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积极服务工业强省、城镇化带动及“三化”同步主战略,抢抓中央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深入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努力加大消防部队装备、营房及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以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为载体,落实政府和部门消防工作组织领导、监管、设施建设和检查考评“四项责任”,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四个能力”,夯实农村社区组织建设、设施建设、群防群治和队伍建设“四个基础”,提高公安机关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消防宣传教育和社会管理创新“四个水平”,通过努力,使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有效遏制,“小火亡人”和“火烧连营”火灾多发的被动局面得到根本扭转,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着力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着力推进城乡消防工作一体化;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坚持依法治火、科技兴消,着力完善消防法规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施救,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积极探索、改革创新,着力完善消防管理体制机制。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基本适应,与全国消防事业发展同步,形成较为完善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明显提升,火灾形势更加平稳。
1.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切实把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督查考评和责任追究机制。
2.消防法制体系进一步健全。形成以《消防法》为主体,《贵州省消防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为辅助的消防法制体系。
3.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县级以上城市消防站建成率达100%,市政消火栓建成率达100%,农村消防规划和消防设施建设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发展;各类消防车辆、器材装备实现扩容提质。
4.多种形式消防力量进一步壮大。大力发展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消防安保人员及乡(镇)政府、企业专职、志愿者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形成覆盖城乡的消防力量网络体系。
5.全民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制定并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建成初具规模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培训率达100%,消防行业特殊工种从业人员100%持有职业资格证书。
6.消防经费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落实与各地相适应的消防业务费最低保障标准。
7.灭火应急救援力量进一步壮大。加强队伍、机制、装备和部队信息化建设,灭火和应急救援体系基本形成,部队战斗力明显提高。
8.火灾防控水平进一步提升。年度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小于0.19,城乡“小火亡人”和“火烧连营”事故明显减少,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