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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02    来源:应安网

(七)加强消防科技推广应用

20、加强消防科技产品的研发推广。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消防科技工作,利用高校、科研院所和生产企业等社会力量,开展火灾预防、灭火和应急救援科技攻关研究。提升消防科技成果转化率,开展高新技术项目的研发及推广应用。推广使用常开式防火门释放装置、电动排烟窗、家庭火灾智能救助系统、阻燃材料、新型灭火剂、灭火毯、细水雾灭火装备、消防水源在线监测等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加强物联网在消防工作中的应用研究,提升城市火灾的预警能力。

21、加强消防信息化建设。完成基础三级通信网络带宽升级,通信线路达到100兆以上;分阶段完成市级、县级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建设,提高远程指挥、会商质量;完善无线数字通信平台,分阶段建设2-3个通播基站系统,达到市区无通信盲区的要求;开展卫星地面站建设,组建市级消防移动卫星站,组建消防卫星通信专网,建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与消防指挥中心的图像、语音和数据的通信联络。建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在线系统,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受理、投诉办理、重大项目直通、社会单位管理、消防知识技能培训等便民服务。建立消防基础数据库和消防监督管理、灭火救援等专业数据库,完善火灾预防、应急救援、消防安全评估等信息共享和研判工作机制,提升信息化引领警务创新、辅助领导决策的水平。主动对接公安道路监控和城市其他信息平台,实现信息互通和共享;实现消防信息应用由固定终端向移动终端延伸,有效满足移动消防工作需要;加快集成系统建设步伐,实现火场视频、音频信号和各类语音功能的高度集成。

四、“十二五”时期大市区消防发展重大建设项目

(一)市级灭火救援应急中心建设

按照《江苏省灭火救援应急中心建设标准》、《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管理指导意见》和2010年市委常委议军会的要求,2011年底前,建成市灭火救援应急中心执勤楼和综合训练楼;2012年底前,建成和完善烟热模拟训练室、真火燃烧训练室等模拟训练设施,配齐各类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同时,在市级灭火救援应急中心设置城市消防教育馆,开辟专门的消防影视教育室和消防常识展示厅,具备消防设施演示和模拟公共场所火灾的功能。

(二)大市区消防站建设

1、城南片区消防站建设。随着城市规模的迅速扩大,城南片区已成为新的行政、文化、教育、商贸、金融中心,按照国家城市消防站的建设标准,在城南片区建设消防站已十分必要。依据消防站不大于7000平方米的建设标准,计划在城南片区中心地带征地10亩,建设一座面积为6000平方米的1级普通消防站,计划在2014年底前投入执勤。项目经费由城南新区管委会负责。

2、盐都西区消防站建设。根据盐城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盐都区的发展重心将逐步西移。未来,需要在盐都西区征地10亩左右,建设1座面积为6000平方米的1级普通消防站,计划在2015年底前投入执勤。该项目由盐都区政府负责。

3、城北片区消防站建设。由于亭湖区行政中心的东迁,原亭湖消防大队的搬迁,城北片区已成为消防保护的盲点。而城北片区是我市的大型物流市场的集散地,根据实际,急需在城北片区现址(或异地)建设1座1级普通消防站,确保在2012年底前投入执勤。该项目由亭湖区政府负责。

4、微型消防站建设。依据辐射范围5公里的要求,在市区消防力量薄弱环节,增设1座微型消防站,配备1辆消防车,只建设车库、宿舍和办公区。

(三)大市区消防装备建设

1、消防车辆。(1)大市区新建消防站消防车配备数不少于4辆,举高消防车、水罐消防车必配。(2)市本级专勤消防车比例达40%以上。2011年,配备1辆53米云梯消防车;2012年,配备1辆防化洗消车;2013年,配备1辆远程供水车;2014—2015年,购置一批进口的、性能更优的消防车辆。根据需要增配1辆72米举高消防车。

2、特种消防装备。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针对区域灾害事故特点,进一步优化器材装备结构,配备登高、抢险救援、防化洗消、供水、排烟、移动供气等装备。2015年底前,市本级增配1艘500吨级消防艇。

3、个人防护装备。按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升级换代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隧道、化工、地下空间等建筑及装置密集区域的消防力量增配正压式氧气呼吸器等防护装备。

五、“十二五”时期全市消防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明确“政府抓消防、政府建消防”的责任意识,把“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纳入政府规划,制定年度方案和实施细则,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及时通报规划实施情况和进度,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二)注重调查研究。各地各部门要围绕“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思路和对策。要借鉴国内外消防发展的先进经验,结合当前各地实际,明确本地消防事业发展的重点和方向。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情况,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确保“十二五”时期我市消防事业统筹协调发展。

(三)突出经费保障。各地要切实落实消防事业经费保障的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政府消防经费保障机制,把基本建设、装备建设、现役官兵福利保障等经费足额列入地方财政预算保障范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立消防业务经费最低保障标准,并将地方专职消防人员、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以及农村、社区消防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四)严格监督检查。各地要把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落实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年度工作考评范畴,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验收。要进一步健全规划实施的报告制度、奖惩考评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县(市、区)政府每年都要将规划的实施情况向市政府进行报告,市政府每年都将对各地消防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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