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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十二五”时期应急体系发展规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1-13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核心提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人文北京”行动计划(2010—2012年)》、《“科技北京”行动计划(2009—2012年)》、《“绿色北京”行动计划(2010—2012年)》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划。
  序言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人文北京”行动计划(2010—2012年)》、《“科技北京”行动计划(2009—2012年)》、《“绿色北京”行动计划(2010—2012年)》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划。

(二)规划范围。

本规划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按照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等工作环节,以及风险管理、基层应急、社会参与、重要基础设施与关键资源安全、巨灾应对等重点领域和技术体系建设的不同要求,统一规划“十二五”时期全市应急体系发展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

(三)规划定位。

全面落实和细化国家有关应急规划及《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应急体系发展的要求。依托常态行政管理体制职责分工和管理格局,充分整合各部门、各系统、各区县应急资源,重点解决跨部门、跨区域的全局性、共性问题,以及制约应急体系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法制性和基础性问题。统筹考虑各区县、重点地区应急体系的发展。

一、“十一五”时期应急体系建设主要成就

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应急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人民生命财产高于一切,首都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宗旨,将应急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四个服务”、提高执政能力和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重要内容摆到突出位置,“十一五”应急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应急体系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一)应急体系基本建立。

市14个专项应急指挥部及办公室整合组建完成,市紧急报警服务中心和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投入运行,街道(乡镇)、社区(村)应急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初步建立,形成了“3+2+1”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框架。建立了以市总体预案为核心,专项、保障和部门预案及区县总体预案为依托,单位预案为基础的应急预案体系,全市共制订各级各类应急预案48.1万个。健全了全市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发布体系。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应急宣教体系,公众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逐步提高。初步建立以应急理论和实践为内容、以提高应急决策与处置能力为重点、以各级领导干部和应急工作人员为对象的培训体系。构建起以市应急指挥平台为龙头、区县应急指挥平台和专项应急指挥平台为支撑、移动应急指挥平台为辅助的应急指挥技术支撑体系。

(二)应急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本市率先出台国内首部应急管理地方性法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以下简称本市《实施办法》),逐步建立并完善应急管理各项制度。建立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全年整改工作机制。全面启动公共安全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建设。专业部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建立城市运行监测平台,初步建立市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建立健全应急现场指挥及处置机制。定期开展各类应急演练。建立市、区县两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成专业应急救援队伍220余支、6万余人,应急志愿者队伍20余支、18万余人;初步建成应急物资储备网络;新建应急避难场所16个。启动城市安全运行和应急管理物联网应用建设。确立公共安全季度形势分析会制度和重要时期安全稳定工作会商制度。

(三)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持续增强。

本市突发事件形势总体平稳,各级各类突发事件数量和损失总体呈下降趋势,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有所减少。事故各项指标均控制在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年度控制指标之内。杜绝了鼠疫等重大传染病的发生,有效防控了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刑事警情平稳,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全市妥善应对各级各类突发事件和突出情况1.3万余起,其中,有效处置了河北山火蔓延本市北部山区、京广桥附近路面塌陷、地铁苏州街站工地塌方、央视新址大火、甲型H1N1流感疫情、2010年初低温冰雪天气等情况复杂、处置难度大的突发事件。

(四)应急服务保障作用充分发挥。

北京奥运会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依托现行应急管理体系,城市应急管理工作与奥运会、残奥会和国庆应急保障工作实现全面融合,有效控制了各类城市公共安全及各项赛事、庆祝活动风险,全市应急保障力量科学部署、备勤待命,实现了奥运赛事和庆祝活动万无一失。在春节、国庆和清明小长假等重要时期和各类敏感期,本市全面启动应急机制,强化值守应急和应急准备,保障了城市运行和社会秩序安全平稳。

实践证明,过去的五年是本市应急体系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五年,是经受住一系列重大考验的五年。“十一五”应急规划任务的圆满完成,标志着本市应急体系迈入了完善体系、提升能力的新阶段。过去五年的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为“十二五”时期应急体系向更高目标和更高水平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与中央对北京安全稳定的一贯要求相比,与广大市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相比,特别是与构建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应急体系的要求相比,本市应急体系还存在诸多差距和不足。

一是“一案三制”建设和规范化程度需进一步深化。部分区县应急管理机构的人员还需进一步配齐配强,应急法制建设需要进一步细化配套制度和措施,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待提高。应急管理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仍然比较缺乏。应对巨灾的体制机制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

二是重要基础设施综合防范能力需进一步提升。城市重要基础设施抵抗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的能力较弱,部分学校、医院、人员密集场所、重要交通枢纽的建筑物抗震能力需进一步加强,重要基础设施和关键资源应急保障计划还需完善。

三是应急处置救援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应急队伍、物资和避难场所等资源统筹规划及综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大型、特种设备及空中救援装备数量不足。各类基础信息亟待整合共享,突发事件快速评估和决策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突发事件通行机制和现场指挥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应对巨灾的队伍、物资、场所等准备和能力总体不足。

四是基层应急能力需进一步增强。街道(乡镇)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亟待完善,应急设备设施和技术系统的建设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基层应急预案编制管理有待强化,信息报送和预警机制尚待完善。

五是应急管理的社会参与程度需进一步扩大。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尚需进一步增强,公众防灾应急常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尚待提高。社区(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责任尚需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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