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应安网

免费注册 | 会员登录 | 忘记密码 | | 会员服务 | 网站导航

您当前位置:首页 行业资讯 政策法规 正文

北京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应急能力的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4-12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三)加强社会动员机制建设。

市应急办会同市社会办、市民政局等部门,结合扫雪铲冰、森林防火等工作进行社会动员试点,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本市应急管理社会动员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

四、强化应急队伍建设

整合全市应急力量,建立健全以专业应急队伍为骨干,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为中坚,驻京部队、武警、民兵预备役组成的应急队伍为突击力量,应急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其他应急队伍为补充力量的应急队伍体系。

(一)明确应急队伍建设责任分工,深化队伍体系建设。

市相关部门依托自身力量或相关企业,建立完善市综合应急救援队及防汛抗旱、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灾害救助、地震灾害、森林消防、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建筑工程、突发环境事件、核事件、公路及城市道路抢险和运输保障、治安和交通秩序保障、城市公共设施保障、电力保障、通信保障及网络与信息安全、公安消防、公共卫生、食品安全、重大动植物疫情和突发农业灾害、反恐处突等21个重点领域的专业应急队伍,具备处置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能力,并从中选定部分队伍,作为市级专业应急队伍重点建设,确保每支队伍达到30人以上,装备配备达标率85%以上。

各区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或企业,建立完善本辖区综合应急救援队及重点领域专业应急队伍,具备处置本区域一般和较大突发事件的能力。应急队伍建设应覆盖山区乡镇,保障救援效率。

各街道(乡镇)依托民兵预备役、警务人员、医务人员等组建综合性应急队伍,开展先期处置、辅助救援、科普宣教等工作。社区(村)要建设以社区(村)工作人员、灾害信息员、气象信息员、安保人员等为主体的社区(村)综合防灾减灾与应急队伍。

(二)强化驻京部队、武警、民兵预备役在应急救援中的突击作用,加强军民融合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

依托驻京部队组建并完善抗洪抢险、森林消防、地震灾害、核应急救援队;依托武警北京市总队组建并完善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队。加强民兵预备役重点应急队伍建设,组建1080人的市级应急大队,各区县组建100人的应急分队。建立军地联合指挥机制,完善工作会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联合处置等工作机制。

(三)坚持应急队伍社会化和专业化相结合,加强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

加强对社会团体、民间应急救援力量的支持、引导、整合和规范管理。依托本市应急管理体系和志愿者工作体系,鼓励引导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建立应急志愿者队伍,承担应急科普宣教、信息报告、协助开展先期处置和善后等工作,并将应急志愿者队伍纳入全市应急体系。2013年底前完成全市应急志愿者指挥调度平台建设工作。

出台应急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政策。由北京志愿服务基金会根据其章程提供市级应急志愿者队伍培训、演练、装备器材、补贴补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方面的资金保障,各应急志愿者队伍主管部门提供活动资金支持。尽快完成全市注册应急志愿者的全员轮训。

(四)强化应急队伍管理和保障机制建设,提高综合应急能力。

市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定期组织本系统应急队伍开展应急演练,并组织与其他系统应急队伍的联合演练;2013年,组织开展地铁安全、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综合应急演练。建立应急队伍建设经费保障机制,重点支持市级专业应急队伍的装备配置、值班备勤、救援补偿和运行维护等所需经费。强化应急能力培训,支持并加快推进北京卫戍区大学生综合训练基地和武警北京市总队训练基地建设,同时作为市应急委培训基地,对全市应急系统各单位开展培训。加强与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中央在京单位、驻京部队、北京卫戍区、武警北京市总队、周边相关省区市的应急联动,全面掌握首都地区应急队伍底数,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应急队伍信息数据库,实现动态更新、资源共享。

五、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管理体制机制,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调拨有序、保障有力的应急物资体系。

(一)明确应急物资保障建设责任体系。

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定期组织征集应急物资储备需求,负责应急物资储备的综合管理工作。市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和单位会同发展改革、规划、财政等部门,制定本领域、本部门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开展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调拨、紧急配送、补充、更新和监管体系建设等工作。

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增强应急物资储备能力。市相关部门作为应急物资的政府储备主体,重点加强全市能源物资、救灾物资、生活必需品、医药物资、应急装备的储备;购置储备一批精良适用的空中救援、水上救援、大型抽水、大型运输、扫雪铲冰和核生化有毒有害物质监测、检验、消除等方面的装备;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确保救灾物资具备应急保障本市人口总数1%受灾群众转移安置所需的能力。

加强救灾、防汛、扫雪铲冰、交通等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科学选址,依托人防工程建设一批应急物资储备库。

各区县政府根据需要储备相关应急物资,具备保障本辖区一般或较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能力。

街道(乡镇)根据辖区灾害特点和实际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同时组织和依托各社区(村)采取多种形式,储备、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包括救生圈、医用口罩等救生用品,水泵、铁锹、担架、灭火器等救援工具,应急广播、喇叭、对讲机等通讯设鼓励引导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储备本单位所需应急物资。市民政局研究提出并向社会公布居民家庭应急物资储备建议清单,通过定期开展科普宣传、发放应急包等形式,鼓励引导居民家庭进行储备。

(二)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

坚持实物储备和能力储备相结合,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需要与规模大、信誉高、生产能力强的大型企业签订应急物资供应协议,进行能力储备。建立应急物资监测网络和轮换、补充更新机制,强化对储备物资的动态监管。建立应急物资经费保障多元化工作机制,形成政府补助、单位自筹、社会捐赠相结合的经费保障方式。建立全市统一的应急物资储备信息数据库。

 

  • 下一篇: 清华大学举办应急平台技术应用高级研讨会
  • 上一篇: 韦加航通发布“VVLINK-C”无线宽带图传产品
 
[ 行业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Copyright Reserved 2009-2018 版权所属:北京启翰科技有限公司© 应安网 客服中心010-88795992 应安网提供技术支持

  • 商务专员
  • 客服1
  • 商务专员
  • 客服2
  • 业务合作
  • 业务合作
  • 消防救援QQ群
  • 消防救援QQ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