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大局,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更加注重责任落实,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预防为主,更加注重强基固本,大力推进科技兴安,加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全面加强安全标准化,提升公共安全素质和风险防控水平,切实改善作业场所环境条件,保障劳动者安全健康权益;坚持综合治理,强化政策治本和源头治本,加强监管执法,严格安全准入,强化专项整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较大事故,降低事故总量,为江西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为实现到2020年全省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的第三步目标奠定良好基础。
(二)主要目标。
——安全生产状况全面好转,事故总量进一步下降。到2015年,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800人左右。
——相对指标排位前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进一步下降。以2010年实际为基数,到2015年全省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6%以上,年均下降8.5%;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6%以上,年均下降5.8%;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32%以上,年均下降7.4%;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28%以上,年均下降6.4%。
——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均衡协调发展,事故防控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技术面貌明显改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技术支撑能力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增强,公共安全素质提高,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职业危害得到有效治理。
四、主要任务
(一)深化高危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
着眼防范大事故、立足治理大隐患,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分行业分地区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与集中整治,淘汰落后产能、落后设备、落后工艺,严厉打击和依法惩处各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行为和其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着力治理“小、散、乱、差”状况和整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推广应用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治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操作人员带“病”上岗,机器设备带“病”运行等突出问题。
1.交通运输。完成全省高速公路智能交通管理与控制系统,水上监控与通信系统,公路客运、危货GPS安全监控系统,全省交通运输GIS电子地图系统和国省道治超站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引入旅客列车尾部安全防护系统、铁路防灾安全监控系统,大力推广列车操纵自动优化装置;完善机动车、船舶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加强交通流量大,交通事故多发及长上坡、长下坡、急转弯等危险路段,重点水域,重点航段,道口的安全监管工作,以解决农民出行难问题和净化农村道路通行环境为突破口,全面扭转农村道路和国省道涉农路段的交通事故多发局面。
2.煤矿。加快推动资源整合矿井安全技术改造,依法取缔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资源枯竭的矿井;淘汰落后的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推行壁式、薄煤层机械化采煤法和液压支柱、金属支架和锚喷等支护方式;建设和完善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大瓦斯抽采利用力度,推进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建立煤矿瓦斯治理长效机制。
3.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继续实施资源整合,加大采石场分台阶开采,严格井工矿山供电安全管理,加大机电运输专项整治和大型采空区治理,规范排土场管理。依法取缔关闭非法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的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其中大型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企业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二级以上水平,中型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企业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露天矿山全部采用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技术和装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按要求安装使用;继续实施尾矿库危、险、病库专项治理,三等以上尾矿库全部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4.建筑施工。建立全省建筑安全生产监督信息化网络平台,推广应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应用软件”;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强化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等节点的安全监管;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为重点,实施预防建筑施工高处坠落、施工坍塌专项整治行动。
5.烟花爆竹。全面改善规范全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管理和一线安全监管,推进烟花爆竹工厂化、机械化、标准化、科技化和集约化建设;深化烟花爆竹“三打击”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打击三超一改(超范围、超定员、超药量和改变工库房用途违规组织生产)、打击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的专项治理。“十二五”末,60%以上的生产企业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化企业标准,80%以上的经营企业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化企业标准。
6.民用爆炸物品。优化民用爆炸物品结构和生产布局,规范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运输、使用各个环节的管理,进一步强化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
7.危险化学品。制定完善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实施化工企业进园入区专项行动,到2015年,规模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部进入化工园区或集中区域,防止危险源过度分散;推动化工园区一体化建设与管理,实行化工园区区域性安全评价制度,实现化工园区安全合理布局;实施化工生产装置及储存设施自动化改造专项行动,到2012年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设施全部建立有效、可靠的自动控制系统;实施周边人口密集的危险化学品企业限期搬迁和技术改造专项行动,2012年所有安全防护距离不够的化工企业都要制定整改搬迁或关停计划并抓紧落实,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加油站都要安装防爆装置或油气回收系统,并于2012年内完成;实施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治理行动,对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特别是穿越公共区域以及城区地下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明确管理责任和制度,建立高效应急响应和快速处置体系。
8.冶金、有色、建材、电力等行业。实施冶金、有色、建材、电力等行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重点对冶金煤气回收使用、交叉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硬件管理,实现生产工序标准化、安保设施标准化、安全管理标准化、安全操作标准化,危险部位监管标准化,做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科学化、规范化安全管理;进一步做好冶金、有色、建材、电力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坚持把好安全生产准入关,探索建立核电、风电、光伏等新兴产业的安全监管机制,培育相关安全监管力量。
9.特种设备。实施起重机械、电梯、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气瓶、危化品承压罐车等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尤其要加强重点工程建设用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完善重大隐患治理、重点设备动态监控机制;健全以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为主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为主导,检测检验机构为支撑,综合执法机构为基础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组织体系;完善覆盖全省、交换实时、信息畅通、运转高效的特种设备安全动态监管信息化体系。
10.消防、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等。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工程、改建扩建工程、工业用房集中区域及合用场所火灾隐患,实施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四个能力”(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和消防宣传教育的能力)建设及验收标准;实施拖拉机和农用挂车加装灯光信号装置、粘贴农机安全反光标识、加装拖拉机制动贮气泵及管路装置等安全技术措施改造;推进重点水域渔船避风港建设,建设渔船安全生产应急救护基地,配备和更新救援设备,强化渔船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的建设,重点做好渔船及船用产品检测能力建设,做好渔船标准化船型设计、推广、渔船救生、消防设备配备以及渔业政策性互保工作。
(二)强化职业危害监管,创建安全健康作业环境。
1.健全职业健康监管体系,落实职业健康监管责任。理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实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配备执法装备、设备和仪器以及通讯、交通设备和工具。加强监管队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以职业危害严重的家具、皮革、矿山、危险物品等行业入手,认真履行职业健康监管责任,把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纳入安全生产业绩考核范畴,逐级抓好考核与责任落实。
2.严格职业危害申报制度,实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建立覆盖全省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信息管理系统,作业场所存在使劳动者接触到粉尘、化学性毒物、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等导致职业病的各种有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申报职业危害情况,并建立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使用有毒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取得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3.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控,推进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专项治理。矿山开采、冶炼、水泥制造、石英砂加工、石材加工、箱包加工、皮革加工、制鞋、五金电镀、家具制造、玩具制造、电子制造、装饰材料加工等生产企业,特别是产生粉尘和使用高毒物品的企业,要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与控制,采取有效措施治理职业危害,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工作场所。到2015年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70%以上,粉尘、高毒物品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60%以上。
4.加强从业人员职业危害知识培训,提升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将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纳入职工安全培训内容,提高从业人员维护职业安全健康权益意识,普及职业健康知识,增强生产经营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