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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十二五”投入9亿元优化消防装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14    来源:应安网
核心提示:应安网讯:“十二五”期间,东莞市预计共需配备各类消防车156辆,消防船2艘,各类消防器材9609件(套),预算投入经费约8.76亿元。

“十二五”时期,是东莞市加快推进经济社会转型,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为全面提升“十二五”期间火灾防控和灭火应急救援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消防工作“十二五”规划》、《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期间要建立和完善消防力量体系,着力提升灭火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1、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增强公安消防队伍力量。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增加现役编制,争取增加2—3个现役中队编制,到2015年全市半数以上镇街成立现役中队。规范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各镇街消防大队完成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全面接管,增加队员编制,保证每个消防站每天执勤人数。同时,加强对专职队的业务指导,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实现统一管理、统一调度。进一步加强社区兼职消防队伍建设。社区兼职消防队要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加强装备建设,提高管理训练水平,完善值班和指挥调度制度。各村(社区)要明确专人负责兼职消防队的管理,保障兼职消防队人员及经费的落实。合理发展合同制消防队伍。科学制定合同制消防员的招收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合同制消防员的人员管理及业务培训制度,并开展基本的消防技能训练。大力发展社会单位“保消合一”志愿消防队伍建设。社会单位要设定专职或兼职的灭火人员及疏散引导员,配备必要的灭火装备,并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经常性演练。

2、强化灭火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加强消防指挥中心、移动指挥平台和综合应急救援平台建设,2012年完成市消防指挥中心基础建设和各类系统综合集成,2015年前全面完成各应急联动单位系统的语音、图像、数据互联互通。2012年市、镇两级全面完成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任务,2013年完成特勤大队、战勤保障大队及灭火救援训练基地建设,提高综合应急救援的保障水平,建立市、镇两级消防联动机制,并针对危化专区的危险特性和分布情况构建消防预警系统,配备一定的专业消防救援力量和消防设备,提高灭火救援能力。

3、提升消防队伍专业化建设水平。开展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评估,建立与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实际相适应的力量、装备、训练和保障体系,加强实地实战综合演练,提高灭火应急救援能力。深入推进打造现代化公安消防铁军和全员大练兵活动,大力加强消防特勤队伍建设,强化消防队伍在有毒、高温、浓烟、缺氧等危险环境下的适应性训练和救人、灭火救援的战术、技能训练,提高攻坚克难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我市“三镇一港”特别是虎门港危化专区消防队伍的建设,2013年全面完成化学危险品泄漏、石油化工火灾、高层建筑、交通事故等4支灭火救援专业攻坚队和35个灭火救援攻坚组建设。实施专业人才战略,积极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创新管理机制,加强火灾调查、灭火救援等专业队伍建设。

4、.推进消防站的合理布局。根据东莞特殊经济结构和地理环境,探索符合东莞的建设模式,提高城市消防站覆盖率,加快推进消防站建设步伐,尽快解决消防站欠账问题。各镇街按原有消防专项规划,按年度落实新建、改建消防站,使消防站数量、规模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参考各镇街GDP、消防专项规划并结合实际,2015年年底前全市共新建消防站22个(见附件1:东莞市各镇街消防站建设数量统计表)。截止2015年,GDP达到150亿元以上的镇街原则上应设置3个以上消防站,GDP达到100亿元以上的镇街原则上应设置两个以上消防站。公安现役消防站营房装备建设达到一级消防站标准,专职消防站的营房装备建设达到二级消防站标准。

5、优化消防装备的配置。根据我市城区及各镇的地理位置、辖区保卫对象、灾害事故特点,参照公安部消防局装备建设评估论证专家小组的评估论证意见,我市要逐步调整和优化消防装备配备。市本级需加强通讯指挥、高空救援、供水保障、强臂破拆、器材遂行等车辆及水面供水泵站等消防技术装备的建设。按照分片协防的要求,我市消防装备可分为6个战区进行综合配置(见附件2:东莞市消防战区划分示意及装备配置图表),实现从单体参战到整体会战的转变,进一步提升整体作战效能。“十二五”期间,我市预计共需配备各类消防车156辆,消防船2艘,各类消防器材9609件(套),预算投入经费约8.76亿元,具体装备配置数量及投入经费由消防部门会财政部门研究后报同级政府审定实施(见附件3:“十二五”东莞市消防装备配置计划表)。

6、加大消防经费保障力度。各镇街要落实财政部《消防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标准,每年消防经费投入增幅不宜低于当地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市、镇两级政府要加强统筹安排,按照适度前瞻的原则落实消防业务经费,保障重点工作,采取财政转移支付和安排专项资金等方式,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消防投入。适当向绩效管理、“高精尖”装备器材、社会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战勤保障建设及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面倾斜,加大专项经费投入,确保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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