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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安全生产“十二五”发展规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16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建设完善安全生产“十大体系”

  1. 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理论研究

  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调研工作,逐步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根据国家新出台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配套制定地方规章或实施细则。加大地方安全标准研究和制定工作,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标准体系。做好调查研究,适时提出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进一步理顺我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充分发挥财税、金融、保险等经济杠杆的作用,强化企业安全费用提取,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等相关经济政策,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研究并完善自治区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规范发展模式,指导中小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研究安全生产经济及管理理论,建立适应自治区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的管理理论和企业管理模式。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构建自治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2.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提高安全生产执法能力

  强化政府安全监管主体意识,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制,是“十二五”期间重要的工作任务及目标。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加强各级安监部门执法能力建设,是实现“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目标的保障。建立健全自治区、盟市、旗县区、乡镇四级监管及行政执法队伍,重点加强安监部门的组织建设、装备建设、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注重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等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并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安全监管体系。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力量。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建设。

  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执法人员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执法制度,加强执法队伍的能力训练,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要在内部机构设置、工作流程设计上,加强对权力的约束,防止滥用权力或不作为。按照统一法制、统一程序、统一行为、统一执法标识的要求,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日常性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查处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恪尽职守、勤政廉洁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

  3. 全面创建企业安全标准化体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批准81项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目录》(安监总局公告2008年第24号)等国家标准,结合实际,制订地方安全管理标准、实施方案和评估办法,健全企业安全标准化体系和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按照“管理台账化、装备现代化、指令书面化、操作程序化、行为规范化”的要求,实施“样板工厂”、“样板矿井”、“样板站段”、“样板学校”和“样板岗位”等示范工程,加强动态跟踪检查。按照“一年打好基础、两年初步完善、三年基本规范、五年全面达标”的目标任务,到2013年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达标率达到50%以上;到2014年,大中型企业100%达到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各类小企业达标率达到80%以上;到2015年,重点行业(领域)全部达到国家安全生产标准。

  加大安全技术标准体系、计量标准体系建设力度,通过实施技术标准,及时引导企业淘汰落后工艺、技术与装备,促进安全生产科技水平的提高和安全技术的发展。

  4. 建立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提升科技兴安能力

  走产、学、研联合开发的道路,建设以自治区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为核心,有关大专院校和中介机构为基础,大中型企业技术中心广泛参与的安全技术支撑体系。鼓励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企业开展安全技术研究与开发应用,重点推广和应用先进、成熟的科研成果,创新重大危险源监控与预警、重大事故调查分析与鉴定等相关技术。建立具有国家级水准的非矿山安全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实验室和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到2015年,构建满足安全生产技术分析、检测、咨询、管理需求的安全技术支撑体系。

  5. 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编制和完善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建立信息共享、预案齐全的安全生产应急预防系统。依托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和组织网络,整合现有资源,建立自治区、盟市、旗县区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平台。加快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建筑、燃气、特种设备、道路、铁路、消防、民航等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自治区、盟市设防能力。建设一批综合性、专业性区域应急救援基地和骨干专业救援队伍,加强演练。逐步形成覆盖全区、组织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6.健全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体系,提高全民安全素质

  建设安全生产科普教育基地,逐步建立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化宣传教育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强化从业人员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坚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完善安全培训的教材和考试题库,实施教考分离,提高培训质量。要把普及安全知识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大纲。扶持、引导和发展安全文化建设,发挥大众传媒的宣传作用,鼓励和支持出版各类安全文化产品。开展“5·25”交通安全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等各种宣传活动,倡导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提高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率。规范与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发挥工会组织、新闻媒体、乡镇、社区基层组织以及社团组织对安全生产的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

  7. 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网络体系,提高协同监管能力

  形成重点监控对象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数据库、重大危险源数据库、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重特大事故档案数据库。建立涵盖自治区、盟市、旗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业务内网系统。建立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与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重点行业和企业间普密信息的政务外网系统,实现各部门之间资源平等共享。建立和整合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站的公共服务外网系统,形成全区统一的安全生产信息体系。

  8. 健全完善危险源监控体系,加强隐患综合治理

  建立自治区、盟市、旗县区三级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中心和动态监管及监测预警体系。制定重大危险源评估、分级、跟踪、监控机制,对重点行业(领域)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检测、评估、监控。逐步完善自治区、盟市、旗县区三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网络体系。加强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铁路道口、燃气管道、重点路段、地下设施、出租闲置厂房以及公众聚集场所进行专项治理,确保社会、经济安全发展。

  9. 建立职业危害监控体系,保障职工安全健康

  建立职业健康工作协调和重大事项通报制度,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加快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队伍建设,健全机构、充实人员、落实监管责任。配备专业监督和检查装备,建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申报登记系统。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开展作业场所有毒物品行政许可工作。积极动员和组织职工开展“群防群治”活动,强化对职业危害较严重行业的监督检查与整治,重点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建筑、建材、冶金、化工、纺织等职业危害较严重行业的预防与控制。加大职业危害事故查处力度,确保全区职业危害事故逐年下降。

  10. 建立安全诚信体系,规范社会安全行为

  制订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和诚信等级评估标准,建立诚信评估体系和诚信数据库,形成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采集、发布和失信惩罚的安全信用机制。实施分类监管,实现动态管理。与相关征信部门建立诚信信息通报制度,促进企业安全生产自律。

  五、重点工程

  (一)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工程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加大企业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和安全基础设施资金的投入,确保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评估、登记、建档工作。建立自治区重大危险源基础数据库和动态监管、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自治区、盟市、旗县区三级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中心。运用GPS和地面测控网定位技术建立区域危险化学品运载车辆、列车定位跟踪监控系统。在包头、乌海、呼和浩特、赤峰、通辽等地区建立5个大型危险化学品储存基地,设立8个危险化学品生产专业园区。对城市外环线以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实施“关、停、并、转、迁”。到2015年,建成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环节的安全监管、监控网络。“十二五”期间,计划实施31个项目,投入资金64.2亿元。

  (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工程

  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逐步建立健全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系。县级安监机构要在2011年前达到15人以上,执法任务较重的达到20人以上;设区的市安监部门要达到30人以上,执法任务较重的市要达到40人以上。办公面积要达到人均20平方米以上,旗县区的执法车辆在5辆以上;盟市执法车辆在10辆以上。同时应当配置相应的现场执法检测、应急处置仪器、个体防护、应急指挥通讯等装备。2015年前完成对乡镇监管机构的队伍建设和装备工作。“十二五”期间,计划实施19个项目,投入资金10.5亿元。

  (三)科技兴安工程

  组建自治区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建设自治区级的非矿山安全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实验室和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到2015年,建成科研、检测、标准化研究与评估、安全文化传播等中心。重点推广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等30项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十二五”期间,计划实施28个项目,投入资金5.4亿元。

  (四)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工程

  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建立全区安全生产基础信息数据中心,建成建筑安全远程视频实时监管系统,推进作业现场电子监控。配合国家级监控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自治区级隐患排查安全动态监管信息平台。适应政务信息系统扩容、升级的要求,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应急指挥决策信息系统和安全生产信息专网。建设以GIS、GPS及地面测控网高新定位技术为基础的危险化学品运输监控及电子签证联网系统。建立和华北、东北、西北六省二区实施危险化学品运输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十二五”期间,计划实施11个项目,投入资金4.7亿元。

  (五)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工程

  建设自治区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指挥部和各盟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组织编制自治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和自治区处置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等事故应急预案。配套建成专家队伍、抢险救援装备储备信息库。建设1个国家级综合性区域应急救援基地,建设4个应急救援物质储备中心,完善6个专业区域应急基地。充实20支应急救援企业骨干队伍。建设全区安全生产应急通信和救援系统。建立自治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演练基地,开展经常性的事故防范演练。“十二五”期间,计划实施28个项目,投入资金16.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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