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体系,进一步扩大监测覆盖面,增加监测点密度,改进监测技术和手段,加强对重点地区和关键基础设施的监测和保护。
1、监测系统。加大地震监测台点密度,继续推进地质活动断层调查,开展中心城市群生命线工程抗震能力调查与评估;健全山洪地质灾害群防体系,在地质灾害频发易发区建立专业监测网络;加密农村、山洪易发区、沿江沿湖地域、高速公路、铁路、高铁、机场、港口等气象监测站点;加强水文监测预报,提高装备自动化水平,新建一批水文、水土保持监测站;加强地表水跨界断面水质、污染源特征污染物、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大气环境风险源集中区域等方面的监测,建立大气环境监测预警网络;加强森林火灾防护能力建设,完善林区现有联网气象站,适当新增森林火险监测站和森林火险因子采集站;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建立矿山开采和采空区、尾矿库、危险化学品与烟花爆竹生产和储运、装卸等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系统;建立确保电网、电力设备可靠运行的监测系统;继续推进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等基层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直报系统建设,建立完善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动植物疫情、植物病虫害和食品药品安全等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推进全省基础地理空间信息库建设与应用,为突发事件监测提供空间基础信息;加强人口密集场所、群体性事件和金融风险等社会安全事件信息监测报告系统建设;推动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监测系统建设。
2、预警系统。依托应急平台体系,整合各领域预测预警信息,建设全省突发事件综合预警系统;重点建设农村气象灾害、公路交通气象灾害、山洪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综合预警系统;矿山开采、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突发环境事件等重特大事故灾难预警系统;传染病、中毒、核与辐射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系统;市场价格异常波动、能源安全、粮食安全、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等社会安全预警系统;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制度,完善湘江流域枯水期饮用水源安全联动机制,实现全省80%集中供水的取水口及其保护区域水质安全监测预警;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机制,综合运用广播、电视、网络、警报器、手机短信、楼宇视频等手段,提高公众预警信息接收能力;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预警系统。
3、关键基础设施监测监控。加强关键基础设施的风险分析、脆弱性评估、分级管理,实施保护措施并开展效果评价;省级战略物资储备库、重点水利水电工程、重大油气储运设施、重要水上航道、主要港口、铁路客运专线和繁忙干线、城市轨道交通、超高压输变电工程、大型桥梁、重要通信枢纽、支付清算系统等关键基础设施的运营与维护单位,要建立完善监测监控系统。
重点建设项目: 6、省突发事件监测系统工程建设。建设气象、地震、水文、林业、农业、环境、电力、网络与信息安全等信息监测与报告系统。 7、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依托应急平台体系和气象部门的预警、预报信息发布系统,建设省、市、县三级突发事件综合预警信息发布平台。 8、省110、122、119“三台合一”接报警本地网建设。以各级公安指挥中心为依托,加强公安110、122、119“三台合一”接报警本地网建设,实现公安、武警、交警、消防、联动单位等相关部门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
(五)应急平台体系建设
在现有专业信息与指挥系统基础上,建设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应急平台,实现资源共享,提高信息综合研判、指挥调度、辅助决策和总结评估等能力,形成完整、统一、高效的应急平台体系。
1、政府应急平台。利用现有电子政务系统资源,省、市(州)建设设施完备的应急指挥场所和基础支撑系统,县(市、区)建设适用的应急平台,有效整合公安、民政、卫生、安监、国土、交通、水利、农业、林业、人防、地震、气象、通信和省军区等专业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功能,实现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之间互联互通,充分满足监测预警、值守应急、信息发布、指挥协调、综合研判、视频会商、宣教培训、事后评估等基本功能;积极推进城市应急联动系统建设,按照“信息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理”原则,逐步整合公安、医疗急救、市政抢险等应急接警服务平台。
2、专业应急平台。重点建设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充分利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应急信息资源,形成完整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事件、食品安全事件、突发环境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道路运输保障、道路交通管理等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完善信访、物价、能源、粮食等业务信息系统的应急处置功能;加快建设银行、保险、证券等重要金融业务系统及数据库的容灾备份系统;完善人防系统的防灾功能,建设省平战结合人防工程;加强省政府及重点城市反恐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加强省武警部队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建设省级核事故应急指挥系统;建设水上应急搜救指挥系统;建立全省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国道、主要省道监控网络,完善公路通畅信息快速发布系统。
重点建设项目: 9、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政府应急平台建设。利用政府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政府应急平台,配置移动指挥系统,形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统一高效、互为支撑的应急平台体系。 10、省专业应急平台建设。统一规划和标准,利用政府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完善省经信委、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国土资源厅、住建厅、交通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卫生厅、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旅游局、国防科工局、安监局、煤监局、人防办、监狱管理局、公安消防总队、武警总队、交警总队、劳教(戒毒管理)局、气象局、地震局、通信管理局、邮政管理局、口岸办、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等省有关部门(单位)的专业应急指挥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