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规范化。
在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方面要以效率化为目标,加强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确保各级应急办成为突发事件信息的总入口和总出口;二是加强基层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建设,强化信息报告能力建设,探索建立基层综合信息员队伍的工作和保障机制;三是丰富信息报送内容。加强信息综合分析和研判,及时报告苗头性、预警性信息,密切关注社会热点和网络舆情动态,提高报送突发事件现场音视频信息、辅助决策信息的能力;四是加强应急值班和信息工作的督促检查,完善相关机制,确保重大紧急信息上报的及时性、连续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五是完善基层信息报送手段,配备相应的通信装备和防护装备,加强技术保障,提高信息报送效率;六是加强培训,提高应急值守人员素质,适应信息化办公环境的需求,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质量。
(三)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化。
1.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各地(州、市)要进一步加强地(州、市)、县(市、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改善队伍装备配备。自治区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要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五年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11〕186号)的要求,不断充实人员,加强管理,把综合应急救援总队做精、支队做强、大队做实。
2.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各有关行业部门(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着力推进各类各种形式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重点加强防汛抗旱、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森林消防、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建筑工程、环境、核事故、公路及城市道路抢险和运输保障、城市公共设施保障、电力保障、通信保障及网络与信息安全、卫生、食品安全、重大动植物疫情和突发农业灾害及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反恐处突等专业应急队伍的建设。加强队伍专业培训和演练,配备相应的装备器材,建立和完善标准化专业救援机制和模式,提高专业救援能力。 3.志愿者队伍。自治区地震局、红十字会等相关部门要注重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抢险救援、应急保障和个人防护等各类装备。
同时各地(州、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地区之间、部门之间、队伍之间工作联动机制,促进资源共享,加强协调联动,不断提升整体协同作战能力。
(四)平台建设体系化。
今年自治区全面推开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将实现与各地(州、市)、各有关部门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与应急专题数据交换共享以及对应急业务的固化完善。各地(州、市)、各有关部门应以此为契机,结合各自应急平台和专项指挥系统建设情况,梳理各自日常业务需求和应急专题数据掌握情况,积极完成应急管理业务软件使用和数据整理收集工作,并通过软件及数据的培训和使用,规范各自应急管理业务,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各地(州、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争取,规划建设各自的应急处置平台和各类专项指挥系统,做到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切实构建和完善自治区的应急平台体系,使其真正发挥作用,满足常态和非常态下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的需要,提高自治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和现代化、信息化水平。
根据《实施办法》规定和自治区的要求,各地(州、市)、县(区、市)政府应急平台建设方案要报上级人民政府应急办审核,各专项指挥系统建设方案要报本级人民政府应急办备案。今年要注重做好各级各类应急平台建设方案的审核和备案工作,确保自治区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工作整体推进。
(五)宣教培训常态化。
1.加强开展常态化宣传教育。各地(州、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实施办法》的宣传,全面推开各层面应急管理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拓宽应急管理知识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增加常态化宣传比重,采用群众喜闻乐见或容易接受的方式,让各类常见突发事件的应对知识进村入户、入脑入心,提升全社会共同应对危机的意识。特别针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编制多种形式和多语种的宣传材料,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应急管理的文化氛围和社会环境。
2.要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做到对应急管理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专业救援队伍的培训工作全覆盖,推动应急避险安全常识培训教育进校园,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形成分层次、多类别、形式活、重实效的培训工作格局。2013年自治区依托应急管理培训中心(党校、行政学院),对各地(州、市)、各有关部门分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和专干进行专题培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组织不少于1次的应急管理专题培训。同时各地(州、市)、各有关部门要指导、督促辖区企业加强应急管理培训,严格落实高危行业生产人员和救援人员的教育培训安全管理。
(六)基层示范标准化。
今年各地(州、市)、各有关部门要在去年建立的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基础上,扩大应急管理示范点的范围,示范点比例应达到基层单位的15%以上。各地(州、市)、各有关部门对示范点要提出明确的建设标准,要结合各自特点,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各有侧重地开展基层应急队伍、综合物资储备、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监测预警能力、应急平台、应急避难场所、科普宣教基地等示范内容建设;通过探索建立和完善基层应急管理标准化内容,全面推进应急管理工作在基层与各项原有工作的有机融合,切实为自治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入展开提供工作标准与示范模式。
各地(州、市)、各有关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各自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真抓实干,开拓进取,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开创自治区应急管理工作新局面,为自治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保驾护航,为不断开创新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