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应安网

免费注册 | 会员登录 | 忘记密码 | | 会员服务 | 网站导航

您当前位置:首页 行业资讯 政策法规 正文

山西省消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01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网

  四、消防事业重点工程

  “十二五”时期,通过实施一批纳入政府投资领域的重点项目,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基本达标,进一步夯实消防工作基础,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有效提升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带动本规划的全面实施。

 

  山西省消防事业“十二五”重点工程

序号

工程名称

完成时间

1

省级综合性消防训练基地建设

2015

2

3个省级应急救援物资区域储备库建设

2014

3

11个市级应急救援训练基地建设

2013

4

11个消防战勤保障大(中)队

2012

5

60个县级城市一级消防站建设

2015

6

消防水源建设(新增9000个市政消火栓及其他取水设施)

2015

五、规划实施措施和保障

  (一)建立消防工作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按照山西省“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消防工作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全面推进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常务会议或办公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采取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保障本规划顺利实施。

  (二)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加强对分管行业、系统和部门消防工作的领导。完善、落实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消防力量发展、消防宣传教育、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经费投入等消防工作重大问题,督促各地、各部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三)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各地人民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门、其他有关部门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未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实施审批、监督检查的,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名词解释


“九小”场所--小型购物、餐饮、住宿、公共娱乐、休闲健身、医疗、教学、生产加工企业、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场所。

  “防火墙”工程--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四个能力”--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

 

  • 下一篇: 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建设规划
  • 上一篇: 江西省消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 行业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Copyright Reserved 2009-2018 版权所属:北京启翰科技有限公司© 应安网 客服中心010-88795992 应安网提供技术支持

  • 商务专员
  • 客服1
  • 商务专员
  • 客服2
  • 业务合作
  • 业务合作
  • 消防救援QQ群
  • 消防救援QQ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