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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8-25    来源:甘肃省政府网
核心提示:“十二五”时期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29号),全面实施“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区域发展战略,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为切实加强我省应急体系建设,提升应对各种风险和预防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特制定本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29号),全面实施“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区域发展战略,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为切实加强我省应急体系建设,提升应对各种风险和预防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特制定本规划。

一、总则

本规划是全省“十二五”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是未来五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通过本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全省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社会预警体系,全面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有效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为全省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本规划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29号)、《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05〕11号)、《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甘发〔2010〕15号)、《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甘政发〔2011〕21号)、《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政办发〔2007〕141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

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类。本规划主要针对以上四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应急体制机制、监测预警、应急指挥、技术支撑、物资保障、应急队伍、恢复重建及宣教培训等应急管理的主要因素,统一规划“十二五”期间全省应急体系建设的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

二、建设基础与面临的挑战

(一)“十一五”期间应急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十一五”以来,全省应急管理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全面加强应急管理体系、监测预警体系、救援队伍体系、应急保障和恢复重建体系等方面的建设,成功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特别是战胜了“5·12”汶川特大地震、“8·8”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等重特大突发事件,全省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综合能力得到了明显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正朝着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

1.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初步建立。围绕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省政府成立了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并在省政府总值班室的基础上组建了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14个市州政府相继成立了应急委员会,全部设立或明确了应急管理办事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59个县市区政府设立或明确了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68.6%。35个省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全部建立,由分管副省长任总指挥,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相关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负责单项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省灾害性天气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省核应急指挥中心等应急管理专门机构相继成立并开展工作。各市州及县市区根据实际需要,按照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也分别成立了相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

——应急管理工作机制逐步建立。2009年1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办法》(省委办发〔2009〕3号),对全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工作进行了规范;2010年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甘肃省省级应急救援队伍响应机制》(甘政办发〔2010〕21号);2010年10月,省政府、省军区印发了《甘肃省处置突发事件军地联合应急指挥暂行办法》(甘政发〔2010〕59号),进一步加强了地方和军队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的协调联动、信息共享以及人力、物力等资源的合理配置;省政府应急办先后制定《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应急值守制度》、《突发事件手机短信报送制度》等16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全省应急管理工作制度;省、市、县三级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全部建立并实行24小时在岗值守制度,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确保各类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完善。“十一五”期间,全省累计编制各级各类应急预案5.46万余件,基本覆盖了我省常见的各类突发事件,“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建立。据不完全统计,市州共制定预案1999个,其中总体预案14个,专项预案479个,部门预案1027个,其他预案479个;县市区共制定预案5317个,其中总体预案86个,专项预案2275个,部门预案2105个,其他预案851个;1234个乡镇(街道)共制定预案3537个;7928个行政村(社区)共制定预案11228个。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规模以上非国有企业共制定预案4939个;各类学校共制定预案27592个。

——应急演练不断加强。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应急演练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地震应急、地质灾害应急、水上搜救、应急通信保障、消防救援等方面的演习演练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十一五”期间,各市州及县市区共开展各级各类应急演练5794次,有效地提高了各地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2.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突发事件各领域监测预警体系不断完善。通过加强资源整合,实现资源共享,扩大监测覆盖面,增加监测点密度,改进监测技术和手段,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综合预警系统等措施,全省地震监测能力、森林草原火灾监测预警能力明显提高,突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气象保障能力、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灾害监测能力进一步增强,沙尘暴地面固定观测站点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全省地震、气象、沙尘暴、森林火灾和草原火灾、滑坡、泥石流、草原病虫害、洪涝干旱等灾害监测系统和信息发布体系基本形成,铁路、公路和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体系进一步完善,校园网络安全管理不断得到强化。

“十一五”期间,全省共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6661件、沙尘暴灾害预警信息780件、森林火灾和草原火灾预警信息2521件、地质灾害预警信息4994件、草原病虫害预警信息290件、林业有害生物预警信息567件、煤矿危险源信息1328件、洪涝干旱预警信息2880件。

3.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

初步建成了以公安、武警、军队为骨干突击力量,以专业救援队伍为基础力量,以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应急志愿者为补充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基本形成。2010年4月12日,省政府依托省公安消防总队组建了甘肃省应急救援总队。兰州、嘉峪关、白银、平凉等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也依托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相继成立。“十一五”期间,市州共组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87支、10972人;县市区共组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716支、34457人;街道(乡镇)、社区(村)共组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9477支、238374人。

——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不断壮大。在大力整合协调省、市两级政府和大中型企业应急救援力量基础上,建成了一批以公安、消防、医疗、矿山、防汛、国土资源、建筑工程、市政、电力、森林防火和草原防火、交通、环保、药检、动物防疫、核化等为主体的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同时,省军区还依托基干民兵队伍,建立了森林防火、消防灭火、供水设施抢修、电力设施抢修、燃气设施抢修和供热设施抢修等方面的专业应急救援分队152个。

——省级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有序推进。省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专家组在应急决策中的重要作用,于2010年底完成了省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人员遴选工作和专家组成立的前期准备工作,2011年内将正式成立省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2007年至2009年全省共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36个。

——应急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和基层社区的青年志愿者,在抗震救灾、抢险救灾、应急救助、科普宣传和恢复重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4.应急通信与指挥体系建设。

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实现了国务院应急平台和省政府应急平台的计算机、图像接入和视频会议系统的互联互通。与清华大学公共安全研究中心、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五十四研究所以及甘肃电信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联合开发设计,基本建成了省政府应急指挥平台,并开发部署了“甘肃省应急平台体系调查管理系统”和“甘肃省省级应急平台体系数据库填报管理系统”。为省、市、县三级政府应急管理机构配置卫星电话150部,初步形成了全省应急卫星通讯体系。完成了从省卫生厅到14个市州的视频会议系统、应急指挥中心和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全省医疗卫生机构网站系统、疾控系统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上报系统、省级120急救调度指挥系统、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系统建设。建成了全省地质灾害视频会商系统和省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平台建设。

5.物资保障体系建设。

——物资储备库建设力度加大。2009年6月,依托甘肃储备物资管理局建成了省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同时,省民政厅还根据国家颁布的《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建标〔2009〕114号),在考虑灾情发生频率、人口密度、兼顾辐射保障面、交通运输等主要因素基础上,规划新建中央和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各1个,省级物资储备区域中心库4个,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9个,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40个。

——各级粮油储备数量不断增长。兰州、天水等城市落实了可保障供应10天以上的成品粮油应急储备,全省粮食企业均有一定数量的粮油库存。中国石油甘肃销售分公司根据油库、加油站分布及应急需求,分别设立了东部、中部、西部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并补充了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

——防火及生物防灾物资储备不断增加。依托有关林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积极争取资金,为部分市州及县市区配发了防火应急药剂、器械。全省15个单位被国家林业局批准开展药剂药械储备库和药械储备建设。实施了省级草原防火指挥中心、甘南州草原防火指挥中心项目和肃北县草原防灾站项目,建成了1个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3个草原防火站,新增风力灭火机760台、防火专用车8辆、摩托车6辆、拖拉机4台、五铧犁4套、卫星定位和通讯设备28台(部)。

——交通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不断增加。兰州铁路局加大救援设备投入,建立了工务应急抢险救援材料储备库,为各救援列车配备了带逼轨式加长型复轨器、道岔复轨器等新型救援设备,补充配备了索具链条、照明灯具、防毒面具和防护服等设备。从德国进口的160吨救援轨道起重机已加入兰西救援列车正式编组,并具备了应急救援能力。

6.恢复重建体系建设。

——加强事发地基础设施恢复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了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交通和通信枢纽等生命线工程系统破坏情况调查和快速抢险能力建设,有效地保障了灾区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尽快恢复。积极鼓励和利用社会资源救济救助,建立了社会捐助中心和社区社会捐助点,并广泛动员红十字会、慈善机构等公益性社会团体和组织开展互助互济。

——加强城乡建筑抗灾能力和城市避难场所建设。实施城市地震安全示范工程,辐射带动中心城市和农村地区防震减灾工程建设。积极规划和建设避难场所示范项目,严格保护国家和省上规划的防洪保护工程、蓄滞洪区和地震应急避难场地,加强和完善人防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拓展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的应急避难功能,城乡建筑抗灾能力明显提高,城市避难场所不断增加。据初步统计,“十一五”全省共建成应急避难场所10948个。

——大力推广适用技术和加固技术,提高农村民居抗震、防火等抗灾能力。结合生态移民、水利移民、灾后重建、征地安置和新农村建设等项目,全力做好防灾减灾安居示范工程建设以及地震、地质灾害等多灾、易灾区域的预测与防范规划建设。

——加强灾情信息通报和评估能力建设。依托省政府有关部门和科研院所,加强了对地震、干旱、洪涝等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生物灾害、突发环境事件等的调查评估和灾后重建规划。

7.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建成覆盖全省并兼顾临近区域的抗震救灾指挥部技术系统、地震现场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和重点城市地震应急决策反应系统,使我省初步具备对破坏性地震的快速反应能力、快速初步评估能力和科学指挥决策能力。在省电子政务办、省信息中心等单位的支持配合下,研发并在全省试运行了抗震救灾电子监察系统,实现了救灾资金物资信息化管理和对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管。开展了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以及灾后恢复重建中的部分关键问题和共性技术科技攻关,委托省滑坡泥石流研究会与省科学院地质自然灾害防治研究所组成高级专家组,对陇南灾区灾后山体稳定性与灾后地质环境修复进行了考察和技术援助。积极推动企事业单位加大应急专业技术人才储备力度,全省涵盖防震、防火、防汛、防爆和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等方面的储备人才已达5000余人。

8.宣传教育和培训深入开展。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宣传教育活动。2007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并印发了《甘肃省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07〕75号)。2008年12月,省政府应急办会同有关部门编辑出版了《公众应急常识手册》,并印发各地、各有关部门用于开展应急常识普及工作。积极与新闻媒体联合,开展了针对部分专项应急预案的解读宣传,提高了公众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将《突发事件应对法》作为“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加大宣传普及力度。积极推进“应急管理进学校”活动,不断加强青少年应急救援知识教育,有效提高了青少年灾难自救互救能力。各地、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春节、“五一”、国庆长假期间人流集中的特点,在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重大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卫生防病、安全生产事故图片展,教育群众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同时,充分利用每年举办的“全国科普活动周”、“全国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日”、“全国法制宣传日”、“世界气象日”、“国际减灾日”、“世界卫生日”等平台,开展了大量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声势浩大的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十一五”期间,全省各级应急管理机构共组织印发应急知识手册、挂图等宣传材料共计1000多万份。

——应急管理培训工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2010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10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甘政办发〔2010〕30号)中明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对应急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已经将应急管理知识列入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培训内容。甘肃行政学院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的要求,先后举办了两期全省应急管理专题研讨班和两期应急管理骨干师资培训班。各地、各有关部门也根据工作实际,开展了大量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应急管理培训活动。据初步统计,“十一五”期间全省共举办各类应急管理培训班15894期次,培训人员达357219人次。

 
关键词: 应急管理 应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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