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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十二五”时期应急体系发展规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1-13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综合保障体系建设,提升应急准备能力。

1、强化应急法制建设。

坚持依法推进应急管理工作,深化《突发事件应对法》及本市《实施办法》的宣传、学习、培训和贯彻落实,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和措施。适时启动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修订工作。推进专项应急法规体系建设,修订完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北京市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消防条例》等法规规章,积极推动相关制度固化为法规规章。加大执法力度,加强行政监督。建立健全重要时期应急服务保障长效机制,逐步实现制度化、程序化。

2、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在风险评估基础上,优化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推进应急响应工作精细化管理,明确突发事件应对的责任体系、现场指挥体系、工作流程和处置措施,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处置方案和执行程序,强化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实操性。继续推进区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市级专项、保障、部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工作。做好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评估和备案等管理工作。

3、强化应急演练。

统筹规划、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突出查找和解决问题,强化跨部门、跨系统、跨区域的综合应急演练和现场指挥工作流程演练,重点推进桌面演练和检验性演练,增强应急演练的针对性和实操性。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应急演练规划、组织、评估等环节的管理,加强应急演练的标准化组织与实施。

4、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管理。

进一步强化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重点加强相关专业装备配备,提升综合救援能力。整合现有应急救援力量,科学规划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规模和布局,提高应急救援的覆盖面。制定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认定标准和程序,确定一批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强化依托驻京部队、武警、民兵和预备役人员组成的应急队伍建设。建立顺畅的队伍调用机制。建立队伍派遣补偿、救援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制度和高风险作业补助、心理危机干预等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和市场化机制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队伍经费保障制度建设。

5、推进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

结合国家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全市应急物资的储备种类和数量,建立健全市、区县两级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加强各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库和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和商业储备,建立专业储备与社会储备相结合、实物储备与能力储备相结合、集中储备与分散储备相结合的多层次储备体系。逐步完善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紧急配送和监管机制,强化应急物资综合、动态管理。健全救灾物资社会捐赠和监管机制,提高社会应急救灾物资紧急动员能力。完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加强突发事件药品、疫苗等应急储备,建立快速调用程序。

6、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

按照“规划一批、认定一批、改造一批、建设一批”的思路,继续推进各级各类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2012年前完成市、区县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开展应急避难场所规划研究,强化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拓展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人防工程、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的应急避难功能,设置必要的基本生活设施,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开展已建应急避难场所空间分布、容纳能力、疏散路线和时限等方面的评估,建立健全各类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标准和管理制度,加强对场地内基础设施、疏散设备、灾民安置等方面的规范管理。制定疏散安置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疏散能力。

7、完善应急资金保障和补偿机制。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所需的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处置与救援等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引入社会和市场机制,鼓励商业保险、再保险进入公共安全领域,建立多层次的风险分散机制。积极吸收个人、企业及各类组织的赞助和捐助,完善资金使用和社会监督机制。建立突发事件应对财产损失补偿制度,细化补偿标准,规范补偿程序,落实经费渠道。建立针对转移安置人员和遇难人员亲属等对象的救助机制。

8、加强应急通信保障机制建设。

发挥市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作用,进一步完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和各种重大活动的通信保障预案。加强队伍建设、技术储备、物资储备、经费保障等各项工作,跟踪科技发展,充分利用有线、无线、卫星通信等领域的新技术,加强日常通信监测预警,推进无线政务网建设,提升移动通信车等保障设备设施的功能。

(二)推进风险管理和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提升综合防范能力。

1、大力推进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发挥应急管理系统的统筹协调作用,充分依托常态行政管理体制,健全科学、规范、系统、动态的公共安全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围绕城市运行和涉及民生的相关领域,贯穿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各个环节,完成重点专项、重点区域、重大活动(重要时期)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推进落实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制度,落实人员、资金、技术规范等配套保障措施,努力解决公共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源头性、根本性问题。健全各专项风险标准,推进首都公共安全风险标准体系建设。发展风险管理专业支撑力量,鼓励和培育风险管理工作专业支撑科研机构建设。建立依托相关科研机构、专家团体和企业的第三方专业化风险评估机制。

2、健全完善监测体系。

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监测系统,进一步健全专业监测和社会监测相结合的监测体系。继续加强气象、地震、防汛、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建设,调整优化监测站点布局,完善监测网络。气象预报和气候预测准确率较“十一五”期间提高3至5个百分点。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全程监管,拓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功能,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和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能力。完善动植物疫情防控体系,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的区域性暴发流行,有效防止外来动物疫病传入本市。进一步强化城市运行监测平台信息采集和综合分析功能,建立较完善的城市生命线系统运行状况和水电气热供需情况定期会商制度。健全非紧急救助服务体系,整合利用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系统数据资源,构建公共安全社会监测网络。建立健全社会舆情和稳定信息收集、分析与综合研判机制,逐步实现预警信息沟通共享。强化各基层组织、单位和信息员的主体责任意识,提高突发事件社会监测能力。

3、加强预警系统建设。

建设完善各类突发事件预警预报系统。建立健全预警指标体系和管理制度,完善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机制,规范预警级别的动态调整及解除程序。进一步加强市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多形式、多备份的预警信息发布手段,拓宽预警发布渠道,着力解决预警发布的“最后一公里”问题。规范和细化各类预警响应措施与协调联动机制,增强预警响应能力。

4、进一步强化突发事件信息管理体系建设。

完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实现街道(乡镇)、社区(村)全面覆盖,并与国防动员系统、驻京部队、周边省区市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健全条块之间的信息通报机制,强化突发事件信息网络化管理。充分发挥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安全管理等部门或专业机构作用,加强城市运行与社会安全稳定的信息报送机制建设。健全基层应急信息报送网络,推进基层应急信息报告员、社会公众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安全季度形势分析会、重点时期安全稳定工作会商会、应急系统每周视频例会等制度,强化突发事件信息会商、分析、研判和辅助决策能力。

(三)加强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提升快速反应能力。

1、健全应急决策支持机制。

充分利用各类先进技术手段,整合应急、地理、人口等相关信息,开展突发事件分析评估模型研究,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决策和快速评估系统,及时研判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损失程度、人员伤亡等信息,并提出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加强专家队伍及工作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咨询与辅助决策作用。

2、完善现场指挥与协调机制。

进一步完善现场指挥机构的设置和分工,明确现场决策、处置和保障主体,加强各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建设。理顺专项应急指挥部与现场指挥部的关系,明晰现场指挥权限划分,建立、规范现场指挥权交接方式和程序。加大现场统筹和管控力度,完善现场区域划分、应急通行、抢险救援、信息发布、后勤保障等各类机制。

3、加强应急联动与协作机制建设。

进一步强化市应急办、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各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与国家有关部门,驻京部队、武警,周边省区市,中央在京企业等重点单位的信息沟通与应急协作,逐步建立联络会商等工作制度,强化联合监测预警、信息沟通、技术支持和应急资源共享,形成多层次的应急联动体系。

4、加强军地协同应急机制建设。

加快推进本市应急指挥机制与部队指挥机制的有效衔接。以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思想为指导,加强驻京部队和本市民兵、预备役部队的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建设,整合利用军地资源,构建市、区县两级联合应急指挥协调机制,编实建强应急队伍,完善应急保障措施,健全工作会商、信息共享、联训联演等工作制度,形成军地一体、协调联动、资源共享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5、加强应急通行和交通保障机制建设。

加强公路、铁路、民航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建设。强化应急车道建设和管理,建立重大突发事件情况下的区域临时限行机制,缩短应急救援队伍到达现场的时间。健全城市交通大范围严重拥堵缓解与应急机制。加强重要公路交通枢纽监控、道路清障及修复能力建设。整合社会运输力量,强化交通运输应急保障。依法建立紧急情况下社会交通运输工具征用程序、补偿机制和绿色通道制度。充分发挥交通战备系统的优势和作用,建立交通战备保障与应急交通保障统筹协调机制。

6、加强空中救援机制和能力建设。

加强警务飞行队伍和航空消防站建设。建立设施完善的直升机起降场地,在全市范围内设置科学合理的应急起降点。有序开展直升机梯次性装备建设,根据需要增加大中型机型,改善直升机的机载装备。建立空中救援启动、协调、调用机制,扩大应对突发事件的范围,拓展使用功能,提高综合使用效率和能力。积极利用军队和民航空中运输资源,建立节约、高效的空中运输保障机制,完善调用、补偿等各项制度。

7、加强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机制建设。

完善应急新闻宣传管理相关规定,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加强新闻发言人培训,提升应急宣传能力。拓宽与媒体、公众等对象的沟通渠道,加强网络监控与管理,及时、准确发布突发事件信息,把握舆论主动权,保障公众知情权,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建立应急善后保障体系,提升恢复重建能力。

1、加强恢复重建机制建设。

健全救灾应急体制,完善突发事件救助应急协调指挥机制。建立突发事件损失评估标准体系,规范灾损评估程序、内容和方法。制定安置、救助、补偿、抚恤、保险等工作程序,建立政府采购应急相关产品制度。完善公共设施恢复重建机制,重点加强水、电、气、热、交通和通信等生命线工程的快速恢复能力建设。健全社会恢复重建机制,提高保障民众基本生产生活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能力。

2、健全调查评估机制。

规范较大以上突发事件调查评估的组织及其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突发事件调查评估指标体系,逐步建立突发事件应对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全市应急能力评估工作机制,健全应急管理工作绩效考核流程和标准。推进专家参与的重大突发事件第三方调查评估机制建设。

3、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引入社会组织和个人力量,提倡社会互助,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救助体系。构建全市统一的社会救助平台,提高统筹协调社会救助力量和物资的能力。建立健全灾害保险制度,扩大恢复重建资金来源,拓宽灾害风险转移渠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法律援助机制。健全心理干预专家队伍和社会公众心理监测、引导与危机干预机制,加强危机心理干预工作。

(五)完善基层应急体系,提升基层应急能力。

1、健全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设立或确定街道(乡镇)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明确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抓好社区(村)等基层组织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推进各类单位建立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责任制,开展基层应急示范点评比活动。街道(乡镇)要完善24小时值守应急制度,社区(村)和有关单位要设立专职或兼职信息报告员。每个社区(村)至少配备1名持有4至5级职业资格证书的灾害信息员,全市建成7000人的灾害信息员队伍。

2、加强基层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

强化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规范应急操作程序,实现应急预案全面覆盖。加强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工作长效机制。结合实际,组织市民定期开展参与度高、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简单实用的应急演练。全市中小学校每年定期举办地震、火灾等应急疏散演练。

3、建立基层应急队伍体系。

各街道(乡镇)要整合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物业保安、公益性岗位人员、志愿者等具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建立综合性基层应急队伍,督促本区域内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建立由本单位职工组成的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组织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建立应急志愿者队伍,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结合、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每个区县力争建立1至2支红十字应急辅助队伍。

4、建立基层应急指挥技术体系。

进一步完善各区县应急指挥平台功能,依托电子政务网络,将有线通信、无线通信、视频会议、软件应用等系统延伸到街道(乡镇),实现区县与街道(乡镇)应急技术系统的互联互通。结合基层应急工作需要,推广实用性强的设备设施,逐步形成市、区县、街道(乡镇)3级应急指挥技术体系。

5、加强基层单位应急能力建设。

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设施和避难场所建设,提高基层单位自身防灾救灾能力。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平安社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等创建活动,实现创建1000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目标。建设一批防震减灾示范学校、社区、乡村、企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健全应急宣教培训体系,提升社会参与能力。

1、健全应急宣教体系。

普及应急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完善面向社区和公众的应急科普宣教渠道,提高公众避险逃生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对全市公共安全教育基地的规范化建设和统一管理。依托市属媒体,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移动电视、城市电视等媒体手段,开展公共安全与应急知识科普宣教等工作。拓展应急宣教手段,推动公共安全与应急知识宣传片、公益广告、互动软件、文艺作品的创作和制播。提升北京应急网站管理与创新水平。继续推动将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落实教材和师资,在大中小学开设相关课程。对在京外籍人员开展多语种的公共安全知识宣传与服务。

2、健全应急培训体系。

整合现有教育和培训资源,加大应急管理系统化、专业化培训力度,构建规范的应急管理培训体系。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在京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各种公共安全教育基地,针对不同人群,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应急知识培训。依托市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体系,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全面提高重点行业、重点部门工作人员避险逃生与应急救护的意识和技能。依托高等院校及相关单位,强化本市应急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师资储备库,为应急管理培训提供师资保障。组织编写适应不同层次干部需要和不同岗位工作要求的应急管理培训教材,开发案例教学、突发事件现场教学、学术论坛等多种形式的系列课程,继续开发防灾减灾系列科普读物、音像制品等宣教材料。积极推进业务培训、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应急管理领域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提高对外交流合作的广度和深度。

3、健全社会动员机制。

充分发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突发事件应对中的作用,建立健全有效的社会动员体制机制,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应急动员格局。加快推进本市应急管理机制与国防动员机制的有效衔接,建立健全平战结合、优势互补、协调联动、资源共享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增强应对多种安全威胁的整体合力。

4、健全应急志愿者队伍。

根据《北京市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依托本市志愿者工作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构建以青年志愿者为基础、专业志愿者为骨干、各种志愿者广泛参与的应急志愿者队伍,实现常住人口每100人中注册应急志愿者达到2名。招募、动员、组织和鼓励志愿者参与应急知识宣教普及、技能培训、应急演练、突发事件辅助救援等工作。积极支持社会组织建立应急志愿者队伍。研究制订应急志愿服务法规政策和应急志愿者队伍管理办法,加强统筹管理,开发应急志愿服务项目,健全应急志愿服务表彰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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