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提高监管工作水平和效率
紧紧围绕“金安”工程,基本建成以省局为中心,覆盖全省的安全生产信息化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平台体系。以信息化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管、应急救援指挥和综合协调管理的总体能力和水平。建立完善以地理信息系统(GIS)为基础平台,集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信息采集、统计、分析、辅助决策等功能为一体的,覆盖全省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重点企业的基础数据库和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应用系统。
(九)完善重大危险源分级管理制度,加大事故隐患治理力度
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制度,加大对重大危险源辨识、检测、评估、监控措施的监察力度。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与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重大危险源监管网络平台,实施重大危险源分级管理。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形成省、市、高危企业较集中的县(市、区)、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网络体系。着力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信息管理系统,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实施动态管理,加大企业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措施的监督力度。
(十)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激励政策,鼓励企业争创安全达标企业,加强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做好工贸行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以及铁路道口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分类指导,均衡推进。
四、重点工程
(一)安全监管监察基础设施及装备工程
加强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和监管装备建设,进一步扭转安全监管部门基础薄弱的状况,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及支撑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与装备配备相关标准》,逐步实现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现代化、标准化、效能化和信息化。原则上,到“十二五”末期,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部门办公用房达标率为100%,执法装备达标率分别为100%、90%以上和80%以上。
(二)数字化安全监管系统建设工程
紧紧围绕“金安”工程,开发相关功能模块,构建全省各级安全监管、执法监察和应急救援信息共用共享系统支持平台和保障系统,建立完善全省安全生产数字化信息平台。在“金安”工程一期基础上,做好“金安”工程二期工作部署,对原有监管和监察应用系统与数据库进行扩容升级。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安全动态信息监管系统,对特种设备运行状况和安全监察人员及检验检测人员进行全过程、全方位、有效、动态跟踪监督。
(三)安全生产培训及考核体系建设工程
加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体系建设。在全省14个市、绥中县和沈阳铁路局建设安全培训考试基地,建立和完善覆盖全省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管理平台,推广使用“三项人员”安全资格计算机考试系统,建立安全培训与考试考核信息库,开放网上查询功能。
加强公益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建立1个省级安全生产综合教育培训基地、16个地市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示范基地。
(四)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基地建设工程
加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非矿山与重大危险源监控实验室、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新建生产安全事故技术分析鉴定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检测检验实验室、劳动防护用品检测检验实验室。充分发挥实验室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的支撑作用。
(五)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形成国家、省、市、高危企业较集中的县(市、区)和重点企业相互连通的应急平台体系,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在救援中的技术支撑作用。省、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指挥机构配备移动指挥车,实现移动指挥功能;配备通畅的现代通讯装备。
建立应急救援基地:依托国有大型企业建立1个省级非煤矿山应急救援基地、1个省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建立4个区域性非煤矿山应急救援基地、4个区域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
(六)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程
继续深入开展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大型采空区隐患治理,露天采场边坡隐患治理;协调有关地区落实城区内安全距离不达标的化工企业搬迁工程;开展农村公路隐患治理工程等等。
(七)安全生产保障工程
建立完善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支持化工园区一体化建设;实施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装置进行自动化技术控制改造工程;推进公路安全保障工程;铁路道口平交改立交工程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