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发展战略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根本宗旨,坚持科学、依法、统一和合力推进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以提升应对大震巨灾的地震应急救援能力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地震应急救援体制机制法制,提高应急救援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为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协调资源、优化配置。坚持中央、地方、基层上下贯通,政府、军队、专业救援力量、社会救援力量紧密协作,注重系统内外统筹协调,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形成纵向联动、横向协调、专群结合、共同应对的工作局面。
创新管理、强化服务。深化地震应急救援工作行业管理和社会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机制,发挥社会管理职能。着眼政府、社会和公众对地震应急救援决策服务、科技服务和公共服务需求,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健全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效能。
突出重点、应对巨灾。在整体推进各地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发展的同时,突出重点,支持强震多发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大中城市、人口稠密和经济发达地区的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以应对大震巨灾为目标,规范各方面的任务和行为准则,确保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依法、有序、科学发展。
依靠科技、整体提升。紧密依靠科技进步,注重实用化高新科技手段的应用,着力提升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科技含量、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重点扶持地震应急救援领域的理论创新、关键技术、实用技术研究、装备研发和成果转化等。
合理布局、分类指导。地震应急救援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要合理布局当前和长远、局部和全局、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其他地区、城市和农村、西部和东中部、重点和一般等工作,把握中央与地方、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工作发展水平,加强分类指导,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应急救援工作实际出发,有序推进、平衡发展。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入市场机制,调动各方面参与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积极性。促进政府管理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军地应急救援行动相结合、地震应急救援专业力量和志愿者力量相结合,加强基层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提高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社会化程度。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区域联动、军地协同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建立较为完善的应急救援法制体系、全面覆盖的应急预案体系、全国一体化的应急指挥体系和精干高效的专业救援系统,夯实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基层基础,建设地震应急救援队伍、救援物资储备体系和应急避难场所,有效提升全社会的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到2015年,专业地震应急救援支撑与服务能力基本满足应对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的需求,应对特大地震灾害事件能力显著提高。
(二)指标体系
应急预案覆盖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组成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地震应急预案覆盖率达到100%,基本实现街道、社区、村以及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学校、医院、核电、工矿企业等应急预案的全覆盖。
应急响应能力。地震发生后,各级地震应急部门快速响应,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迅速启动。震后30分钟内各级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启动并提供基础信息服务;震后1小时内给出初步快速评估结果,7级以下地震的结果精度控制在数量级范围内,7级以上地震的结果根据破裂过程、仪器烈度等参数动态修正;震后1小时内启动地震应急救援行动,震后2小时内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地震现场应急队等赶赴地震灾区。
灾情获取能力。建立天空地一体的地震灾情获取系统,震后2小时内获取人员伤亡和房屋破坏信息,震后3小时内提供灾情预评和破坏范围初步估计结果,震后12小时内获取极灾区的破坏图像,震后24小时内获取灾区的高分辨率遥感图像。
现场处置能力。震后2小时内组成现场指挥组织体系;24小时内实现地震现场应急通信前后方实时畅通和现场应急队伍全覆盖;地震现场应急队具备48小时自我保障能力;国家和省级地震部门迅速启动支援灾区市县地震部门应急能力行动,提升灾区市县地震部门24小时内恢复应急工作能力。
紧急救援能力。建立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地震专业救援队伍体系,震后6小时内专业救援队伍的机动覆盖率由国土面积的33%提升到90%;建立较为完善的地震紧急救援物资储备与调配体系,实现救援行动自我保障。
应急避险能力。开展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地震危险区的风险评估,编制地震灾害风险图和应急对策;应急避难场所基本满足灾民的避险需求,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规范的应急避险通道,配备救生避险设备。在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建立社区群众自救互救组织,开展培训演练,增强群众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灾害评估能力。震后24小时内划定人员搜救重点区域,提供极重灾区初步范围、极震区最大烈度、房屋破坏比率等;48小时内提供重灾区初步范围;72小时内提出重点排查乡镇和村庄社区,初步确定地震灾区范围和区域等级;6级及以下地震3天内初步给出地震调查烈度分布,6级以上地震5天内初步给出地震调查烈度分布。
科技支撑能力。重点解决灾情预判、灾情获取、协调指挥、人员搜救、灾害评估等关键技术,显著提升3小时内灾情预判精度、24小时内灾情获取能力和72小时内人员搜救能力。加强卫星航空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和物联网等高新技术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