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应安网

免费注册 | 会员登录 | 忘记密码 | | 会员服务 | 网站导航

您当前位置:首页 行业资讯 政策法规 正文

辽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17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

(三)强化矿山、危化品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监督管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煤矿:以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为重点,深化煤矿瓦斯防治,强力推进煤矿瓦斯先抽后采和落实区域性防突措施,加快煤矿瓦斯综合防治工作体系建设。引导和支持煤炭工业调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升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加强煤矿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加强煤矿重大灾害治理力度,健全和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推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

道路交通:完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提高大中型客车、公共汽车、重型载货汽车的安全准入条件。继续深入开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工作力度,切实加强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利用GPS等监控手段,实现客运车辆运营全过程的动态监管。建立新(改、扩)建公路和城市道路安全设施设计评审与工程竣工安全设施验收制度。切实加强公路维修养护和安保工程实施工作,加大资金投入,提高设计标准。继续强制推进道路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等车辆安装行驶记录仪或GPS系统。

非煤矿山: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转变发展方式为重点,强化源头管理,加强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依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工作,提高准入门槛。开展地下开采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等专项整治,重点防范透水、中毒窒息、冒顶片帮、坍塌和跑车坠罐等事故。强化石油天然气开采防井喷、防硫化氢中毒、防爆炸着火工作。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设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改善安全基础条件,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危险化学品:制定化工产业安全发展规划,实施化工企业进园入区专项行动,实行化工园区区域性安全评价制度,实现化工园区安全合理布局。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项目安全监管工作。强化源头管理,严格规范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严格危险化学品备案登记管理,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全面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化工行业的本质安全水平。

烟花爆竹: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安全管理。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超量储存及零售网点违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

建筑施工:开展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强化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等节点的安全监管,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优化民用爆炸物品产品结构和生产布局,规范生产和流通领域爆炸危险源的管理,减少危险作业场所操作人员和减少危险品在线数量。加快信息化技术与民爆生产技术的融合,主要工序实现连续化、自动化和信息化。

特种设备:制订完善省级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实施细则,深化审查、批准、监督三分离的行政许可工作制度。全面建设和应用特种设备动态信息监管系统,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长效机制。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试行实施分类监管制度,建立安全风险监控机制。继续加强起重机械、压力管道元件、气瓶、危化品承压罐车等特种设备整治工作,全面落实压力管道普查、检验和登记工作。

工贸行业:实施冶金、机械、轻工、建材、有色、纺织、烟草和商贸等工贸行业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加强监管模式创新和发展,逐步建立网络化监管、分类、分级或差异化管理机制。开展自动报警与安全连锁专项改造,重点在煤气危险区域安装固定探头,实现连续监控监测。推广使用安全连锁技术,提高自动化程度。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达标三年规划,规模以上工贸行业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三级以上。积极推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强化属地、分级管理。

电力:大力推进企业安全达标。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全面实施安全风险管控,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不断提高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继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深入推进“两个转变”,加快建设坚强智能电网。

消防(火灾):大力深化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全面落实政府部门组织领导、监管、设施建设、检查考评“四项责任”。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施工工地、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有效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督促社会单位大力深化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建设,提高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加强灭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配备高、精、尖的消防车辆及装备,提升城市综合性应急救援能力。

铁路交通:加强铁路道口安全监管,加快实施铁路道口平改立工程,重点推进无人看守平交道口改造。不断完善铁路道口安全设施设备;强化铁路沿线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安全保护屏障;加大对地方铁路、专用铁道和铁路专用线的监管力度;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加大对安全隐患的整治力度;不断采用先进保安设备、检测工具和检测手段,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管理体制。

水上交通:加强港口应急体系建设,通过优化港口作业流程,加强设施设备的技术升级和更新改造,提高码头泊位的专业化程度,改善港口安全生产条件,使港口安全生产水平显著提升。推动《辽宁省地方海事系统“十二五”期间水上监管救助一体化规划》的全面实施,大力提高水上安全监管和救助水平。大力推广适合我省水域和航区的新船型,推进水上运输船舶的技术进步,提高船舶的抗风能力,逐步清除老旧船舶在我省水域的经营。加强沿海重要港口和陆岛运输码头建设。到“十二五”期末,我省港口、航运等基础设施基本实现港航业现代化。

民航运输:全面推进辽宁地区民航安全管理体系(SMS)建设、航空保安管理体系(SeMS)建设。对辖区民航局实施安全监管绩效评估,完善考核激励机制。贯彻中国民航《国家航空安全纲要(SSP)》,提高民航安全监管水平,实现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和系统化。

农业机械:加强农机监理执法队伍建设和基层农机监理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全省农机监理业务网络建设,实现各级农机监理机构业务数据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渔业船舶:推进重点水域渔船和渔港监控系统建设。继续强化渔船渔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加强对航标、渔港监控设备,消防设施等配套设施的建设与维护。积极推动渔船安装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北斗卫星导航及渔港监控系统建设,努力提高渔船装备水平和渔船动态管理水平。实行渔业船舶、船用产品、生产机械设备报废制度。

(四)强化职业危害监管防治,创建职业安全健康作业环境

加快各级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职业安全健康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建设,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与控制。继续开展职业病危害申报登记工作,逐步完善申报登记系统,建立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基础数据库,开展粉尘、高毒物质危害严重行业专项治理。实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制度,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管监察。提高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率,职业病危害评价率达到65%以上,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65%以上,职业危害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70%以上,粉尘、毒物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0%以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0%以上,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件得到基本控制。强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置和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的监督管理,加强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改善劳动者作业环境。严厉打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查处职业危害案件。

(五)健全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建立覆盖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和水上交通、消防等各行业领域的应急救援体系。推进省、市、高危企业较集中的县(市、区)、企业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完善生产安全事故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工作机制。继续抓好预案体系建设,加强应急救援预案的管理,强化预案演练,增强预案的针对性、有效性。抓好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充实先进装备,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形成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完善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础信息数据库,建立应急救援通信指挥平台、移动应急救援指挥平台,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提高执法能力与水平

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精干高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监察体系。重点建立完善执法监察机构和职业健康监管机构,统一规范职能,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和手段,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加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安全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推动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和执法能力建设,探索乡镇(街道)安全监管的实施方式和有效途径;推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大型矿产资源基地设立安全监管执法机构,纳入地方政府安全监管体系,形成省、市、县、乡镇(街道)4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保障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经费、设施和装备到位。完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满足行业安全管理工作需要。发挥协会、中介机构等组织的行业自律与指导、参谋助手作用,为政府安全监管提供相关支撑与服务。

(七)推进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建设,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化宣传教育“四位一体”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探索安全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有机结合方式,提高安全培训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逐步健全4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形成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培训体系和工作机制,提高安全培训工作水平。强化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含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及考核基础设施及管理系统建设。加强对政府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大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省级主流媒体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倡导全社会安全文化理念,提高全民安全文化意识,在全省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加强全省宣传教育体系与能力建设,办好省级安全生产网站和省级安全生产刊物,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舆论引导作用。

 

  • 下一篇: 《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配备标准》修订发布
  • 上一篇: 河南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 行业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Copyright Reserved 2009-2018 版权所属:北京启翰科技有限公司© 应安网 客服中心010-88795992 应安网提供技术支持

  • 商务专员
  • 客服1
  • 商务专员
  • 客服2
  • 业务合作
  • 业务合作
  • 消防救援QQ群
  • 消防救援QQ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