,40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近12万处各类一般消防安全隐患全部得到有效整改;消防宣传教育机制更加健全,宣传方法、手段、产品不断更新,接受宣传教育群众达30余万人,公众消防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更加完善,全市现有消火栓558个,新增各类消防车辆26台;全市消防经费占全市全年财政支出比例达到0.28%;连续10年与县市区政府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将消防装备建设纳入政府责任目标管理体系,为装备建设提供了强大的政策支持;基本完成消防站规划建设内容,完成了高新一中队和浮梁一中队的建设工作。消防员按标准全面普及11种基本防护装备,消防装备结构不断优化;各类消防力量更加壮大,全市共有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9支,队员150人,各类型消防车21台;全市部分区县级人民政府将专职消防力量建设纳入社会发展规划,珠山区政府每年预算30万经费投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乐平市政府投入10万元经费购置消防车和各类消防器材,并建立一支乡镇专职消防队;社会应急救援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依托公安消防部队建立市、县两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全部组建完成,基层应急救援能力明显增强。
(二)主要问题
“十一五”期间,消防工作的快速发展,为服务景德镇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影响和制约消防工作发展的问题仍很突出,主要表现在: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与火灾防控需要不相适应、现有消防力量与消防现实不相适应的矛盾依然突出;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和抗御火灾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增强;消防经费保障机制还不够健全,消防经费保障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面临形势
“十二五”时期,景德镇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龙头,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加速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着力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努力在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的进程中建设成为全省、全国乃至全世界具有特色和影响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转型创新试验区域、生态文明宜居城市。这既是景德镇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是各种困难和矛盾的凸显期。做好“十二五”期间的消防工作,同样是挑战与机遇并存,全市经济快速发展,地区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日益增加,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必将迎来前所未有的跨越发展期;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步伐加快,社会火灾总量必将处于高位运行期;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和政府职能转变,公民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日益增强,消防工作必将面临重要的创新转型期。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总要求,积极适应“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努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加快推进公共消防基础建设,不断完善社会应急救援体系,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大力发展消防科技,全面推动消防事业科学发展,提升消防工作水平,为我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把景德镇打造成为全省发展重要增长极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不断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着力构建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着力提升消防工作水平;坚持协调发展,不断夯实城乡消防安全基础,着力推进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坚持综合治理,不断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着力优化公共消防安全环境;坚持科技支撑,不断优化应用现代技术装备,着力提升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不断增强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共建共享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