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道路交通
建立健全全区四级道路交通安全组织领导协调机制。完善统一管理,分级使用,信息共享的城市、道路监控系统与车辆监控系统,到2012年,危险物品运输车辆,旅游包车和班线客车,校车,重型货车、半挂牵引车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2013年前落实道路建设安全设施“四同时”,2015年前落实城市道路建设安全设施“四同时”。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2015年严重交通违法发生率比2010年下降10%,无牌无证车辆在城市基本消除,在农村得到有效遏制。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与管理,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活动, 2015年达到90%。开展城市“畅通工程”活动,2015年达到8个。以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为重点,完善道路标志标线、防撞护栏等安全设施,开展道路事故多发路段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排查整治工作,并逐步延伸至农村公路,到2015年,全区排查出的公路危险路段,省级督办整治率达到65%以上、地级达到70%以上、县级达到75%以上。严格驾驶人准入和机动车检验机制,2015年完成7个车管所驾驶人科目二智能化考试场建设、17个车管所驾驶人科目三实际道路智能化考试系统建设,实现全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与车管系统联网。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控制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专栏4 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控制重点地区
重特大事故重点控制地区:阿克苏地区、巴州、喀什地区、伊犁州
事故总量重点控制地区:伊犁州、喀什地区、巴州、阿克苏地区
(二)加强其它领域监管,实现安全状况好转
1.消防
加快城乡、开发区、工业园区消防规划的编制实施,将消防规划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将公共消防设施列入有关援疆工程项目建设范畴,落实政府部门设施建设责任,到2015年,100%自治区重点镇、所有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完成消防规划的编制、实施,全面建设消防站、消防供水、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大力发展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主体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到2012年底前,消除县级队站建设的空白点;2015年底前,国家大型项目所在地建成特勤大队;健全完善装备保障体系,逐步实现装备发展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2015年底前,所有车辆、装备器材、个人防护装备达到编制要求。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成县级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的组建任务,按照《公安部县级综合性(消防)应急救援队装备配备标准》配齐装备器材。强力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大力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2012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一般单位“四个能力”建设100%达标;全面夯实农村社区火灾“四个基础”工作,2012年前,所有乡镇、行政村、社区按照有关规定建成专(兼)职、志愿消防队,“四个基础”100%达标。深化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群租房、“三合一”场所等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年内100%整改销案。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 2015年底前,全区至少建成10个全国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各县(市、区)至少有2所“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
2.非煤矿山
以“强化现场管理,严格安全准入”为主线,严把“三同时”审查和行政许可两个关口,不断深化专项整治,依法取缔关闭非法生产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全面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力争到2015年底,金属非金属矿山标准化全部达到五级以上水平,其中:大中型金属非金属矿山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全部实行HSE安全管理体系。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装使用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系统,要先行试点,取得成熟经验后推广,2013年前力争全部建成。2013年前三等以上尾矿库全部安装全过程在线安全监控系统。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法制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队伍的执法能力、监管协调能力和督查检查能力。全面落实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
专栏5 非煤矿山事故控制重点地区、领域
重点控制地区:吐鲁番地区、塔城地区、哈密地区、阿勒泰地区、克州
重点控制领域:地下开采矿山、采掘施工企业
3.危险化学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明确产业定位,2011年底前完成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工作。2011年6月底前,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制定落实危险化学品布局规划,科学规划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确定危险化学品储存专门区域,完善化工园区土地、水、电、气、风、污水处理、铁路运输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新建化工项目必须进入化工园区,现有区域外的化工企业,不再批准任何形式的改建、扩建项目,积极推动现有风险大的化工企业搬迁进入园区。化工园区要做整体风险评估,园区内企业整体布局要统一科学规划。化工园区要有专门的安全监管机构,要有统一的一体化应急系统。提高行业准入条件。加快产业重组与淘汰落后,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将安全风险大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列入淘汰目录。严格控制涉及氰化物和生产过程中涉及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的建设项目。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企业必须在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对国内首次采用的化工工艺,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安全可靠性论证。对安全距离不达标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搬迁。建立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从业条件准入制度,从2013年起,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从业条件将纳入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条件。推进集仓储、配送、物流、销售和商品展示为一体的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统一管理、指定储存、专业配送、信息服务。改造提升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提高工艺自动化控制与安全仪表水平,推动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生产装置和重大危险源储存设施自动控制改造。禁止使用软管充装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危险化学品,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推动企业通过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安全文化建设,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2011年6月底前完成自治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控平台建设工作,2011年底前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专用车辆全部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的卫星定位装置。建立地区间有关部门的协查机制,查处危险化学品违法违规运输活动和道路运输事故。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
专栏6 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重点地区
重点控制地区: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巴州、克拉玛依市、阿克苏地区、伊犁州
4.烟花爆竹
推动产业升级,实现“三化”目标。坚持“政府规划、总量控制、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的原则,促进烟花爆竹生产、批发、零售协调发展,实现布局合理、规范有序,确保安全的生产经营格局。今后不再新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不许可礼花弹等A级产品经营,推动产业升级,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实现“工厂化、标准化、机械化”生产。对经整改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建立烟花爆竹“打非”联动工作机制,严厉打击“三超一改”和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杜绝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行为。落实县、乡两级政府“打非”责任,以政府加强排查、基层组织监督、鼓励群众举报等方式,及时发现并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窝点。2011年底前完成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管理平台建设。2012年底前所有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完成企业监控管理平台建设。
5.民爆器材
加强民爆器材在生产和流通领域的安全监管。在民用爆破器材的生产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引进成熟的新产品,提高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水平和本质安全水平。加强民爆器材在流通领域的流向监管,加强安全值守监控和押运投入,进一步提高“四防”能力。加强行业在岗人员的全员定期安全培训。增加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控投入,提高监管能力。鼓励民爆企业通过重组实现生产、销售和爆破服务的一体化。
6.建筑及市政工程设施
加强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动态监管,严格城市规划、房屋建筑施工图的安全审查,强化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等环节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开展起重机械、模板支撑系统和深基坑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推行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到2015年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率达到60%以上。大力开展建筑行业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信息动态数据库,健全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规范建筑施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加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积极推动城市供水、热力和城市公用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深化市政公用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城镇燃气设施、地下管网设施和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加强对抢修、疏通水井、管道等特殊行业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增强施工人员预防和处理中毒窒息等事故的专业技能。
专栏7 减少建筑事故重点地区和事故类型
重点控制地区:乌鲁木齐市、喀什地区、伊犁州、巴州
重点控制事故类型:高处坠落、坍塌、起重伤害、物体打击、触电
7.农业机械
健全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到2015年,实现自治区与各地州(市)、县(市)三级农机监理机构安全生产信息联网。积极推动“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到2015年,实现30%以上的县(市)成为农业部“平安农机示范县(市)”,50%以上的乡(镇)成为自治区“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加强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及队伍建设,加大农机安全监理基础设施及装备建设。实施拖拉机和农用挂车加装灯光信号装置、粘贴农机安全反光标识、加装拖拉机制动贮气泵及管路装置等安全技术新措施改造,改善提高拖拉机及机组制动、夜间被动安全防护和灯光照明等性能。深化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实施农机安全监理公共服务体系项目建设。到2015年,全区60%的县(市)成为自治区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全区农业机械挂牌率达到95%以上,驾驶操作人员持证率达到90%以上。
8.铁路交通
完善铁路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更为严格的铁路施工安全管理,集中整治铁路行车设备突出隐患,强化现场作业控制,深化铁路货运安全专项整治。加快推进铁路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铁路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实施铁路沿线安全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重点提升铁路沿线群众的安全意识。加快实施铁路道口平改立工程,重点推进无人看守平交道口改造,到2015年危险性较大的铁路与公路平交道口全部得到改造。加快推动铁路安全生产科技进步,提高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水平。
9.民航
逐步推进国家航空安全纲要(SSP)在辖区内的实施和安全管理体系(SMS)建设。建设和完善具备仪表进近方式的导航设施,力争完成塔城、哈密、布尔津喀纳斯、那拉提、且末等支线机场仪表着陆系统的建设。加快以数据驱动为导向的航空安全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实现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的一体化管理。逐步建设主要航路支持PBN(基于性能的导航)运行的DVOR/DME(全向信标/测距仪)或GNSS(全球卫星导航系统)网络。2011-2015年,辖区实现运输飞行事故万时率低于0.003的目标。
10.特种设备
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组织网络和信息化网络,构建动态监管体系。加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的落实,强化责任追究,构建安全责任体系。建立以事故和风险控制为导向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重点设备分类监管和动态监控预警机制,完善特种设备事故管理和应急技术平台,构建风险管理体系。开展安全监察部门、检验检测机构安全绩效评价,构建绩效评价体系。建立特种设备行业大科技的工作平台和管理运行机制,整合科技资源,开展科技攻关和成果推广应用,全面提升检验检测技术机构能力,构建科技支撑体系。到2015年力争达到重点监控设备监管率和重大隐患治理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